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危机、获取权与1959-1961年大饥荒的再解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德余,复旦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 200433 赵德余(1974—),男,安徽巢湖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理论及其在农业与医疗领域的运用。E-mail:deyuzhao@163.com

原文出处: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无论诉诸农民退社权的剥夺、公共食堂,还是从政府救济能力、城市偏向的供应制度,这些单个因素或视角的解释不能让人信服地理解大饥荒发生的真正机制与根源。将解释大饥荒的各种因素纳入到一个能够包容各种假说在内的系统的政治经济学模型,增加了一些被现有文献所忽视的因素如家庭储备与社区共济机制失灵等因素。对大饥荒研究存在的两个重要争论是可以得到消解的,显然,关于大饥荒发生的解释应该同时侧重于粮食生产领域和分配领域,而关于Sen的粮食获取权理论也同样适用于对非市场经济的大饥荒进行解释。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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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14)04-0001-14

       一、引言

       对于1959-1961年期间的粮食政策与农业危机、饥荒问题的研究有两个基本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一是粮食产量大幅滑坡的原因或农业危机发生的原因问题,即大跃进或农业合作化直接造成了农业危机,还是自然灾害的意外冲击造成的?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造成的?另一个问题是大饥荒或大批人口的非正常死亡产生的原因应该如何解释?直观的解释毫无疑问是农业危机或粮食产量的大幅下挫造成了饥荒。但是,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是,农业危机对于饥荒而言是充分必要条件吗?或者说农业危机一定会造成那场20世纪最为严重的人类饥荒灾难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那么人类大饥荒发生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政策行为干预缓解甚至避免大饥荒的发生与恶化?因此,本文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是:人民公社制度的生产效率损失构成了粮食产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但并不构成饥荒发生的主要原因,对于解释饥荒发生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性、分配性制度以及救助等一系列的政策安排。

       Sen研究了孟加拉等许多地方的饥荒发生的原因是由于食物的获取权利受到剥夺,而且其交换权利的剥夺多数情形是在市场环境由于粮食价格相对其工资收入的交换比例迅速上涨造成的[1]。在这种饥荒案例中,有两个特征特别引人瞩目,即一个地区的粮食总供给量有可能并没有出现严重或显著的下降,同时,饥荒对于不同职业与阶层的人群影响是不同的,饥荒与死亡主要发生在贫困的低收入人群,其缺乏支付能力造成了粮食的交换权利恶化或被剥夺。但是,在中国1959-1961年期间发生的饥荒,其情形与Sen的研究存在一个显著的差异,中国的粮食交易市场在1957年之后大体上已经被消灭了,即使还存在一些零星的地下或黑市交易,其影响对于大规模农村人口的食物或粮食获取权问题几乎微不足道。这表明与Sen的案例不同,中国农民的粮食获取权被剥夺并不是由于其支付能力相对市场价格高涨而弱化或恶化的缘故,相反,中国农民的粮食在这一时期是由一套正规的非市场的组织制度进行配给和分配的,农民的粮食交换获取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组织制度系统的功能运转与协调问题,但是,与孟加拉等任何世界其他地方的饥荒结果一样,最终问题集中体现在农民对于粮食的获取权的确是恶化以至于被剥夺了,不过,中国农民的粮食获取权不是市场失灵造成的,而是公社体制下粮食的交易与配置系统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系统扭曲与失灵造成的。

       本文试图对各种解释大饥荒的假说进行梳理和整合,以构造一个能够包容各种假说在内的系统的政治经济学模型,并考虑和增加一些被现有文献所忽视的因素①[2,3]。在重新检视各种可以验证本研究相关假说的证据之后,本研究将展示不同的理论解释模式之间并不存在严重的冲突,只是各自的分析视角和层次不同而已。对于饥荒是如何发生的或者说农民的粮食获取权又是如何被系统地剥夺的,该问题将是研究和讨论的起点与焦点。

       二、大饥荒的发生及其性质:测量和解释

       (一)对1959-1961年大饥荒死亡人数的估计

       由于官方对1959-1961年大饥荒非正常死亡人数并没有在当时做出深入的调查,这一时期的人口死亡数据主要由国内外学者根据1953年、1964年和1982年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推算的。从而,不同的学者利用的数据来源以及推算的方法之不同,造成了对大饥荒时期死亡人数估计的偏差巨大。如表1,杨晓静列举了有代表性的各种估计[4],死亡人数估计水平最低的是蒋正华等测算的1700万人,而曹树基和金辉的估计最高,分别为3245万人和3471万人[5-7]。另有两位比较有影响的国外学者Ashton和Coale,分别测算出来的人口死亡数据为2947万人和2700万人②[8,9]。当然,究竟哪一个估计数据更加确切,已经很难证实了,而且这也不在本文研究的范围。

       在此,有必要描述一下20世纪80年代国家统计局公开的有关大饥荒时期人口统计数据,如表2所示,大饥荒发生之前的全国总人口年均增长约1000多万,如1958年人口增长规模约1341万人,其中,当年城市人口增长为772万人,农村人口增长为569万人。但是,到了1959年,农村人口首次开始下降,减少了437万人,而当年由于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了1650万人,从而全国总人口在1959年仍然增加了1213万人,显然,这表明1959年存在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随后,1960年全国总人口突然大规模意外地减少了1000万,其中当年城市人口增加了702万人,而农村人口减少了1702万人。很明显,在1960年并没有相应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量流动,但却出现大规模的人口减少,这只能被理解为当时严重的粮食饥荒造成了农村人口的非正常死亡所致。中国总人口的减少一直延续到1961年,虽然1961年的农村人口规模大体上维持不变,即微增18万人,但奇怪的是城市人口开始突然下降366万人。由于城市饥荒远不及农村严重,其城市人口的减少主要原因不应当是其人口的非正常死亡,考虑到城市人口仍然按照1960年最困难时期的700万人口的增幅,则意味着事实上城市人口的减少应该主要是其向农村的人员遣返所致。于是,可以直观地推断在1961年虽然农村人口的总人口规模未变,但事实上,其因饥荒所发生的人口非正常死亡人数仍然是巨大的,其规模应该接近于同年从城市流回农村返乡的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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