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习性总是更多地关注历史变化,而非历史延续。对于近代以来变化日益剧烈的中国,就更是如此了。变化最大的城市自不用谈,即便是变化缓慢的农村,也是更多着眼于农村的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农村手工业。自19世纪中期以来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前,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手工业的显著变化,就是它处于不断的瓦解和崩溃之势。这一看法,其实又基于不同的理论来源,影响最大的一种是基于民族主义和革命史观,认为外国商品的倾销导致中国农村手工业处于崩解之势,并引发了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的巨大危机。这种观点,不仅在革命时期具有重要影响,在新中国成立后也居于统治地位。①另外一种理论资源,主要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提出的,影响不如上一种大。这种意见主要是基于资本主义市场理论,从现代化进程的角度,认为现代机器工业的冲击必然导致家庭手工业的解体,建立和发展大机器工业才是中国经济的唯一出路。②不过,就在手工业崩溃论弥漫之时,也不是千篇一律,无论是二三十年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六十年代,都有少数学者注意到它的保存和延续性。③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冲破意识形态和经典理论的束缚,转而重视家庭手工业解体的多元性、家庭手工业与机器工业的互补性,认为手工业并未完全破产,而是一直处于生存、延续和发展之中。应当说,这些认识不自觉地接续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和五六十年代一些学者的看法,但解释显然比以前更加明确,更加符合历史实际了。迄今,除了个别陈旧的教科书以外,中国近代家庭手工业的延续已基本成为学界的共识。当然,也有学者仍将手工业的延续和发展说成是自己的“新”观点,而将手工业的衰落断言为中国近代经济史学界的主流看法,并加以批驳。其实,这一批判的靶子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在我看来,现在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已无须再对手工业的衰落和延续进行争论,而是应该转换到揭示手工业延续和发展的动力。近些年已有学者对此有所涉猎,但仍需更多的实证研究予以支撑和突破。应该说,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本文主要是从传统与现代及其相互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④ 传统与现代既是理论概念又是历史存在,但迄今尚无公认的解释,一般说来,传统是指近代或现代以前世代传承的社会经验和社会认识,现代是指工业革命以来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具体到本文,传统是指历代传承的家庭手工业经营方式,现代是指机器工业的经营方式。近代中国社会一直处于传统与现代的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之中,在家庭手工业延续的过程中,应该弄清楚传统力量和现代因素的影响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本文以论者经常引以为据的冀中定县(今河北定州)为个案,对这一问题做一系统的分析,⑤冀为中国近代家庭手工业的研究提供实证和理论之贡献。 一、家庭手工业的延续和发展 尽管中国近代农村手工业的延续和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各地仍有自己的演变轨迹和特点,因此有必要对定县的情况做一简要的梳理,当然更是为分析其存续之原因做一铺垫。 定县是河北省中部的一个县,经济水平处于中等。这里的家庭手工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汉代就生产平绢类的纺织品,隋唐时期为北方著名丝织业中心,织绢为民间最广泛的手工业,宋代缂丝是独树一帜的丝织手工艺品。⑥从事手工棉纺织业的家庭,至迟到明代已经比较普遍,地方志中宣传节烈的妇女传,有不少这方面的反映,如刘氏“奉姑纺绩,以给甘旨”,郝氏“织纴课子”;甄氏“贫甚,以纺绩资生”,等等。⑦20世纪30年代初,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社会调查部张世文主持定县工业调查时,发现东不落岗村织花布的历史,已有数百年之久。其他手工业也多是岁月绵长,如做高香、做木瓢有200余年的历史,选猪鬃更有500年之久,织席业始自清乾隆年间,粮食口袋、钱褡子、钱口袋、织腰带、散机带、腿带始自清嘉庆初年。⑧ 近代以来,随着外国列强的侵入,中国城市工商业被迫拖入现代化进程,并对农村经济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环顾广大农村区域,传统经济形态并未发生大的变化。其中,家庭手工业的继续保持就是一个突出的表征。定县的地理位置并不闭塞,与天津、保定等大中城市的距离不算远,但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全县453村无一不从事家庭手工业。手工业种类繁多,有纺织、编织、食品、木工、化学、铁工、杂项等七大类,约120种。在所有村庄中,以从事2—4种手工业的村庄为最多,有的村庄从事的种类多达8种。⑨从事手工业的家庭有43150家,涉及人数达80800人,此时全县农村有78657户,439729人。按此计算,从事手工业的家庭占总户数的54.9%,涉及人数占总人数的18.3%。⑩史建云估计,在河北、山东、河南三省,从事手工业者占总户数的比例分别为12.76%、4.27%、34.8%。(11)相比之下,定县手工业是比较发达的。 在这些从事手工业的家庭和人口之中,以纺线、织布者最为突出。单纯从事纺线者有24600家,30700人;单纯从事织布者有11000家,31800人;从事纺线兼织布者有2000家,6800人;纺线兼其他手工业者1500家,2100人,织布兼其他手工业者150家,500人。如果将以上专、兼从事纺织布业者一起计算,占全县总户数的49.9%,占从事家庭手工业总户数的91.2%、总人数的89.0%。即便只是计算单纯从事纺织业的家数和人数,也占到从事家庭手工业总户数的82.5%、总人数的77.4%。如将纺与织分别开来,单从事纺纱者占从事家庭手工业总户数的57.0%、总人数的38.0%,单从事织布者占实际从事家庭手工业总户数的25.5%、总人数的39.4%。从实际产值看,尤以织布业最为重要,占全部手工产总值的47.4%,手纺业也占到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