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1949-2012年)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鞍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是中国农业现代化与转型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农业,大大促进了中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由农村为主的大国向城市化的国家转型,农村向城市、农业经济向非农业经济转型,并出现了大规模加快转型的趋势。在21世纪上半叶,中国农业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新中国成立后60年农业发展的历史证明,必须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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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F1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14)03-0024-14

      人口众多,农业资源相对紧缺,粮食消费量大,农业供养人口能力不足,这是中国国情的突出特点。如何以占世界10%左右的耕地、6.5%的水资源养活占世界20%左右的人口,长期以来都是现代中国面临的头号发展难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农业发展与转型本质上是农业现代化,特殊国情决定了必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既是“中国总道路”的具体道路之一,又是中国“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我们这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已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1]本文考察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发展过程、特点和前进方向,以期展望中国农业发展的明天。

      一、农业初步转型发展期(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是中国农业现代化与转型的历史起点。这一时期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而且是第一农村人口大国,也是第一贫困人口大国。毛泽东对中国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相当深刻,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2]这表明,中国是十分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和欠发达国家。

      1952年中国农村总人口比重为87.5%,农业劳动力比重为88.0%。当时农村人口几乎都是绝对贫困人口。实际上,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据安格斯·麦迪森的计算,如果按1987年不变价格计算的话,1952年中国农业增加值仅相当于1933年的92.3%,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1933年的94.8%。①这表明,1952年中国农业的发展水平还不及1933年的水平。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的农业生产水平大大低于1936年的水平,全国农业生产比1936年下降了25%,其中粮食下降了22.1%,棉花下降了48%。[3]

      历史上,中国还是一个十分典型的饥荒大国。②1946年和1947年南方大饥荒,两年间仅粤桂湘三省就饿死了1750万人。③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生产明显恢复,但按不变价格(1987年价格)计算,1952年中国农业总产值仅相当于1933年的93%,农业增加值相当于92.3%。④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发展直接受到政府农业改革政策的影响。安格斯·麦迪森认为,1949年以来,中国有过六次影响农业制度的重大政策变化[4],但并非每次政策调整都能成功,这是一个不断调整、不断完善的过程。这种政策调整本质上是在加速工业化的大背景下,调整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和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实践是检验政策的唯一标准:凡是好的政策,便可同时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两个目标。反之,则不能实现目标或只实现其中一个目标。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也是最成功的“解放农民”的改革。新中国一成立,就将土地改革作为首要任务。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条总则就说明了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5]到1952年年底,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了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免除了每年700亿斤粮食的地租,极大地解放了农民。到1952年,中国粮食产量就比1949年增加了44.8%,也超过了解放前最高年产量18.1%。[6]同期,中国粮食单产比1949年提高了28.4%。⑤1953年,农民净货币收入比1949年增长123.6%,每人平均净货币收入增长111.5%。农民对消费品的购买力有了成倍地增长,1953年比1949年增长111%,平均每人消费品购买力增长1倍。1953年同1949年相比,农民留用粮增长28.2%,其中生活用粮食增长33.6%。[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纲领和经济政策,也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土地改革。正如毛泽东所言,“土改一项,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直到孙中山都没有做过,我们才做”。⑥土地改革符合中国国情,是20世纪中国最大也是最成功的农村改革。从1946年5月到1952年年底,只花了短短六年多时间,中国共产党就完成了这一大规模的土地改革。

      由于土地改革的巨大成功,中共急于在极其贫穷、极其广大的农村地区向社会主义过渡,不久后进行了第二次政策调整,在农村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具体讲就是实行互助组或初级合作社。这意味着,中国农业发展道路从以土地私有、家庭个体经营模式转向走合作化道路,即从初级合作社到高级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尽管农业生产仍然增长,农民收入仍在增加,但农民的自主性、自主权受到了限制,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农业总产出和农民消费的增长速度,1953年和1954年农业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9%和1.7%,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分别增长2.8%和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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