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最初是邓小平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两岸和平统一而提出的战略构想,这一构想后来应用于解决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并顺利实现了二者的回归。在这一过程中,“一国两制”已形成有香港特色和澳门特色的模式,在统一问题上积累了相当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继港澳回归之后,如何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以完成国家统一备受瞩目。实事求是地讲,与港澳成功的先例相比,“一国两制”在岛内遇到不小的阻力和挑战。当然,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一国两制”在台湾问题上失效,而是要求我们认识到台湾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并据此努力构建有台湾特色的、区隔于港澳的“一国两制”台湾模式。值得注意的是,“一国两制”虽然遭到岛内分裂势力的污名化和妖魔化,但它仍在解决台湾问题的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从《告台湾同胞书》到“叶九条”“邓六点”,从“江八点”“胡六点”到习近平对台政策新思维,“一国两制”在思想内涵、理论深度和政策实践上都已极大深化,业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政策论述体系,使对台政策和对台工作产生了历史性飞跃。这些都为构建“一国两制”台湾模式打下坚实基础。 一、“一国两制”是思想解放的直接产物 “一国两制”被某些台湾人视为大陆对台政策僵化保守的标志,这种观点之所以站不住脚,是因为它没有弄清“一国两制”提出的历史动力、发展过程和基本内容。因此,本文先从这三个方面论述“一国两制”具有开放性的思想特征,并成为合理统一模式的根据。 1.“一国两制”产生于改革开放初期,从历史动力讲是思想解放的直接产物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思想路线,并做出实行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一国两制”构想恰恰在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下提出,也正好与这些重要的国家决策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确立国家中心任务转向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同时,邓小平和中央领导层开始以全新思路思考台湾问题。①从当时情况看,他们的思想十分活跃,思维带有创新的特点。在考虑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以新的模式实现国家统一时,邓小平讲:“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一直在想,找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有好多问题不能用老办法去解决,能否找个新办法?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好好了解和研究一下我们对台湾、香港问题提出的解决方式。总要在死胡同里找个出路。”②可以想见,解放台湾即“一国一制”是毛泽东定的,属于“最高指示”,原来是不能动、不能改的,如果没有当时那样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如果没有将实事求是和思想解放的路线延伸到国家统一问题,特别是如果没有排除“左倾”思想的干扰,就不可能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提出新的统一模式,也很难想象会有“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事实上,中国改革开放的大环境给“一国两制”的提出并迅速进入实践过程提供了直接的历史动力,它“使中国在更广阔的空间和更长远的历史波段中理解国家统一这一重大问题,使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历程中容纳不同的制度形式和更为强大的生产力成为可能”。而催生改革开放的思想解放“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正是新思维方式和新观念的最好反映”。③因此,就历史动力看,“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深受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的影响,是它们所产生的重要结果之一;这种强大的历史动力使“一国两制”在诞生时便具有明显的开创性和开放性。 2.“一国两制”引发关于统一模式的讨论和思考,其自身也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一国两制”的发展过程看,也可以证明它并非保守僵化之物,而恰恰具有开放性思想的特征。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想,直接引发海内外的一股讨论和设计国家统一模式的热潮,俨然形成了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当然,这其中,有赞同“一国两制”的,也有不同意“一国两制”的,甚至出现了很多“非一国两制”的模式或方案,据考证这类模式或方案有百余种。④由此可见“一国两制”在研究统一模式方面的带动效应,它直接促使了人们对统一问题的活跃思考,虽然其中也显见对“一国两制”的一些误解。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说是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所引发的,另一方面可以说是对邓小平“一国两制”的积极回应。因此,从发展过程看,“一国两制”引发了各种两岸整合方案和统一方案的争鸣;各种方案又反过来促进了“一国两制”的完善和成熟。构建“一国两制”台湾模式一方面并不排除从其他统一模式包括“非一国两制”模式吸取有益成分,并在理论上加以消化,这样会进一步丰富“一国两制”的理论内涵和外在形式;另一方面对“非一国两制”模式,包括台湾学者提出的主张、理论和方案,要加以有效甄别、剖解和扬弃,特别要剔除不合理成分。只有通过比较各种统一模式,才能充分揭示“一国两制”的现实可行性和理论生命力,赋予其更坚实的学理基础和更丰富的宪政价值。由此来看,“一国两制”呈现出发展的开放性,并且仍然处于发展中。 3.在基本内容上,“一国两制”突破许多条条框框的束缚,不断增加开放性和扩张性的内容 首先,超越传统国家学说的束缚,在国家学说领域提出一些新的论断和理论观点,丰富和发展了国家学说和政治学基本理论。“一国两制”是对国家结构的崭新设计,虽然从形式上看它并没有改变单一制国家政体,但已经超越了政体结构和权力分配的传统模式,在实质上开始打破单一制和复合制的传统分法;因为在中国这个典型的单一制国家内并不单纯按照单一制权力与制度形式实行统一,“一国两制”下的国家结构对权力和制度的(重新)安排已经在突破单一制政体的限制。具体讲,就是在国家内部已经出现实行同一种政体制度和社会制度的省、直辖市,实行同一种政体制度、社会制度却单独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区,以及实行不同社会制度并拥有高度自治权力的特别行政区等诸多情形之外,台湾可以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内部的政治运作架构(实行自由选举)及拥有自己的军队。这些意味着,台湾会取得比特别行政区更高的位阶和更大的自治权力,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国家宪政体制的新安排。⑤当然,对传统单一制政体的突破并不等于变成复合制包括联邦制,因为虽然在国家局部有明显的复合制特征,但中国就整体而言没有变成联邦制国家。尽管如此,“一国两制”是在单一制和复合制的国家结构之外的一种融合型国家结构,它仍然保留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但兼有复合制的许多重要功能和特点,这些重要功能和特点绝非仅具象征意义和外在形式,而是在本质上对复合制因素的有力吸纳和再造。这些安排旨在使中国统一后的国家结构和制度更具有合理性、均衡性和建设性,也就是说,实行“一国两制”后的中国具备了一种新的国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