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几个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润明,重庆市档案馆研究馆员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研究员 重庆 400038

原文出处:
民国档案

内容提要: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为摧毁中国人民的抗日信心,破坏大后方的生产力,扰乱大后方的社会秩序,以达到其征服中国的目的,凭借其强大的陆海空军力量,对以重庆为中心的大后方各地进行了长时期、大规模的野蛮轰炸。但长时期以来,有关“重庆大轰炸”以及大后方其他各地“轰炸”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史实的陈述,很少有理论上的研究和阐述。为此,笔者以“重庆大轰炸”为例,从“重庆大轰炸”的区域界定、时间界定、统计口径、档案运用等方面,探讨了“重庆大轰炸”研究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同时也可作为其他地区进行有关“轰炸”研究的参考。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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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大轰炸”,是重庆历史上最为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也是抗日战争时期与“南京大屠杀”“731细菌战”并称为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实施侵略、屠杀的三大铁证之一。所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是史学界特别是重庆史学界关注、研究的重点。①特别是2004年中央党史研究室决定开展“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以及2008年中共重庆市委决定实施“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研究与建设工程”以来,有关“重庆大轰炸”的研究进一步深化,领域进一步拓展,学术成果也进一步丰富。②2007年9月在重庆举行的“重庆大轰炸暨日军侵华暴行国际学术讨论会”,更被誉为“重庆大轰炸历史研究的里程碑”。③虽然取得了如此快速的进步,但同时学界也认为,目前的“重庆大轰炸”研究,“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工作较差,视野不够宽广,范围比较狭窄,成果数量有限,低水平重复现象比较严重,相当一部分成果缺乏文献档案材料的支撑,真正有开拓性、独创性或确能把相关的史实挖深、把史实说透的论文或著作并不多见”④。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使得“重庆大轰炸”这一重大历史课题,迄今尚无一本权威的、能为各方信服的著作,以至于就“重庆大轰炸”的一些最基本问题,如日机出动飞机架数、轰炸重庆次数、投弹数以及重庆被炸死伤人数等,直到现在仍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得出的研究数据竟多达十余种。⑤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虽然也有学者认识到除了“研究资料的局限,研究视角、方式方法的不同”外,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对日机轰炸重庆的区域范围、时间范围和损害范围等主要因素未作明确界定或界定不一所致”,并提出了自己就上述问题的看法。⑥但笔者认为仍然不够,并根据自己长时期对“重庆大轰炸”的研究心得以及近几年来在整理出版“重庆大轰炸”档案文献中的认识体会,提出有关“重庆大轰炸”研究中应当特别注意和解决的几个问题,不对之处,敬请学界批评指正。

       一、关于“重庆大轰炸”区域范围的界定

       马列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⑦根据这一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笔者始终认为:“重庆大轰炸”既然已和“南京大屠杀”“伦敦大轰炸”一样,在中国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成了独特的专有名词,那它就应该有特殊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有其专门的内涵和外延。而要调查、研究“重庆大轰炸”的过程和真相,特别是要弄清日机实施“重庆大轰炸”中有关起止时间、轰炸次数、投弹数量、死伤人数、损毁房屋数量、财产损失等主要内容,其首要也是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地域范围的界定,只有将“重庆大轰炸”地域范围先作明确界定,然后“重庆大轰炸”的起始时间、飞机架次、轰炸次数、投弹数量、死伤人数、财产损失等,才能得到一个相对准确而为各方信服的数字,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否则,任何一点地域上的扩大、缩小或混杂,都有可能造成上述各种数据的变化和差异,此即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是也。如果这样,“重庆大轰炸”就永远处于一个“变化”的过程之中,就永远没有一个定数或准数,这也是迄今为止众多研究“重庆大轰炸”之专家学者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上述数据上)互不统一、互有偏差甚至互相矛盾的最为重要的原因。

