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权”与“治权”的话语透视两岸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毛启蒙,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1992年台湾单方面提出“主权及于整个中国”、“治权仅及于台澎金马”的话语表述以来,尽管大陆方面至今从未接受关于“治权”的表述,但“主权”与“治权”的研究确已成为两岸共同关注的领域。本文以二者关系为视角,分析了影响两岸关系的若干政治主张,并重点考察“一中框架”论对处理“主权”与“治权”话语的启示,从而透视两岸关系的发展脉络。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1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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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4)04-0025-10

      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两岸政治关系的建构,是对中华民族政治智识的考验。当前随着两岸关系进入“深水区”,民间往来日益密切,通过政治对话、签订和平协议,提供制度化和稳定的政治关系架构,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现实要求。两岸政治关系作为一种整体性制度设计,前提是两岸政策主张的对话,基础是两岸话语体系的融合,而根本则是两岸的政治博弈。然而,透视两岸关系现实可见,内战法理的主权之争,仍然是两岸政治关系的本质,其历史性、敏感性和复杂性,使两岸话语体系中的一些基础概念仍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一般。无论是台湾方面的“一国两区”论、“互不论”、“主权共享”以及“两国论”,抑或大陆方面的“老三句”、“新三句”,都在“主权”、“治权”等基础概念上锱铢必较,使得两岸政治关系的建构始终进退维谷。正如刘国深很早就提出,双方在许多基本的政治认知“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缺乏基本互信与共识的情况下,“单纯的民间性、经济性、功能性、事务性制度创新是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①因此,从解构两岸话语中一些基础概念出发,考察两岸政治主张博弈到“一中框架”共识的形成,可能是具有一定参考意义的。

      一、问题缘起:话语论争揭示了两岸关系的实质

      新世纪以来,以经贸关系为主的民间往来是两岸关系的“融冰剂”,特别是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以来,“三通”的完全实现和ECFA的签订,标志着“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的前期目标初步实现,政治议题开始突显,已经成为决定两岸未来走向甚至既有成果能否维持的关键。如黄嘉树所说,两岸关系“到了深水区,涉及双方核心利益的政治矛盾开始凸显,哪一个问题处理不好,都可能造成翻转性的负面影响”。②透过近年来学界关于建构两岸政治关系的呼吁与方案的影响来看,官方在政策主张和特定表述上始终慎之又慎,尽量避免表述的“毫厘之差”造成对方或外界“谬以千里”的解读。而这种审慎背后,则反映了两岸在话语体系及其基础概念上仍缺乏足够的共识。

      两岸关系问题产生以来,话语论争就是博弈的基本表现形式,而且随着两岸关系从军事对峙为主走向和平发展,话语论争作为表现形式的显著性也日益增强,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两岸关系的实质。

      回顾历史,可以作一个划分:即从1949年10月到1958年10月金门炮战结束、大陆发布《再告台湾同胞书》为止,两岸关系表现形式是以武装斗争为主,话语论争为辅。两岸关系实质是以内战延续状态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挫败了国际势力企图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图谋。1958年10月到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军事威慑和话语论争共同成为两岸博弈的表现:“五六十年代是飞机大炮的实弹对抗,七十年代变成宣传品的炮战,炮弹里面装的不是炸药,而是各自的宣传品”。③这一时期除军事外,两岸话语论争表现为孰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之争,实质是双方在国际场合以“你来我走”、“汉贼不两立”的做法,保持了国际上只有一个中央政府代表中国行使主权,④也就是倪永杰所说的“同一性”定位,两岸以肯定自己、否定对方的方法或论争来定位两岸关系。⑤换句话说,由于双方均以中国中央政府自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两个不同的政治符号并没有成为影响两岸领土主权关系的问题。⑥1979年以后,随着大陆对台政策从武力统一转向和平统一,加上国际局势缓和,两岸关系的表现形式转向了话语论争为主、军事威慑为辅的新阶段,成为当前两岸关系的基本环境。

      从197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及中美正式建交,两岸话语论争的天平向大陆倾斜,促使台湾当局调整其两岸政策,一方面以“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取代“汉贼不两立”,在国际上不再与大陆争夺中国主权代表权,另一方面以1990年4月废止“动员戡乱时期宪法临时条款”为标志,事实上默认了“大陆当局”统治大陆的现实,两岸政策也调整到实际采取“一国两府”的定位,不再主张本方“政府”与全中国的同一性,旨在达到“双重承认”或“交叉承认”,⑦为后来拆解中国主权、提出“主权”与“治权”二分埋下了伏笔。

      1992年8月1日,台湾当局“国家统一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解释:“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通过把一个中国主权拆解为“主权一中”与“治权分立”,既是其与大陆达成“九二共识”的基础,也成为后来台湾方面两岸政策的基础,在话语论争和学术讨论上表现为“主权”与“治权”的关系问题。从其影响而言,一是大陆方面从未接受“治权”的表述,二是“主权”与“治权”二分,实质上反映了台湾方面企图以“治权”争“主权”的目的,或者说在实际操作中“造成‘一个中国’的虚化”。正如李秘所说,“台湾当局将主权与治权二者区隔开来,随之带来的问题就是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被割断……只要‘两个政治实体’是实的,‘一个中国’就是虚的”,⑧动态上就是两岸主权之争日渐不对等情况下,以“治权”话语为过渡,通过向“治权”范畴增加“主权”构成要素、强化“政治实体”论述,从而构建两岸分裂现状的话语支撑与概念说辞,最终实现自立“主权”或“治权分立永久化”。可以说,台湾方面此后提出的各种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主张论述,都离不开“主权”与“治权”二分话语的根源。

      二、“主权”与“治权”二分话语探源

      从大陆地区的文献看,关于“主权”与“治权”的研究缘起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中撒切尔夫人提出的“主权换治权”。早在1985年,王邦佐和王沪宁就在中英谈判的背景下提出,“主权与治权的关系历来是政治学研究和分析的重要课题”,认为“一国两制”“体现了主权与治权的辩证关系”。⑨但当时提出的“治权”显然是中央政府授予的“自治权”。“主权”与“治权”话语论争真正发酵还是在两岸关系上。1992年8月台湾单方面提出“主权”与“治权”二分后,成为后来其两岸政策的基础之一,引起了大陆方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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