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与《管子》“海王之国”理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子今(1950- ),男,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盐业史研究

内容提要:

先秦时期齐国的强盛和富足,有充分利用海洋资源的因素。盐业的发展,成为齐人立国的重要基础。《管子》书中“海王之国”篇提出了重视盐业、强化盐政的主张。相关政策应当得以贯彻实施,实现了富国和强国的积极作用。国家对于盐业的所谓“轻重”,所谓“谨正盐筴”,即积极地予以干预、开发、控制、利用,后来对汉武帝时代的盐政也有影响。参考汉代齐地盐业生产的相关信息,也有助于理解作为其基础的大一统政治形势实现之前齐人海洋资源开发的成就。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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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64(2014)03—0005—10

       先秦时期齐国的强盛和富足,有充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因素。盐业的发展,成为齐人立国的重要基础。《管子》书中“海王之国”篇提出了重视盐业、强化盐政的主张。相关政策应当得以贯彻实施,实现了促进富国和强国的积极作用。国家对于盐业的所谓“轻重”,所谓“谨正盐筴”,即积极进行行政干预、鼓励开发、强化控制、充分利用的政策,对后来汉武帝时代的盐政也有一定的影响。

       一、“盐”与“海物”:齐地经济优势

       自远古时代起,山东沿海地方的早期文化受到海洋条件的限制,也享用着海洋条件的渥惠。当地居民在以海为邻的环境中创造文明,推进历史,生产形式和生活形式均表现出对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视。

       据地质学者分析,山东渤海南岸,包括殷周之际古“莱夷”活动的地区,地下蕴藏着丰富的、易开采的制盐原料——浅层地下卤水①。有盐业考古学者亦指出,这一地区滨海平原面积广阔,地势平坦,淤泥粉砂土结构细密,渗透率小,是开滩建场的理想场所,气候条件也利于卤水的蒸发。而当地植被也可以提供充分的煮盐燃料②。

       有研究者指出,殷墟时期,渤海南岸地区属于商王朝的盐业生产中心。“殷墟时期至西周早期是渤海南岸地区第一个盐业生产高峰期。”考古学者“已发现了10余处规模巨大的殷墟时期盐业遗址群,总计300多处盐业遗址”。通过对寿光双王城三处盐业遗址的“大规模清理”,“对商代盐业遗址的分布情况、生产规模、生产性质以及制盐工艺流程等有了初步了解”。

       研究者分析,“与大规模盐业遗址群出现同时,渤海南岸内陆地区殷商文化、经济突然繁荣起来,聚落与人口数量也急剧增加,并形成了不同功能区的聚落群分布格局,因而可认定该地区属于殷墟时期的商王朝盐业生产中心”③。

       看来,《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所谓“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丘”,是有慎重考虑的。而“太公至国”后,“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致使“齐为大国”,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对殷商盐业经济的成功继承。

       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海盐业从山东起源④。或说山东地区是世界上盐业生产开展最早的地区之一⑤。考察齐地的海洋资源开发史,不能忽略殷商盐业经济的基础。

       据《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记载,齐的建国者吕尚原本就是海滨居民:“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⑥“或曰,吕尚处士,隐海滨。”太公封于齐,即在“海滨”立国。“于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丘。东就国,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曰:‘吾闻时难得而易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犁明至国。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莱。莱人,夷也,会纣之乱而周初定,未能集远方,是以与太公争国。”建国之初,有与莱人的生存空间争夺。经过艰苦创业,国家初步形成了强固的基础。“太公至国,脩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都营丘。”齐为“大国”,控制区域“东至海”。而使得国家稳定的重要经济政策之一,是“便鱼盐之利”。

       海洋,是齐地重要的自然地理条件,也是“齐为大国”人文地理条件的基本要素。“具有许多内陆国家所不能有的海洋文化的特点”⑦,构成齐文化的重要基因。

       季札作为吴国的使节来到鲁国,“请观周乐”,“歌齐”时,曾经深情感叹道:“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⑧对于“表东海”的解说,杜预注:“大公封齐,为东海之表式。”《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表东海者,其太公乎?”裴骃《集解》引王肃曰:“言为东海之表式。”显然,齐国文化风格之宏大,与对“东海”的开发和控制有关。

       有学者分析先秦时期的食盐产地,指出:“海盐产地有青州、幽州、吴国、越国、闽越五处。”也许以“青州、幽州”和“吴国、越国、闽越”并说并不十分妥当,但是指出先秦海盐主要生产基地的大致分布,这一地理判断是可以成立的。论者又认为:“先秦时期最重要的海盐产地可能要数青州。”“这里所说的‘青州’是指西起泰山、东至渤海的广大地区。西周初年所封的齐国就在这个地域以内。”所谓“东至渤海”,也许表述并不准确,不仅“东至”的方向存在问题,而且我们也不能排除齐地现今称作黄海的滨海地区生产食盐的可能。不过,根据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以为“青州的海盐生产”主要“在今莱州湾沿海地区”的意见⑨,也是有一定说服力的。

       《禹贡》写道:“海岱惟青州”,“海滨广斥”,“厥贡盐絺,海物惟错”。“盐”列为贡品第一。而所谓“海物”,可能是指海洋渔产。宋人傅寅《禹贡说断》卷一写道:“张氏曰:海物,奇形异状,可食者众,非一色而已,故杂然并贡。”宋人夏僎《夏氏尚书详解》卷六《夏书·禹贡》也说:“海物,即水族之可食者,所谓蠯蠃蜃蚳之属是也。”又如元人吴澄《书纂言》卷二《夏书》:“海物,水族排蜃罗池之类。”这里所谓“海物”,主要是指“可食”之各种海洋水产。

       宋人林之奇《尚书全解》卷八《禹贡·夏书》解释“海物惟错”,则“鱼盐”并说:“此州之土有二种:平地之土则色白而性坟;至于海滨之土,则弥望皆斥卤之地。斥者,咸也,可煮以为盐者也。东方谓之斥,西方谓之卤。齐管仲轻重鱼盐之权,以富齐,盖因此广斥之地也。”“厥贡盐絺,盐即广斥之地所出也……海物,水族之可食者,若蠯蠃蚳之类是也。”宋人陈经《尚书详解》卷六《禹贡·夏书》也写道:“盐即广斥之地所出。”“错,杂,非一也。海物,鱼之类,濒海之地所出,故贡之。”“鱼盐”表现的海洋资源,是齐国经济优势所在。其中的“鱼”,按照《禹贡》的说法,即“海物”,是包括各种“奇形异状”的“水族之可食者”的。宋人袁燮《絜斋家塾书钞》卷四《夏书》也说:“青州产盐,故以为贡……海错,凡海之所产,杂然不一者。”又如宋人蔡沈《书经集传》卷二《夏书·禹贡》:“错,杂也,海物非一种,故曰错。林氏曰:既总谓之海物,则固非一物矣。”宋人胡士行《尚书详解》卷十《禹贡第一·夏书》解释“海物惟错”也说:“海杂物,非一种。”又宋人黄伦《尚书精义》卷十写道:“海物奇形异状,可食者广,非一色而已。故杂然并贡。错,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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