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自信、制度互信与两岸社会制度“桥接平台”之建构

作 者:
李鹏 

作者简介:
李鹏,男,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家委员、首席专家,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两岸在1949年后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在当前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在深化两岸各项交流的过程中,要理性看待两岸的社会制度差异,化解台湾民众对大陆社会制度的误解和偏见,必须从制度自信入手,建立起两岸之间的制度互信,并遵循“先易后难、先经后政、先理论后实践”的路径,探讨在社会制度的某些方面实现“桥接”,最终构建起能够“相互尊重、理性对话、良性竞争、共同进步”的社会制度“桥接平台”。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1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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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4)06-0001-07

      1949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两岸处于隔绝对峙的状态,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两岸在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客观上存在着差异。两岸开放和交流合作的深化,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两岸同胞对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差异的理解,但各种偏见、误解和碰撞依然存在,不仅影响到台湾同胞的政治认同,也影响到两岸交流实现质的提升。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断巩固和深化的新时期,如何看待和处理两岸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差异,越来越成为一个难以回避和值得重视的问题。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时表示,“我们尊重台湾同胞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也愿意首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①但迄今为止,台湾方面对大陆社会制度的误解、偏见和傲慢还非常深刻,不少人甚至将此作为拒绝与大陆统一、阻挠两岸交流的理由和借口。9月26日,习近平在接见台湾和平统一团体联合参访团时特别提到,“台湾同胞也需要更多了解和理解大陆13亿同胞的感受和心态,尊重大陆同胞的选择和追求”。笔者认为,针对客观存在的社会制度差异问题,两岸可以在制度自信的基础上建立起制度互信,并尝试在社会制度的某些方面实现“桥接”,②最终构建起“相互尊重、理性对话、良性竞争、共同进步”的社会制度“桥接平台”。只有这样才能够消除对彼此社会制度的成见,巩固和深化两岸互信,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继续推进。

      一、两岸关系中的“社会制度”问题

      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③一般来说,社会制度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宏观层面的总体社会制度,如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等,它决定着该社会形态的性质,是制定各种制度的依据;二是中观层面的一个社会中不同领域的制度,如经济制度、教育制度、文化制度等,它决定着不同领域内的具体模式和规则;三是微观层面的具体行为模式和办事程序,如审批制度、考勤制度等。④本文所讨论的社会制度属于宏观和中观层面的制度,即大陆实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地区实行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以及在这两种制度体系下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制度等。社会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规范体系,包含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现在有些人将社会制度简化为“民主”或“不民主”,甚至过度简化为是否举行直接选举,将其作为评判社会制度优劣好坏的标准,其实是一种对社会制度的“狭隘化”理解。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国家或地区的发展道路,以及人们的行为规范、生活方式、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都不尽相同;但社会制度不是静态和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的改革、发展和变迁之中的。因此,分析比较不同的社会制度,应该用动态、发展的眼光,而不应该抱持根深蒂固的偏见。

      海峡两岸的社会制度分歧可以追溯到1949年台湾问题出现之时。国共内战以后,在当时美苏冷战的背景下,大陆和台湾分属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实行了不同的社会制度。在两岸对峙的初期,大陆和台湾分别以军事手段“解放台湾”和“反攻大陆”为目标,并没有提及制度问题。但随着台湾方面在军事上屡屡受挫,便提出主要依靠政治上的“三民主义”而非凭借武力“光复大陆”。这里面就开始出现了“制度”的因素。1980年6月9日,蒋经国表示,“我们可以向所有的中国人说,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中国成为自由、和平、强大的现代化国家唯一可行的道路”。⑤当时,台湾有人不断夸耀所谓“台湾经验”,宣传要将台湾“民主”、“均富”的“幸福”生活带给大陆同胞,以实现“三民主义统一中国”。⑥大陆正式提出“制度”的问题是在“和平统一”的方针确立之后。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1983年,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更进一步表示“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⑦此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成为大陆对台政策的基本方针。可以说,“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当时两岸面对社会制度差异提出的两种不同选择和安排。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台湾所谓“民主化”政治转型的推行,特别是1996年台湾地区领导人直选,2000年“政党轮替”之后,不断有人将社会制度问题凸显出来,提出对大陆的“制度认同”会影响到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声称大陆“民主化”是影响两岸关系能否和平发展与统一的关键因素之一。李登辉在1996年的就职演说中表示,“海峡两岸没有民族与文化认同问题,有的只是制度与生活方式之争”。2008年马英九在其就职演说中也声称,“两岸问题最终解决的关键不在主权争议,而在生活方式与核心价值”。民进党也多次声称应该以推动“民主、自由、人权”的“台湾经验”,帮中国大陆早日走向所谓“民主化”。虽然大陆多次表示,两岸社会制度不同,不能构成分裂国家领土的借口,不应该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最终统一的障碍,但台湾很多人依然对两岸的制度差异抱有疑虑。台湾学者李允杰就认为,两岸需要的是时间,以拉近彼此的社会差距。如果有一天,这个社会差距不再,两岸的生活与价值观相近且相融,意识形态与制度也不再有冲突,再谈统“独”,就不会是难事。反之,当政治社会制度生活与价值观还有很大差距,贸然谈两岸要如何统一,谁来治理谁,都会是一种悲剧。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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