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六朝绘画美学价值的呈现与诗画互补之双向过程的确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赠怡(1972-),男,四川平昌人,四川文理学院副教授,四川 达州 635000,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美学、艺术美学,四川文理学院,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魏晋六朝时期绘画凭借与《周易》之间的互文性关系并从“象”的维度发现了自身的个性价值,这种独特价值在于绘画之视觉形象的存在方式是圣贤体道的重要途径。绘画在寻求独立美学价值的过程中找到了彰显自身存在的经学化价值和“自治”领地,使其与诗之间形成一种对话关系成为可能。另外,诗因为其语言载体“言不尽意”的固有缺陷,构成了需要绘画性介入其中的召唤结构,这就意味着绘画为诗设立规定性、绘画性为诗所效法不可避免。诗开始自觉地以绘画的视觉性为范,走上了诗的“象”化历程。于是,诗与绘画在艺术行为中开始相互凝视、互为补充。诗画互补观念也由过去的绘画“诗化”的单向过程,进入诗画互为标准的双向过程。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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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B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425(2014)11-0144-08

      doi:10.3969/j.issn.1674-8425(s).2014.11.026

      在汉代的经学化过程中,《诗》的经学化使诗性的功能价值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高度推崇,绘画则在诗性的光亮之下,通过诗性化的单向过程探索自身的发展。魏晋六朝时期,随着“立象尽意”的观念的强化,艺术家从《周易》中找到了提升绘画、确立其独特个性的门径。这一过程的可能性缘于绘画与《易》之卦象至少在三个方面存在“家族相似”:其一,在视觉感受方面同构:“《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周易·系辞下》)。其二,在摹仿对象方面同构:“拟诸形容,象其物宜”(《周易·系辞上》)。其三,在认识目的方面同构:“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周易·系辞下》)。绘画凭借自己与《周易》之间的互文性关系发现了自身类“经学”功能价值,开始了自身的经学化运动,并与自身的道化、圣化过程相呼应,“象”的功能价值空前彰显。于是,绘画在寻求独立价值的过程中找到了自身存在的经学化价值和“自治”领地,其独特价值在于绘画之视觉形象的存在方式是圣贤体道的重要途径;另外,诗自身载体之缺陷,亦构成了需要绘画之视觉性介入其中的召唤结构。绘画也开始为诗立法,绘画性亦成为诗歌之范。于是,面临“言”的困境的诗以绘画的视觉性“象”为范,自觉地走上了诗的“象”化历程。至此,诗与绘画在艺术行为中开始了取长补短的双向运动,互为准的、互为补充。从这一时期开始,诗画互补观念由过去的绘画“诗化”的单向过程,进入诗画互为标准的双向过程。

