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學者王應麟根據韓嬰在《韓詩外傳》中引《非十二子》的內容時無最後一“非”(對子思、孟軻之非)而認爲,它是後加的,而不是原有的。雖然這種看法得到個別人的認可,但至今未被多數人所接受。本文試圖提出更多的證據以證明這一看法,並從一個新的視角考察孟荀關係。 爲了討論的方便,先把《荀子·非十二子》對十二人的批評完整地引用于後: 假今之世,飾邪說,文奸言,以梟亂天下,矞宇嵬瑣,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亂之所在者,有人矣。縱情性,安恣雎,禽獸行,不足以合文通治,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它嚣、魏牟也。忍情性,綦谿利跂,苟以分异人爲高,不足以合大衆明大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陳仲、史也。不知壹天下建國家之權稱,上功用、大儉約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縣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墨翟、宋鈃也。尚法而無法,下修而好作,上則取聽于上,下則取從于俗,終日言成文典,反紃察之,則倜然無所歸宿,不可以經國定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慎到、田駢也。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說,玩琦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爲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惠施、鄧析也。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猶然而材劇志大,聞見雜博,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案飾其辭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軻和之。世俗之溝猶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傳之,以爲仲尼、子弓爲茲厚于後世,是則子思、孟軻之罪也。 這段有名的文字批評了六家,每家有兩個代表。最後一“非”很特別,它應該是後加的,而不是原有的,其理由有以下十項: (1)從結構上看,對前五家的批評都先指明其缺點,然後接著有一個固定的表述:“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XX、XX也。”但是,對第六家的批評則没有此表述。遺憾的是,這種結構上的不均衡,並没有引起論者們的重視。在我看來,它强烈地提示:非前五家的作者和非第六家的作者應該是不同的。假如是同一個人寫下上引全部文字,他應該在批評子思、孟軻的時候也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子思、孟軻也”。荀子用詞造句之講究,在先秦諸子中非常突出。如果他在前五個“非”中用同樣的結構,而在最後一個“非”中卻不用了,這確實很難理解。合理的推測是:荀子寫下了前“五非”,而荀子後學把最後“一非”加上去。 (2)最後一“非”與前五“非”還有其他結構上的不均衡。最後一“非”說到“是則子思、孟軻之罪也”,而前五“非”都没有“某某之罪”這種表述。在前五“非”中,被批評的兩個人是緊緊相連的:“它囂、魏牟”,“陳仲、史”,“墨翟、宋鈃”,“慎到、田駢”,“惠施、鄧析”,没有“某唱某和”的說法。類似“子思唱之,孟軻和之”這樣的說法只有在最後一“非”中纔有。 (3)在前五“非”中,前一“非”和後一“非”之間的關係與第五“非”和第六“非”之間的關係是不同的。在前“五非”中,前一“非”和後一“非”之間的關係是並列關係或相反關係(第一非的“縱情性”和第二非的“忍情性”處于相反關係,其他的則處于並列關係)。但是,第六“非”以“略法先王”來承接第五“非”的“不法先王”,使兩“非”之間形成遞進關係或遞退關係,于是便破壞了原有的並列關係或相反關係。把最後一“非”加上去的人非常聰明:在已有的批評惠施、鄧析“不法先王”之後,他(或他們)巧妙地以“略法先王”承接之。這樣使讀者形成文氣很順的印象。但事實上這是欲蓋彌彰的做法。 (4)從字數上看,最後一非共一百一十二字,遠遠超出前面的任何一非。第一非四十字;第二非四十五字;第三非55字;第四非七十字;第五非六十二字。前五非平均每非五十四字,而最後一非比這個數的兩倍還多。這表明最後一非實在太另類了。有人恐怕會認爲,後一非比前一非在字數上有不斷增加的趨勢。這樣的說法到第四非爲止是成立的,不過,增加的幅度不算大,遠遠没有最後一非(第六非)比第五非的增幅(一倍多)大。更要注意的是,第五非的字數没有比第四非的增加,反而減少了,這就證僞了不斷增加說。 (5)在先秦時無子思、孟子之相連,此一相連是漢代纔有的。韓非子有一段很有名的關于儒家各派的話:“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張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顔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孫氏之儒,有樂正氏之儒……儒分爲八,墨離爲三,取捨相反不同,而皆自謂真孔、墨,孔、墨不可復生,將誰使定後世之學乎?”①子思之儒與孟氏之儒爲兩個不同的學派,兩者之間隔著顔氏之儒。顯然,思與孟在這裏不相連。韓非子認爲這八個學派“取捨相反”。在他眼裏,子思之儒與孟氏之儒是不可能合爲一個學派的。既然如此,我們有理由認爲,韓非子的老師荀子也會把子思和孟子分開。這就意味著:他不太可能寫下“子思唱之,孟軻和之”這樣的話。在我的有限視野裏,我未看到在《荀子》以外的先秦的著作中有子思、孟軻之相連;只是到了漢代纔有這種相連,例如,揚雄的著作記載:“孫卿非數家之書,侻也;至于子思、孟軻,詭哉!”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