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近颁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全面、准确地阐述了我国审计发展和制度创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突出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和依法审计的监督作用,从审计工作机制、审计结果运用、审计能力提高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创新和完善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意见反映了当前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亮点突出,是我国审计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文件。 意见规定了我国国家审计工作的三项原则,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这三项原则既是我国审计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和提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其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我国审计工作的灵魂,离开了“国家中心工作”这个“中心”和“大局”,国家审计工作就失去了灵魂;“发现问题,完善机制”是国家审计工作的目的,审计工作不能就审计论审计,不能局限于发现问题,而是要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济运行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审计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证,我国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审计机关和人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保密规定,注意工作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意见重点强调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规定审计机关有权持续开展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意见强化了审计的公共受托责任,明确规定了审计在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方面的职责,审计要看好公共资金,确保公共资金安全,运用绩效审计理念,推动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同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推动俭朴政府建设。意见明确规定了审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的职责,要求审计加大对经济运行中系统性风险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意见明确规定了审计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并要求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审计的监督作用,明确了国家审计在依法治国中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审计力度,做到查深查透查实,推进廉政建设;三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和依法治国的促进作用,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我国审计制度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一、扩大审计范围。意见规定:“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国家审计的范围将由国家财政收支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收支扩展到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使用上述资金和资源的非国有企业和单位全部纳入审计的范围,其中,个人纳入国家审计的范围是审计制度的重要创新。随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作用越来越大,国家审计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越来越多,扩大审计范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趋势,正如美国2010年颁布实施《多德·弗兰克法案》将联邦政府审计范围扩展到涉及系统性风险的机构和个人,这是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创新审计方式。意见要求国家审计“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财政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密切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等等,审计方式不再局限审查会计账目。要创新审计方式和技术,多种审计方式并用,如跟踪审计、审计调查、审计研究、审计检查,以及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等,以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 三、获取电子数据。意见赋予审计机关和人员获取相关电子数据的权力,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期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同时规定了审计机关获取电子数据的范围,“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意见还要求被审计单位要为审计机关进行电子数据分析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四、特别强调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意见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意见要求审计机关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要求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审计机关要跟踪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告。这些规定都赋予审计结果运用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