      一、魏晋时期语言表意问题的尖锐使得“象”的介入成为必然

      早在先秦时期,“言”所存在的问题就被人们意识到了。《尚书·尧典》提出“诗言志”的开山纲领之后,“言”作为表达方式,被人们高度肯定和重视。儒家对言的态度颇具有辩证色彩,他们既高扬“言”的肯定性价值又勇于正视“言”自身之不足。孔子很重视言的作用。他说:“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孔子还以《诗》为言说的标准:“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不过,孔子并未将言的价值绝对化。如在《阳货》篇中,孔子就把“言”视之为疣物:“‘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焉?’”孟子也十分重视“言”,并对“言”作了些规定。他说:“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带而道存焉。”(《孟子·尽心章句上》)但孟子认为在感化人心方面“言”不如“形”“声”“色”等影响深刻。他说:“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孟子·尽心章句上》)孟子认为原因在于:“形、色,天性也。”(《孟子·尽心章句上》)在孟子看来以视觉、听觉、味觉等为感知的存在形式符合人的本性,也容易打动人。正因为如此,人们感受事物很容易有表无里,不能做到内外统一。所以孟子说“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意思是“圣人内外文明,然后能以正道履居此美形”(焦循《孟子·正义下》),只有圣人才能正确地对待外在的形式。这亦体现了孟子对“形”“色”等感官感受形式的偏见,当时人们对绘画的偏见大抵与此有关。荀子特别强调“言”对君子的重要性。《非相篇》云:“君子之于言也,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故君子必辩。凡人莫不好言其所善,而君子为甚。故赠人以言,重于金石珠玉;观人以言,美于黼黻文章;听人以言,乐于钟鼓琴瑟。故君子之于言无厌。”因此,荀子要求君子“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正名》)。另一面荀子也注意到“名”(言)与“实”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辩说,以便“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正名》)。儒家关于“言”局限性的认识,在老庄思想中亦具有互文性。《老子》认为最高的“道”是“绳绳不可名”的,它肯定的是“无名之朴”,进而对“言”提出了“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否定性论断。《庄子·知北游》亦云“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不难看出,道家对“言”的否定乃是基于“言”对“无为”思想的背离。除儒、道两家外,先秦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也有“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命题,其意思是世上万物没有不是由概念来反映的,但是反映物的概念并不等同于概念所反映、指称的事物。公孙龙的论题虽然涉及的是概念的局限性,但在本质上是指言的局限性。汉代人们已经认识到“言”(名)与“实”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言”与心之间的矛盾。扬雄《问神》就讲到了“言不能达其心”的问题。

      面对“言”的弊端,人们开始注重“形”“象”对言的补充和修正,甚至从心性的角度探讨形与象存在的必要性。《韩非子·扬权》就提出了这种解决办法:“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形名参用,用其所生。”《礼记·乐记》“形”“象”是心性的外化,因此特别强调艺术是诉诸于视听感觉将情感形象化的活动。《乐记》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可见,声是情感的形式化。《乐记》认为人的各种情感都是通过“形”体现出来:“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乐记》也强调了人对“象”“形”之修饰作用的倚重:“乐者,心之动也。声音,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史记·乐书》亦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周易》之《易传》在言与象的比较中肯定了“象”存在的价值意义:《系辞上》引孔子言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儒家这种对“象”意义的启蒙式的认可实际上赋予了“视觉性”参与表意活动的合法性,为后来人们利用“易象”提升绘画的社会价值设下了伏笔。重视视觉性是世界文化的共同倾向,大约在相同时期古希腊哲学也奠定了“视觉及视觉隐喻在古希腊世界中的核心地位”[1]。不过古希腊哲学不是把语言和视觉置入一种矛盾的关系中,也不是从具有主观性的“意”的角度突出视觉性的价值,而是从求真的维度彰显视觉性的意义。如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就把视觉置于诸感觉中的优先地位。他说:“能使我们认知事物,并显明事物之间的许多差别,此于五官之中,以得于视觉者为多。”[1]与古希腊不同,先秦时期人们对“象”的重视却是基于“言”对“意”的非圆满性表达。随着《周易》在汉代被列入官方经典,“象”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在艺术思想领域人们还不能自觉意识《周易》之“象”与绘画之间的互文性价值对于绘画发展的重要意义,在观念上自然不能完成由“象”到画的思维转换和认识上的飞跃。一方面,《易》之“象”虽然在春秋战国时期很重要,但是儒家对卦象所包含的吉凶意义已经不予以重视,“孔子不再把《周易》看成占筮之书,而把它看成修身寡过之书”[2]168。孔子把《周易》当作哲学书看待的价值取向影响深远,如《荀子·大略》就有“善为《易》者不占”的评价。先秦两汉时期随着解《易》之“十翼”《易传》的产生,“实现了《周易》自身从占筮之书到哲学书的转变”[3]81。正是因为《易传》“改造了《周易》,使它成为儒家基本和最高的哲学典籍,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经官方选中和认可的六经之首”[3]158,意味着当时以“卦象”为表征形式的“象”实际上被“悬置”,处于依附于“言”的从属地位。可见,“言”之强势依然存在,要完成这种转换仍需强心猛药动摇其权威地位,而佛教的介入恰恰充当了时代所需的这剂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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