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库存现金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一是了解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通过询问、观察等调查手段收集必需的资料,也可以通过编制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的方法。一般情况下,了解现金内控制度时,首先应注意检查该制度是否建立并得以严格执行,其次了解诸如款项收支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费无关的款项收支情况,出纳与会计职责是否严格分离,现金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盘点、核对等等。二是抽取并审查收款凭证。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现金收款内部控制不严,很可能会发生贪污舞弊或挪用等情况。因此,应选取适当的样本量进行检查。三是抽取并审查付款凭证。检查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核对现金付款凭证与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记录是否一致,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相符等。四是评价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人员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对现金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评价时,先确定现金内控制度的可信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然后据以确定在实质性测试中对哪些环节可以适当减少审计程序,哪些环节应增加审计程序作为重点审查,以减少审计风险。 对库存现金进行实质性测试。核对现金明细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盘点库存现金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尚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找换金等的盘点。第一,制定库存现金盘点程序,实施突击性检查,对审计过的单位,进点后不要立即进行盘点,应选择审计期间任意时间(自定)或选择结束审计之前,突击进行检查,以达到审计目的。审计前应了解出纳及会计人员是否都在场,不给被审计单位提供造假的机会。第二,确定盘点后,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应一同到达盘点现场。如现金存放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在清点保险柜时,在不侵犯出纳人员权利的基础上,可对其使用的办公桌、文件柜进行清点,在盘点中不放过任何疑点。第三,在盘点库存时,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都不得离开盘点地,审计人员要注意察言观色。第四,在审计期间,应对现金进行多次突击盘点。有时一次盘点达不到预期效果,其主要原因是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后,提前转移违纪违规资金,当第一次盘点结束后,被审计单位认为风险已过,把转移出去的资料重新放回保险柜内,这时再去盘点就能发现问题。盘点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查现金一种必不可少的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在监盘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时,如果出现现金长、短款,白条抵库,存放个人物品以及个人存折等现象,应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因此,审计人员在监盘结束后,应进一步审查盘点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库存现金盘盈或盘亏的原因,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超限额保管的现金,应建议及时送存银行;对出现的长、短款问题,应查明原因和责任,不能因为是长款而放松审查;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借条,应要求追回款项。对白条开支,应要求其说明原因,并换取正式票据;对于存放的个人物品和个人存折,应详细记录,重点审查个人存折,审查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和利用个人存折转移资金的情况,并要求出纳做出解释。 在对库存现金进行审计时,要特别注意的是,一些存在偷税行为的企业虽然很容易将账外账与总分类账分开,但很难做到账外账与总分类账没有一丝关联,而这种关联大多数情况下就体现在资金的使用上:往往是总分类账没钱时,到账外账上拿;账外账没钱时,又到总分类账上取。总分类账表现出现金核算的混乱,从而露出蛛丝马迹。审计人员要勤于思考和分析,不仅要善于分析其来龙去脉,而且还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从中发现线索并揭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