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农业生态思想的践行模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今言,男,江西师范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教授,研究方向为秦汉史、经济史;万义广,男,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秦汉史

原文出处:
农业考古

内容提要:

汉代农业思想含有丰富的生态意识,认为在农业系统中,天、地、人、物诸因素必须协调统一。当时对这种思想的践行模式,突出表现在:顺“天时”、因“地利”、促“物宜”、重“人和”,并强调起关键性作用的“人”,依照客观规律进行耕作,便可使农业生产获得好的收成。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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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S-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335(2014)04-0134-06

      中国的农业生态思想,渊源久远。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就已提出了反映农业生态思想的天、地、人“三才”说。如《系辞》曰:“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1](《周易》卷八P58)《荀子》曰:“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2](《荀子集解》卷十一《天论》P308)《吕氏春秋》谓:“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2](《吕氏春秋集释》卷二十六《审时》P696)《管子》一书也多次讲到天地人,如所谓“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2](《管子校注》卷十《君臣上》P550)。又云:“春秋冬夏,天之时也,山陵川谷,地之枝(材)也,喜怒取予,人之谋也。”[2](《管子校注》卷十六《内业》P937)这些都是把天、地、人并列,称之为“三材”或“三才”。当时认为,“三才”是一切事业的基本要素,不限于农,但和农业的关系尤为紧密。

      迄至汉代,天、地、人“三才”说,见于文献记载的频率较前更高。择举几例如下:

      《新语》云:“传曰:‘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2](《新语校注》卷上《道基》P1)

      《淮南子》曰:“食者民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2](《淮南鸿烈集解》卷九《主术训》P308)

      《春秋繁露》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3](卷六《立元神》P670)

      政治家、思想家们所说的天、地、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宇宙观构建了农业思想的哲学基础。反映到农业系统中即表现为天、地、人、物的协调统一。其中的“天、地”,是指农作物生长、发育的外界环境,如时节、气候、雨量、土壤、地形等;“人”,是指人的社会实践,包括其劳动素质与生产技能,如耕耘、粪壤、水利、农器使用等;“物”,是指农作物、物性、畜牧、家禽乃至相关的森林、野生动物等。要之,天、地、人、物包涵着丰富的农业生态意蕴,是农业生态的基本构成。当时认为:在农业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协调统一、和谐发展,是农业良性循环、获得农业丰收的根本保证。

      中国古代的农业生态思想,学术界此前有过一些论述。但对汉代农业生态思想及其引领下的具体实践,目前论及甚少,还有待深入。故本文专就汉代人们对农业生态思想的践行模式,根据史实做些探说。其基本点分如下几方面。

      一、因时制宜,按照季节、时令安排农事活动,“不夺农时”

      春夏秋冬“四时”,光照、气候、雨量等自然条件不一。它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关系极大。《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4](卷一《梁惠王章句上》P5)《管子》说:“四时事备,而民功百倍矣。故春仁、夏忠、秋急、冬闲、顺天之时,约地之宜,忠人之和,故风雨时,五谷实,草木美多,六畜蕃息,国富兵强……不失其时然后富。”[2]《管子校注》卷十七《禁藏》P1018又说:“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2](《管子校注》卷十四《四时》P837—838)把“顺天时”提到了“富国”与“失国”的高度,可见,因时制宜,对农业之重要。

      汉代继续强调农业生产的“时宜”、“时序”,主张“育之以时”[5](卷九十一《货殖传》P3679)。《淮南子》说:“四时者春生、夏长、秋收、冬藏。”[2](《淮南鸿烈集解》卷八《本经训》P259)农作物的种植,要根据季节、时令进行。这方面,西汉成帝时的议郎汜胜之及东汉后期的五原太守崔寔,都根据农民长期实践的经验做了具体的阐述和总结。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汜胜之书》及《四民月令》。

      《汜胜之书》对农民依照时令耕田、播种、收获的农事活动多有记载。其中写道:“凡耕之本,在於趣时和土……春冻解,地气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气始暑阴气始盛,土复解。夏至后九十日,昼夜分,天地气和。以此时耕田,一而当五,名曰膏泽,皆得时功。”又说:“凡麦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谨摩平以待种时。五月耕,一当三。六月耕,一当再。若七月耕,五不当一……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6](P21—27)除耕田翻土依时令之外,对各种粮食作物如禾、黍、麦、稻、大豆等的播种、收获等也要依时令而行,例如:“种禾无期,因地为时,三月榆荚时雨,高地强土,可种禾。”“获不可不速,常以急疾为务。芒张叶黄,捷獲之无疑。”“黍者署也,种者必署。先夏至二十日,此时有雨,疆土可种黍。”“种麦,得时无不害。夏至后七十日,可种宿麦。早种则虫而有节,晚种则穗小而少实。”“种稻,春冻解,耕反其土。种稻区不大,大则水深浅不适。冬至后一百一十日可种稻……三月种稟稻,四月种秫稻,”“种大豆,夏至后二十日尚可种……獲豆之法,荚黑而茎苍,辄收无疑”[6](P100—129)等等。这些农业上耕种的时令,是西汉时期关中平原地区农民长期实践的经验,或耕作范式,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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