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赈贷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晓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赈贷是中国传统救荒政策的一项具体内容。宋代赈贷得到了广泛的发展,以提供赈贷资金的主要仓储不同为主线,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北宋前中期:以省仓、军储、内库、三司资金等为主的赈贷;(2)北宋中后期:青苗法影响下以常平仓等为主的赈贷;(3)南宋前期:战乱破坏后政府多方位的赈贷;(4)南宋中后期:士绅主导下的社仓赈贷。这四个阶段赈贷的实施、发展,在宋代社会、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对赈贷的专题性深入研究,因此,对赈贷的分类比较粗略,且作用也被低估。本文从赈贷较赈粜赈给之利、赈贷资金来源的丰富、赈贷实施及效用的多样化三个方面,论述宋代赈贷的地位和作用,最后讨论宋代赈贷的弊病、利息、蠲贷和倚阁等问题,力图勾勒宋代赈贷的发展框架,并对宋代赈贷的地位、作用作一个客观的评价。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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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赈贷源流、概述与研究史回顾

      赈贷,即赈济性借贷,为中国古代灾荒救济的一项具体措施。传统的救荒政策,主要包括赈粜、赈贷、赈给三种,《宋史·食货志》言:“诸州岁歉,必发常平、惠民诸仓粟,或平价以粜,或贷以种食,或直以赈给之,无分于主客户。”①其中“贷以种食”即为赈贷的主要措施。

      赈贷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周礼》称:“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②指官府借贷钱物给百姓,各地以其特色产品为利息,此为赈贷的理论源泉。至西汉时,赈贷开始较为广泛的实施。如汉文帝二年(前178)春正月丁亥,诏曰:“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民谪作县官及贷种食未入、入未备者,皆赦之。”③所谓“贷种食未入、入未备者,皆赦之”,意即百姓受官府赈贷种食而没有归还或者没有完全归还的,皆赦免蠲除之。可见当时已有赈贷、蠲免的相应措施了。此后,汉武帝、昭帝、宣帝、元帝、成帝、章帝等,《文献通考》皆有其赈贷或者蠲免赈贷的记载。④汉以后赈贷的实施散见各处,《文献通考》所载不多,唯言:“以后,以各处水旱、饥馑,振贷非通行天下者不书”,⑤虽则不书,而实可见赈贷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实施。

      唐代赈贷的实施又有所发展,以常平仓、义仓等备荒仓储在赈贷上的应用为标志。常平仓在汉代始设,初以籴粜、平物价为主要措施,至唐代已经是赈贷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了;其他的备荒仓储也或多或少实施赈贷救荒。其具体实施如元和九年(814)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百姓,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⑥太和六年(832)二月,“以去岁苏湖大水,宜赈贷二十二万石,以本州常平义仓斛斗充给”⑦等等。

      西周到汉唐赈贷的理论与实施,是宋代赈贷广泛实施、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宋代是赈贷措施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不仅是在宋代救荒政策中得到了广泛的实施,而且其内容、形式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在宋代社会、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赈贷的实施,主要有赖于各种仓储提供的资金钱物。因此宋代赈贷的发展,以不同时期为赈贷提供资金来源的主要仓储的不同及其变化背景,可以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北宋前中期:以省仓、军储、内库、三司资金等为主的赈贷;(2)北宋中后期:青苗法影响下以常平仓等为主的赈贷;(3)南宋前期:战乱破坏后政府多方位的赈贷;(4)南宋中后期:士绅主导下的社仓赈贷。

      赈贷的广泛实施,在宋代社会、经济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赈贷成为宋代救荒政策的一个重要措施,且发展较为迅速,影响较大;第二,由于赈贷作为一种有偿乃至可以获利的救济方式,在宋代的许多时候,已经超出了救荒的范畴,在社会、经济的其他领域都得以广泛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20世纪以来,我国学者对古代荒政的研究,有过几次高潮,取得不俗的成果。其间多有涉及赈贷的研究,但是尚无对宋代赈贷作专门、系统研究的论著,对赈贷的作用也有所低估,缺乏明确的定位。⑧此外,在宋代农业金融史的研究中,通常也会涉及对赈贷的描述分析,但都未能深入或专门研究。⑨因此,本文拟对宋代赈贷的发展阶段、作用等作一个综合、整体的研究,首先以主要仓储的变化为主线,描述宋代赈贷的发展阶段,勾勒出宋代赈贷发展的基本框架;其次阐明赈贷发展对宋代农业经济发展、农村救济的贡献,对赈贷在宋代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作一个新的考量;最后,为了更全面地分析宋代赈贷,对赈贷的弊端、利息、蠲贷等问题作一个补充说明,从而厘清宋代赈贷的发展历程及其地位、作用。

      二、宋代赈贷的实施、发展阶段

      宋代为赈贷提供资金的主要仓储有三类:一为国家为备荒而设立的仓储,如常平仓、惠民仓等,以常平仓为主;一为国家各级、各部门的财政仓储,包括地方上的省仓、中央内库、三司和户部的仓储资金,军储等,以省仓为主;一为南宋兴起的,以地方政府和士绅为主要出资者和管理力量的社仓形式。除了仓储外,赈贷也还有其他的资金来源,如士绅直接出资等。因不同时期对赈贷提供资金的主要仓储不同,宋代赈贷呈现出阶段化发展的特点,各阶段的赈贷主体、赈贷形式、赈贷目标、赈贷效果等都各有所不同,对宋代社会、经济的影响也不一致。具体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北宋前中期:以省仓、军储、内库、三司资金等为主的赈贷

      北宋前中期的赈贷,以省仓、军储、内库、三司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其中最主要的来源是省仓,王安石熙宁时说“今详比年灾伤,赈贷多出省仓”,⑩省仓不足,则有中央内库、三司财库、军储等其他仓储为补充。这一时期赈贷的主要内容,以“贷民种食(种粮)”为主,既贷给灾民维持生活的粮食,也贷与灾民恢复生产的种子,从而对赈救灾民生活、灾后恢复生产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宋朝赈贷的实施,始于北宋建国当年当月,太祖建隆元年(960)正月乙卯,“遣使往诸州赈贷。”(11)于此开国诸事杂乱之时,而不忘赈贷,并非赈贷如何为宋初君臣所重视,更多是一种政治意义的表达,或为昭告天下,宣示宋政权的建立。而真正可以看出宋初君臣对赈贷真实看法的,是建隆三年关于赈贷的一次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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