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的美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德胜,1963年生,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进入“微时代”,文化生产方式急剧转化以及文化生产与消费的“去历史化”,带动社会生活审美叙事向“日常生活的审美性”回归;文化风格的“碎片化”,引导人们在生活的美学坐标上重新规划日常生活取向,将生活感受的审美功能绝对化;个人化风格的普遍泛化与文化民主的“草根性”,有力地支持了当下生活中集体娱乐的审美经验及其意义“微”化。这一切集中凸现了“微意义”作为“微时代”美学价值呈现的普遍性。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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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4)05-0162-06

      曾几何时,微博、微信、微电影、微小说、微评论、微广告、微游戏、微整容、微支付、微营销等等“微”的大面积弥漫,构成了我们当下生活的特定样态。“微”不仅作为一种时时处处发生着的生活想象方式,同时也是一种直接传递、迅速感动我们生活情绪的文化行为模式。

      “微时代”的到来,改变了当下的生活存在,改变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文化生产与传播的基本形态,也直接引发了“微时代的美学”。

      一、“微时代”的文化征象

      就整个社会层面而言,快速到来的“微时代”清晰地呈现了其独有的文化景观:以简短细小、破碎分裂构成生活行动的空间占有形态,以迅捷发散、社区化或部落化复制传播作为个体情绪的时间存在方式。

      在“微时代”的文化景观中,我们已无从发现那种层积累进的文化历史复杂性和绵延深厚的体验性文化意义内涵。相反,就像借助互联网上迅速爆炸的微信营销,“为发烧而生”的小米手机可以在短短3个月里吸引粉丝105万、网上订单暴增15倍[1],“微”作为一种特定的符号化文化生产方式,前所未有地凸显了文化意义的当下消费特性。

      1.数字技术的全面运用与移动互联网功能的高度发达:文化生产方式转化

      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评论、微小说、微广告、微商城、微互动、微公益等等,所有这些,无不是以数字技术的高度成熟和全面运用为基础的。对于“微时代”而言,数字技术的使用,关键在于它不仅实实在在地改变了包括人的日常生活活动在内的各种信息加工、存储与传播方式,提供了文字、图片、声音、动态影像等的新的整合形态,而且,也是特别重要的,数字技术将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社会交往的普遍化、开放化和多元化推向了一种新的现实[2],进而带来了文化生产形态变革的全新可能。

      当然,仅仅是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其工程性应用,还难以真正全面引发人的生活想象、社会行为以及文化样态的全方位“微”化。就像已有研究所表明的,只有当愈益成熟的数字技术与高度开放自由的互联网移动通讯功能直接结合一体,“点到点”的对等传播方式才第一次取代了“点到面”的信息—文化传播方式,使得数字技术的应用得以在交通互联的网络世界发挥出巨大的“文化效力”。这种“文化效力”,一方面有力地放大了数字技术的实际使用功能,另一方面有力地促进和实现了移动互联网对于整个社会文化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功能。数字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的全面结合,在大规模改变文化传播途径的同时,也把一种基于技术完美性之上的新的文化生产方式推进到我们面前。在这个意义上,各式各样“微文化”现象与活动既是新的文化生产方式的具体产物,更是当下急剧转化的文化生产方式本身。

      “微时代”文化生产方式转化的革命性意义,同时也具体体现在:移动信息的社会交往的广泛性,普遍造就了某种以同质化取向为特征的“文化消费共同体”/“文化部落”——典型者如“微信”、“易信”中的“朋友圈”。这种具有十分鲜明的“部落化”色彩的文化消费共同体,在其自身价值表达与接受方式上,也同样有着非常鲜明的价值排他性特点。小米手机2的网购活动就是一个相当形象的例证:2012年12月21日,小米手机和新浪微博合作开展“末日”购物活动,用户在微博上完成从确认订单到在线支付的一站式购物,在短短5分14秒里,不仅将5万台小米手机2抢购一空,还留下130万网购预约,其间微博转发量则达到233万,创下新浪微博转发量之最——一场看似普普通通的商业活动,却开创了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微博社会化网购。[3]

      由此不难看出,伴随“微时代”文化生产方式的转化,迅速而普遍地产生了以共同的生活/文化价值立场、相同或相近的生活/文化经验的社会人群所组成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不仅数量庞大,更重要的是,由于生活/文化消费取向的一致性以及移动信息沟通的便利性和发散性,它在整个互联网信息传播活动中可以迅速结成一个又一个“部落化”的文化消费群体,并以其极端“自恋”的方式捍卫并持续传递共同的价值体认与经验,从而也拒绝了“共同体”之外生活/文化价值的渗透。所谓“粉丝”便大抵如此。

      2.传播过程的即时化与传播活动的发散性:文化生产与消费的“去历史化”

      移动互联网在突破时空限制上为社交带来质的飞跃,开启了“移动社交”时代。[4]“微时代”的文化生产与消费,便与移动互联网特有的信息传播功能和传播效应直接联系在一起。正是这种区别于以往时代文化生产与消费的外部关联性特征(它在很大程度上也表现为一种特定的依赖性),使得“微时代”的文化生产与消费直接具有了互联网本身的生产特性,即生产与消费是一个信息传播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同时又是即时化和发散性的——在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活动及其具体实现过程中,文化的生产与消费往往被迅速传递并形成一定的控制性力量。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传播本身就是一个海量信息发散性空间输送的过程,因而直接关联于移动互联网传播活动的文化生产与消费,必定呈现出某种“非时间性”的倾向,亦即现实文化空间的平面化。

      于是,以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评论、微广告等加以具体实践的“微时代”文化生产与消费,浩浩荡荡地走向以“空间置换时间”或“时间的空间化”为特征的新的存在景观。自由开放空间的无限性,使得以“淀积性”、“连续性”为根本的文化“时间”,失落于迅速聚集且大规模扩散的多元、多样的信息生产与消费活动之中;在时间性持续过程中彼此区隔、前后相继且社会延续的文化生产与消费,由于传播方式的改变而丧失了作为一种过程性存在的必要基础,转向以规模性占有为最大特征的空间化存在,进而重新定义并完成了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当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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