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祥君,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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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财务报告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以政府财务报表为主要形式、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综合报告。政府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其中,资产负债表是综合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的重要报表。政府资产负债表是否真实可信,需要经过审计验证。

      一、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范围

      政府资产负债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级政府财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要从事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或运营任务的国有企业、土地储备资金等。除公益性国有企业外,其他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只将其国有权益或净资产的有关项目列入政府资产负债表。纳入审计范围的报表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产负债表、政府性基金资产负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负债表、财政专户资产负债表(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专户会计报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报表等),部门决算、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储备资金、公益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表,以及按权益法计算的非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国有权益或净资产。

      二、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重点审核资产质量及资产价值体现情况、负债的确认及完整性、净资产的真实性等,对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编制的有关会计事项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修正,并根据经济事项性质对政府内部交易事项进行抵消、调整、合并后,编制审计调整后的权责发生制政府资产负债表。

      政府资产审计。重点审计资产质量及资产价值体现情况。对政府权属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计算计提累计折旧后的净值,以准确反映资产的耗费程度和会计价值,同时对保留在账面上的一些已失去使用价值或已不存在的固定资产按制度规定进行核销处理,从而账实相符;公路、桥梁、水利、市政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目前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以及行政单位会计账面普遍没有账务记载和体现价值。对其原值原则上应采用历史成本,相关资料不全的,应采用重置成本法计量,并按平均年限法计提累计折旧,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按照账面反映资产价值;对暂付款、应收账款的审计,主要检查因无预算来源或无销账依据形成的支出挂账,或因出借资金形成的坏账或难以收回款项。对此类已既成事实的支出或坏账,应调减资产、净资产。对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会计要素不全导致未在账面体现的对外投资以及应收投资收益、应收利息等调增应收款项及净资产,在政府财务报表中体现价值。

      政府负债审计。重点对负债的完整性和暂存款中沉淀的有关收入性款项进行审计确认。暂存款往往是财政资金的“防空洞”。应查清资金来源及性质,检查其中有无收入性款项、确实不需归还的长期挂账款项以及应转结余的款项等,调减负债、调增净资产。其中,对通过预算支出列支、在暂存款科目核算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风险准备金应作预算结余反映,作调减负债、调增净资产相关科目处理;对应付未付款项、应拨未拨款应按照权责发生制调增负债科目、调减净资产;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及应付利息应列入报表反映,调增负债、调减净资产。

      政府净资产审计。重点核实账面净资产的真实性。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财政专户的账面结余情况,以及部门决算总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土地储备资金决算报表中的净资产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账面各项滚存结余是否真实,对滚存结余中的结转下年支出或支出承诺应调增应付款或者暂存款科目、调减净资产。对应纳入政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公益性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过必要的审核验证程序,可以直接采用中介机构的年报验证结果;对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公益性国有企业,按权益法将国有权益或净资产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

      汇总分析审计结果。对内部交易事项,如财政各账户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往来等,应作抵消处理。编制审计调整后的政府合并资产负债表,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以及政府资源存量和分布、可动用的存量财政资金等情况。

      此外,对未在报表中列示但对政府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政府资产负债表附注反映,主要包括:政府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救助责任的债务;政府拥有的公共自然资源(包括矿产、土地、森林、草原等)的实物数量等。

      三、财政资产负债表审计实例分析

      财政资产负债表是指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核算的有关账户报表,是政府资产负债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账户的资产负债表等,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资产为金融性资产。以常州市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某辖市开展的财政资产负债表审计为例,简要介绍有关审计方法。

      该市财政共管理核算预算内外10余套账簿,经对有关账套、账户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采用“调表不调账”的方法,对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有关会计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应调整了账面资产、负债、净资产。其中,对借出资金、周转金放贷中的坏账以及暂付款中难以收回款项、支出挂账款项,由于占用了暂存款、财政周转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按照谨慎性原则相应调减了资产、负债、净资产中的相关科目;对暂存款中的收入性款项作了调减负债、调增净资产处理;对预算结余中的结转下年支出作了调减预算结余、调增暂存款处理。

      审计调整后编制的权责发生制财政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有关数据作了处理)见表1。

      审计调整后,该市财政合并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额215226万元,负债总额92679万元,净资产总额122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06%。资产、负债、净资产分别比原报表数减少60558万元、43373万元、17184万元。净资产总额中,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结余90657万元,财政专户结余20681万元,其他可动用的结余有11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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