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艺十条》到《文艺八条》  

——20世纪60年代初期文艺调整的政策转向及其历史意义

作 者:
段恺 

作者简介:
段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80

原文出处: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1961年6月召开的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除了充分讨论建国后文艺界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还讨论、促成了一份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草案)》(简称《文艺十条》),但是正式出台的《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简称为《文艺八条》)却进行了大量的删改,这些删改主要是删除或压缩了许多具有现实针对性的、切实有利于文艺发展的内容,同时添加了诸多强调政治思想倾向的内容。这些政治性内容表现在对文艺工作者参加劳动和接受改造的要求、对文艺创作思想倾向的把控、对文艺批评和文艺报刊的限制、对文艺领导的加强等方面。这些修改反映出在特定历史时期文艺政策调整的局限性和潜伏着反复的某种预兆。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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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年“大跃进”以来,包括文艺领域在内的各个领域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在周恩来等党中央领导人的推动下,中国开始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进行全面调整,并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文艺思想和政策的调整,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作家协会等先后召开了新侨会议、广州会议和大连会议,专门讨论文艺调整问题。作为这次文艺政策调整的重要成果,中共中央出台了文件《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①。这份文件后来被收录进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共分八条,所以又简称为《文艺八条》。然而,这个《文艺八条》并不是这份重要文件的最初形态,而是几经删改,在1962年4月30日才由中共中央正式批准颁布的。在这之前,即在1961年6月6日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不久,这份供座谈会讨论的文件草案已经拟毕,当时的名称是《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草案)》②,署名是“周扬”。在这个较早的版本中,共有十条改进当时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因此又称为《文艺十条》。比较一前一后两个文本可以发现,它们远不止是条数的差异这么简单,《文艺八条》也不仅仅像字面上所理解的是对《文艺十条》提炼的结果。下面我们就将这两个文件作为研究对象并作细致的比较,借此分析20世纪60年代初期文艺调整政策转向的具体内涵及其历史意义。

      为清晰展示《文艺十条》和《文艺八条》之间的区别,特将其具体条目胪列对比如下:

      

      一、创作目的的转向:从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到为阶级斗争服务

      《文艺十条》在前言中指出当时文艺创作存在的问题说:“目前我们文艺创作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和群众鉴赏力的提高”,文艺创作题材狭窄,品种单调,缺乏艺术感染力,尤其是那些“干讲道理”的“开水戏”。强调:“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我们工作的依据”,“文艺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创造更多的好作品,来满足人民需要,鼓舞人民的斗志,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根据这一指导方针,文件将制定这个条例的目的归结为建立一支强大的文艺队伍,实现党对文艺工作“更灵活”的领导,创造出更多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好作品,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但《文艺八条》却在前言中将制定条例的目的归结为:“使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更好地发挥战斗作用,更有效地‘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这一修改凸显了文艺的政治性,使得文艺政策调整的方向由满足人民需求变成了为政治斗争服务。

      关于《文艺十条》第一条“正确地认识政治和艺术的关系”与第二条“鼓励题材和风格的更加多样化”,薄一波认为应“合并为一条”③,即合并为《文艺八条》中的第一条“进一步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其实,与其说合为一条,不如说《文艺十条》中的第一条被删掉更为准确,《文艺十条》中的第二条被改为《文艺八条》中的第一条。政治与文学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文艺界感到迷茫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它不仅是《文艺十条》的核心问题,也是整个调整时期文艺理论、文艺批评、文艺创作的核心问题。因此,作为调整文学艺术工作的中共中央文件,在草拟之时将“正确地认识政治和艺术的关系”放在第一条是合理且必要的。条文提出:“克服和反对把文艺服从政治的原则了解得不正确或过分狭隘的倾向。”在这里,将以政治代替文艺、用行政命令粗暴干预文艺的现实情况进行了淡化处理,仅仅归结为对文艺服从政治这一原则的理解还不够。接下来,更是巧妙地对“政治”一词进行了全新的解读:“应当认识,政治是十分广阔的领域,有千百万群众的地方,就有政治。文艺为政治服务,实质上就是为千百万群众的利益服务,符合群众的利益,也就是符合政治的要求。”这种解读方式尽脱藩篱,不是将“政治”直接定义为阶级斗争,而是将“政治”宽泛地理解为“千百万群众的利益”。这里的“群众”也不再是预设的、被动的、僵化的概念,而是鲜活的、有思想、有感情的真正的人。既然“政治”代表着“千百万群众的利益”,那么为“政治”服务,就要紧贴群众,为千百万群众的利益服务,就要创造出群众喜爱的有感染力、有艺术魅力的作品,发挥文艺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单纯追求政治上没有错误而不顾艺术美感、不管群众接受与否的态度,是“缺乏群众观点”的不严肃的创作态度。文件还提出:“文艺为政治服务的途径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这实际上是将文艺的不同种类的问题替换为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不同方式的问题。可以说,这种对“政治”的独特解读方式是一个创造。既然文艺界的一切问题都根源于“政治”,那么在文艺必须服务政治的前提下,只有对“政治”进行全新的阐释,才能为文艺打开一个全新的局面。只有解决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问题,搞清楚文艺的服务对象,才能解决下面的包括题材风格、学习继承、文艺批评、人才培养、文艺制度等在内的一切具体问题。遗憾的是,这一条在《文艺八条》中被删除了。但结合《文艺八条》中关于加强文艺批评和文艺领导、继续对文艺界进行思想改造、提高文艺作品的政治性等内容,可以看出,删除这一条内容并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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