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14)06-0083-10 “五四”作为充分造就现代个人的时代,也是中国女性解放的开端。主流话语对女性身体的文化建构始终为女性的文学想象与叙述提供现代性的思想资源。正是由“五四”出发,尚未走出传统樊篱的女性从思想上被逐渐启蒙,自我精神开始觉醒;也是经由“五四”精神的指引,女性逐步摆脱传统文化对其身体的制约和规范,并随着男女同学、公开社交的合理化,开始强调身体属己和追求个体性存在的社会价值。但这样一个“女性解放”运动,除了得力于一些“新女性”大胆突破封建规范和各种教条陈规去主动引导时代风气之外,更多的还是各种社会话语力量共同塑造与推动的结果。考察这一时期以《妇女杂志》为中心的公共舆论可以发现,女性从服饰到头发、乳房,都成为社会话语关注的焦点,成为各种社会话语角力的场所,由此建构起了“五四”时期乃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女性身体新的时代美学。那么,女性身体在“五四”是如何演化成为一种“政治”,女性身体的“美学化”过程又是怎样的呢? 对女性身体的现代规训与改造,在经历近代废止缠足以后,到了民国时期,已逐步集中于头发和乳房,尤其是头发。作为最具可塑性、象征性和表现女性性征的重要部分,头发在“五四”这样一个激进时代,曾经历了很多“事故”,发式成了社会公共话语纠结始终的一个“问题”。新女性们受“五四”新文化影响,主张个性解放,追求恋爱自由,首先往往是通过掌握处理自己头发的自主权,来确证身体的属己性,以此来彰显自己对陈规的“反叛”行为。但封建保守分子则总是泥古不化,对此大加挞伐,使得“五四”女性剪发成为公共文化事件。 自明末清初,清军入关,宣扬“留发不留头”,中国人特别是男人留什么发式,就成为一个性命攸关的问题。直到民国,围绕头发展开的“身体政治”都没有完结,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发布的第一个大总统令,就是勒令男人“割辫”。鲁迅的《头发的故事》、《阿Q正传》、《风波》等作品,都描写了有关男人“割辫”的情节,再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中国人头发的悲喜剧。在《头发的故事里》,他感慨地说:“你可知道头发是中国人的宝贝和冤家,古今来多少人在这上头吃些毫无价值的苦呵!”但进入“五四”之后,在个性主义思潮下,女性的头发也开始成为公共政治关注的内容,“女子剪发,确是表示女子不是玩物的极好标识”,[1]剪发似乎成为“五四”女性确证身体属己、彰显个性解放的一个最特别的方式。“头发确实不等同于身体,它和身体只是溶解于同一个自我之中,它是身体的一个模糊能指,但却是自我的一个明确所指。”[2]“剪发”作为“新女性”身体上的显著表征,当然被文化保守派视为洪水猛兽,是女子的公然挑衅。随着社会上女性剪发的不断增多,女性的头发开始成为公共领域里大家口诛笔伐的对象,甚至官方权力也介入到对这一个体行为的限制之中。1925年5月出版的《威克烈》第19期,载有“小燕女士”所写的《我剪发的经过》,记述了她剪发造成的家庭冲突和四川成都女子学校女生剪发所引发的社会风波。女士要剪发,不仅引来当举人的舅父“大骂我一阵”,而且“我母亲见我剪了发,果然大哭大闹,并且辞别神主,要去自杀”。作者将女子剪发当作与封建保守势力做斗争的手段,称这是“人身自由问题”,显然以此当作反对封建文化的行为方式,在作者看来,“封建地主阶级不让女子有剪发的自由,认为这是女子造反,用尽了百般手段来威胁禁止。一九二一年,军阀刘存厚手下的省会警察厅竟张贴皇皇布告,禁止剪发,《半月报》提出反对,警察厅竟把它明令查封了。‘五四’运动中查封报馆,这还是第一次,而罪状是为了反对禁止剪发”。[3]据《妇女杂志》报道,1924年教育部明确颁布命令禁止女生剪发,教育联合会也曾有限制女子服装的决议,带来的结果是不仅各地都禁止女生剪发,很多女校校长也出面进行规劝,甚至还有女生在转学、升学、投考时因剪发被拒这类荒唐事情的发生。由此可见,“五四”时期女性身体不仅受到了知识话语的规训,而且还处于国家机构的监视之下,更为荒诞的是,对女性头发的规定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性地让个人执行。 这种倒行逆施与正在进行中的“五四”个性主义思潮相悖,所以引来不少现代知识分子的围观,并引发其强烈不满,鲁迅、周作人等著文对此进行了抨击。鲁迅在《从胡须说到牙齿》和《忧“天乳”》中对这种强加于女性身体的规制进行批判。《从胡须说到牙齿》重点揭露中国的“头发政治”,批评时任北京女高师校长的贵州人毛邦伟小题大做:“虽然已是民国九年,而有些人之嫉视剪发的女子,竟和清朝末年之嫉视剪发的男子相同;校长M先生虽被天夺其魄,自己的头顶秃到近乎精光了,却偏以为女子的头发可系千钧,示意要她留起。”[4]鲁迅讥讽道:“遥想土耳其革命后,撕去女人的面幕,是多么下等的事?呜呼,她们已将嘴巴露出,将来一定要光着屁股走路了!”《忧“天乳”》虽是就广州“天乳运动”表态,但鲁迅忍不住仍然先从头发谈起,指出“男男女女,要吃这前世冤家的头发的苦,是只要看明末以来的陈迹便知道的”,“同是一处地方,甲来乙走,丙来甲走,甲要短,丙要长,长者剪,短了杀”。[5]468鲁迅对现行政治的剖析和批判,实际上表现了他对现实中女性真正的人道主义同情,“女性身上的花样也特别多,而人生亦从此多苦矣”。鲁迅不仅用杂文,也用小说表达他对现实女性的关怀,小说《肥皂》讽刺了思想陈腐、故步自封的封建卫道士的无聊和虚伪,让其丑陋的嘴脸和灵魂暴露无遗。四铭一方面极拥护“国粹”,另一方面又十分焦虑于“解放”女性对“世风”的破坏:“女人一阵一阵的在街上走,已经很不雅观的了,她们却还要剪头发。我最恨的就是那些剪了头发的女学生,我简直说,军人土匪倒还情有可原,搅乱天下的就是她们,应该很严的办一办。”然而,他却对年轻的女丐怀有不可告人的性意识,“肥皂”的闹剧明明白白揭露了他真实的嘴脸。周作人也曾多次批评在女性头发上不断翻新花样的做法,《发之魔力》讥讽当局无事找事,他说关系到女子发式,“只是好看的问题,为什么要劳动‘上头’来查禁,分他们救民水火的心”,[6]《再论剪发》挞伐吉林颁布妇女剪发禁令。[7]《好女教育家》对《顺天时报》报载“西城辟才胡同女附中主任欧阳晓澜”拒绝剪发女生报名应考一事表达政见,讽刺“拒绝剪发逆生参与考试”的校方作为,“诚足以大快人心而维纲常于不堕者也”。[8]可以说,正是先进知识分子对女子剪发的舆论支持,解构了权力政治对女性身体规训的合法性,使得“五四”女性身体的现代建构不至于重回封建保守的境地,而是能沿着时代精神的轨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