       有关“重庆大轰炸”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也即1985年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之际⑧,但在早期的“重庆大轰炸”研究中,人们并没有对“重庆大轰炸”的区域范围作明确界定和说明,而是依据当时重庆的行政范围笼统言之。当时重庆市已与原四川省永川地区合并,辖9区12县,幅员面积为22341.43平方公里。⑨这以后,凡是“重庆大轰炸”研究的有关著述,都沿袭了这一传统,对“重庆大轰炸”的区域范围,均采取了模糊处理的办法,避而不谈。真正在“重庆大轰炸”研究中明确提出地域范围界定这一观点的,直到2007年9月重庆举行“重庆大轰炸暨日军侵华暴行国际学术讨论会”时才出现。在此次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周勇的《关于重庆大轰炸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以下简称周文)和唐润明的《“重庆大轰炸”的基本史实及其人口伤亡新研究》(以下简称唐文),都提到了“重庆大轰炸”的区域范围问题并视之为影响“重庆大轰炸”的重要问题,但两者界定的区域范围又各不相同:周文采取的是广义的“重庆大轰炸”地域范围,即“抗战时期的重庆城区和重庆市防空司令部设置的监视区”,这一区域“以重庆城区为中心,在东起石柱、梁山,西通璧山、合川,南经南川、綦江,北贯南江、通江……到1939年5月,重庆监视区扩展到周围32个县”。⑩唐文所界定的区域范围,则是“以当时的重庆市为中心,包括巴县、江北、北碚管理局在内的行政管辖区域”(11)。“重庆大轰炸”的最新研究成果、潘洵等著的《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所“确定的重庆大轰炸地域范围”在周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不仅“主要集中于目前重庆直辖市所辖地区”,而且“在必要时兼顾重庆防空司令部监视区域的四川省部分地区”。(12)由此一来,“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地域范围,就出现了分歧:①以原抗战时期重庆市所属行政区域为对象;②以抗战时期的重庆市及巴县、江北、北碚管理局所属行政区域为对象;③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重庆市所属行政区域为对象;④以原抗战时期重庆防空司令部监视区域为对象;⑤以现重庆直辖市包括四川省部分地区为对象。因为研究的区域范围不同,所以研究结果出现各种互相矛盾的结论,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地域范围,究竟以哪种更为合适、更具科学性、学术性和可操作性呢?

       根据抗战时期重庆的特殊地位及日机轰炸重庆的战略意图、实际经过,日机对重庆进行轰炸的显著特点以及国民政府当局反轰炸的战略部署,笔者认为,抗战时期“重庆大轰炸”的地域范围,可根据当时历史的实际情形,从狭、中、广三个方面去考虑或进行分别研究。狭义上的“重庆大轰炸”,仅以当时的重庆市行政区域为限,这个区域就是“东至广阳坝,南至温泉场,西至歌乐山,北至寸滩”这一片大约370平方千米的法定行政范围。(13)中义的“重庆大轰炸”,以当时的重庆市及环绕其周边的江北县、巴县、北碚管理局所辖行政区域为限,这个区域的行政面积大约是5954.21平方千米(内重庆市370平方千米,巴县2917.12平方千米,江北2167.09平方千米,北碚管理局500平方千米);(14)广义上的“重庆大轰炸”,以当时重庆防空司令部所管辖1市32县即“重庆市及黔江、酉阳、秀山、石柱、彭水、丰都、垫江、大竹、邻水、长寿、涪陵、南川、綦江、巴县、江北、江津、永川、荣昌、大足、璧山、铜梁、合川、武胜、广安、岳池、渠县、营山、达县、仪陇、巴中、通江、南江等32县又1市”(15)的行政区域为限,其区域面积约为90249.64平方千米。(16)而依据新中国成立后重庆行政区域的不断变化而不断变更“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地域范围,则是不可取的,也是在学术上站不住脚的。试想,如果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重庆行政区域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那么,“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地域范围,还会不会、应不应该随之进一步扩大呢?回答显然应该是否定的。至于“重庆抗战调研课题组”所著《重庆市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书(17)中所涉及的“重庆大轰炸”的史实,只是整个抗战时期重庆市“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其调查的范围明确规定以现行重庆市的行政范围为准,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明了整个抗战时期现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与“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内涵、外延都有着明显的不同,当不在笔者的讨论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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