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律何处寻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向东(1947- ),男,湖北孝感人,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管理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4

原文出处:
高等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从现代科学的角度看,规律是一定时空条件下在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反复起作用的内在机理,那种不受任何限定的“普遍、必然、永恒”并不是规律范畴所必须承载的意义。所有的社会规律包括教育规律都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并且具有历史性和客观性。探寻教育规律,是从教育现象、教育过程开始,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认识深化的无限过程。某个已经提出的教育规律命题重新成为学术讨论的对象,一定是人们在教育实践中有了新的经验和新的认识后的反思,并且有着回答现实问题的需要。厘清教育规律与教育规范、教育理念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把握教育实践。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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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4)08-0022-08

      教育规律是教育研究中一个常议常新的话题,其原因有二: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而言,无论是回答“教育理论能否指导教育实践”还是回答“教育学能否成为一门科学学科”的问题,都绕不过教育规律这道“门槛”,因为教育研究承担的任务之一就是探寻和揭示教育规律,为教育理论奠定基础;从教育实践的角度而言,“按教育规律办事”是人们公认的一条准则。因此,在建构或评价某个教育理论,在总结教育经验反思教育活动的成败得失时,都会涉及对教育规律的认识和讨论。例如,时下围绕着“高等教育‘适应论’”话题展开的讨论中,如何看待某个已经提出的教育规律命题也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学者们关于教育规律的讨论和不同学术观点的商榷、争鸣,是一件值得做的、值得赞许的事,而并非脱离现实的空泛议论。作为讨论的参与者,本文就现代语境下的“规律”意指、教育规律的历史性与客观性、探寻教育规律的路径,以及教育规律与教育规范、教育理念的关系等作一点辨析,以期厘清对一些基础性问题的认识。文中发表的对教育规律讨论中一些不同学术观点的意见,也求教于方家批评。

      一、现代语境下对“规律”的再审视

      “规律”是认识论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范畴,早在认识论被命名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在对世界万千现象背后“本原”的探寻中,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提出了“逻各斯”①概念,其原义为“话语”,转义为道理、理性、规律。他说,“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而“一切都遵循着这个逻各斯”。[1]亚里士多德则指出:“无论在哪里,科学研究的对象,都是那个最根本的、其他的东西所依靠并赖以得名的东西。”[2]“凡是出于必然的东西,当然能被科学地认识,当然是永恒的东西。而凡是出于必然而存在,当然完全无条件是永恒的。”[3]在后世的学者看来,“希腊的科学这个概念,即Episteme,所指的是理性知识(Vernunfterkenntnis)。这就是说,它的典范是在数学中而根本不包括经验”。[4]因此亚里士多德的一些“物理学知识”也被后来的自然科学所推翻,但他强调的“科学就是对普遍者和那出于必然的事物的把握”[5]却作为科学认识论的理念被近代自然科学继承下来,而普遍、必然、永恒等也成为揭示世界“本原”的规律范畴所具有的基本属性。

      伴随着自然科学的高歌猛进,人们对于认识和把握规律的自信与日俱增,并且将探寻规律的科学从自然界推进到社会领域中。直到量子力学和耗散结构理论先后揭示了物质世界从微观到宏观层次的不确定性,人们才认识到我们身处其中的世界在“本原”上就是一个“既确定又不确定”的世界,所谓的“偶然性”并不是附着在“必然性”之上的“浪花”,而是与“必然性”一道在世界发展的“未来命运中作为伙伴各自起着自己的作用”[6]。正是世界的不确性为人的创造提供了空间,而这种创造又进一步增加了世界的不确定性。因此,现代科学把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都纳入自己对世界研究的视野之中。为了在现代语境下继续使用“规律”这一范畴,我们需要对它作一番再审视。

      其一,如何看待规律的确定性?

      规律作为“确定性”的知识,是人们对事物之间关系和事物发展演化过程中确定性的一面艰难探索的认识成果。在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世界中,人类之所以要寻求这种确定性知识,是为了在解释世界的基础上改变世界,这是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做的事情。人类不仅已经拥有和运用了一些确定性的知识,而且还将在这一方面继续坚持探索下去。在逻辑上,规律是以实然命题形式对世界确定性的一面作出的判断。如果我们将“规律”视为“一定时空条件下在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反复起作用的内在机理”,它能够解释或预测的都只是“大概率”事件,那么,这种判断并不会因为世界还具有不确定性的另一面而失去“真”的价值,并且作为认识成果对于指导人类的实践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从现代科学的角度看,无论在宏观还是在微观层面上揭示的规律都只是针对一定条件下的具体对象的,那种不受任何限定的“普遍、必然、永恒”并不是规律范畴所必须承载的意义。在包括“反本质主义”在内的后现代思潮出现后,人们在许多场合慎言“规律”而宁愿用机制、机理、原理等概念去取代它,但实质上想要表述的依然是同一件事,即对世界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确定性的寻求。只是在将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都纳入研究世界的视野后,我们“需要对长期追求的普遍性知识和客观规律重新认识,对科学理论的解释和预测功能持审慎态度,对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方式从方法论上进行反思”[7]。

      其二,如何看待规律的客观性?

      经典自然科学的成功“把对世界的客观描述引导到普遍的理想化。客观性变成评定任何科学结果的价值时的首要标准”[8],对规律的揭示作为科学认识的成果更是以其“客观性”著称。这里涉及人与世界的关系。我们从科学传统中继承下来的一条理念是:面对着客观世界,必须排除人的主观因素对研究对象的干扰以保证科学知识的客观性。②其实,不单是现实生活中人与世界不可分,就是在自然科学中人与其所研究的对象世界也是不可分的。量子力学的创始人之一、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人物海森伯格指出:“不能忽略自然科学是由人建立起来的这个事实。”[9]“在物理学中,我们的科学工作在于用我们所掌握的语言来提出有关自然的问题,并且试图从我们随意部署的实验中得到答案。正如波尔所表明的,这样,量子论就使我们想起一个古老的格言:当寻找生活中的和谐时,人们决不应当忘记,在生活的戏剧中,我们自己既是演员,又是观众。”[10]他强调,在科学研究中使用的语言和方法“终究是一般人类思想方法的后果。但这已涉及我们自己,这样,我们的描述就不是完全客观的了”。[11]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12],“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13]。自然科学家也说,“我们所观测的不是自然的本身,而是由我们用来探索问题的方法所揭示的自然”。[14]应该肯定,强调对世界认识和描述的“客观性”无疑是克服个人偏见形成共识最有力的根据,科学探寻所发现的规律也要经受“非个人”的反复检验来证明其“客观性”,而“完全、绝对的客观”只是我们对规律“标准”的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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