教育正日益被国家、政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发展,教育民生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民生是真正的中国教育及中国问题。 一、教育民生思想的理论渊源与发展趋向 民生是一个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概念。狭义的民生概念是指民众的生计、生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它反映了人类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生存需要,体现在民众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教育生活以及人的日常生活等诸方面。民生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处于各种社会问题的核心地位,是中国几千年政治、哲学、文化、教育思想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中国历朝历代积累了丰富的民生思想资源,如养民、裕民、富民、厚民、惠民、恤民、教民和保民等,体现了中国人的生存和生活智慧,经过一代代政治家、思想家的殚精竭虑,已经形成了一套迥异于西方哲学的民生哲学体系。这套民生哲学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乃至国家政治运作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取向,是教育民生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 在中国传统民生观中,教育一直被视为一项重要的民生追求。最早对教育民生思想加以表述的是孔子。孔子将民生问题分为庶、富、教三个层次,教育被放在最高也是最后的层次。“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在孔子之后,孟子、荀子、管子等人也有类似论说。孟子认为,“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荀子主张,“不富无以养民,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明七教,所以道之也。诗曰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王事具矣。”(《荀子·大略篇》)管子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孟子、荀子、管子等承接了孔子的民生哲学思想,均把教育放在与物质民生同等重要的地位。我们应注意到,孔子、孟子、荀子、管子等人所说的“教”并不是单纯指今天所说的狭义概念上的“教育”,而是包含着政治、文化、教育等丰富的民生内涵的广义教育。在中国传统的民生理想中,不仅包括了解决人民的衣、食、住、行这些初级的目标,还包括了通过教育使人民具有善良品性和理想道德这样的高级目标,中国人的民生理想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多维指向的复合目标。也就是说,民生不仅是单向度的物质民生,教育民生也是民生问题的应有之义。 民生观在中国经历数千年的发展,真正形成系统的民生理论体系,是由孙中山提出的民生主义开启的。戴季陶认为,孔子“组织了一个民生的哲学,他这个民生哲学的理论,就是二千数百年后,创造中华民国的孙中山先生所继承的理论。”[1]应当说,中国古代思想家运用民生一词,大多是指百姓的经济生活,如《左传》中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尚书》中说“惟民生厚”,均是表述人民的生计问题,唯独自孙中山开始将民生上升到哲学范畴,并将民生作为政治、经济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运用到对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的思考,“要把历史上的政治、社会、经济种种中心都归之于民生问题,以民生为社会历史的中心。先把中心的民生问题研究清楚了,然后对于社会问题才有解决的办法”[2]。孙中山进一步将其民生哲学思想发展为民生主义的主张,“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3]。在其设想的建国规划中,提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4],并将教育列入要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中。“法定男子五六岁入小学堂,以后由国家教之养之,至二十岁为止,视为中国国民之一种权利。学校之中备各种学问,务令学成以后可独立为一国民,可有参政、自由、平等诸权。二十以后,自食其力,幸者为望人、为富翁,可不须他人之照顾。”[5]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发展教育保民生、通过教育提升民生的思路。孙中山把教育民生看做实现社会充分发展的根本手段,看做解决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路径,是中国民生思想的一个重大飞跃。 中国共产党在继承中国两千多年民生哲学思想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将教育民生发展成为治国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实现了教育民生思想在内涵、路径、价值目标等方面的跨越。关于教育民生思想的明确表述始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七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纳入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范畴,把教育列为社会事业和民生要素之首。在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就曾明确指出:“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6]这可以说是对教育民生思想的最简洁清晰的表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对民生问题又进一步做了新的系统表述,“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7]。应当说,新中国已经完成了“庶之”、“富之”的过程,正进入解决“教之”的阶段,正在由“人的基本生存”阶段向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阶段跨越。从十七大明确提出教育民生的目标开始,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育民生思想体系。这种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价值意蕴,“为人们深化、拓展教育基本理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视角”[8]。 二、教育民生是国家层面的需要和追求 要全面理解教育民生思想,必须认识到教育与国家和民生需求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发生学上看,国家可以说是因民生需求而形成的,这种主张肇始于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国家(城邦)是一种最高、包含最广的社会团体,这种团体的建立是以谋取最高、最广泛的善业为目的的,这个最高、最广的善业就是人类生活的发展。“城邦是若干生活良好的家庭或部族为了追求自足而且至善的生活,才行结合而构成的……一个城邦的作用及其终极目的却是优良生活。”[9]这种优良生活的实现是国家(城邦)的立法者和管理者的责任,“优良的立法家们对于任何城邦或种族和社会所当为之操心的真正目的必须是大家共同的优良生活以及由此而获致的幸福”[10]。可以说,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民生的需要。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每一个个体结合起来组成国家也是基于生活的需要,这种共同的团体组合是生活的最佳选择,它不仅仅能满足人们最低限度的生存需要,还能为人们提供一种优良的生活。“就我们各个个人说来以及就社会全体说来,主要的目的就在于谋取优良的生活。”[11]为了满足这些需要,国家(城邦)就要通过教育培养城邦的公民。“完全寄托于立法家所订立的教育方针,公民们可以由习惯的训练,养成一部分才德,另一部分则有赖于(理性方面的)启导。”[12]这样做的理由大致有两个:一方面,邦国如果忽视教育,其政制必将损毁;一方面,公民在作为一个城邦的分子以前,也必须先行训练和适应,而后才能从事公民所应实践的善业。[13]教育与国家和民生需要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如果说民生需要是国家的基石,那教育就是国家与民生需要之间的黏合剂。生活的需要促成了国家的诞生,国家需要依赖教育为人们提供优良的生活,而教育则需要国家立法保障;国家、民生、教育之间形成了一个彼此需要、相互依赖的稳固“三角关系”。在亚里士多德这里,教育被赋予了重要的民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