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献东,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审计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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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具有密切的联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的交集。在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时,既要考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又要考虑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要求,如《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上述影响因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可持续利用情况。审计要关注储存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情况,是否将相对固定的供给量分散在较长时间内使用;关注恒定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情况,是否在现有的条件下最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有无由于使用不当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和经济损失情况等;关注临界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情况,是否能平衡当期使用收益和未来使用能力之间的关系,既在当期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又不影响未来利用资源的能力等。

      2.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情况。审计要监督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和税费改革情况,关注价格是否反映了市场的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成本等;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的配置情况,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是否交给市场定价,是否收取合理的使用费、保护费、补偿费;关注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配置中发挥作用情况,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出让转让是否采用招拍挂形式,防止无偿或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

      3.自然资源资产节约使用情况。审计要把资源是否节约使用放在重要位置,关注是否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率,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有无乱采(挖)滥伐、无序开发等导致资源浪费情况;关注自然资源资产消费方式和结构调整情况,有无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如降低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等;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使用中的科技创新的投入及成效,关注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是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

      4.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变化情况。审计要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存量及其变化情况,来评价领导干部的生态政绩是“正”还是“负”;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的质量情况。关注自然资源价值量变化情况,包括自然资源单位价格估定与总价值量核算。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自然资源是否与未进入市场交易的自然资源采用不同的估价方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是否采用市场法进行估价,如市场估价法、成本核算法、净价法等。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情况。审计要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情况,是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是否对属于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用途统一管理,是否充分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实现权利、义务和职责的统一;是否将反映自然资源资产消耗和利用成效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在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是否主要考核生态环保指标等。

      2.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界定情况。审计要检查是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是否形成归属清晰、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否因国有产权虚置或弱化造成资源过度消费,国有收益被转化为部门、企业或个人的利益等。

      3.自然资源资产生态补偿情况。审计要关注自然资源资产补偿机制建立情况,是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开发与保护地区之间、上下游地区之间、生态受益与生态保护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如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基于跨界流域的补偿机制,基于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基于生态公益林地、湿地、水资源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对生态产品受益对象明确的,是否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让生态环境消费的成本内部化、制度化、刚性化;对生态产品受益对象不明确的,上级政府是否通过均衡性财政转移方式购买生态产品;如果审计对象自身是生态产品受益者,是否按照补偿机制的要求进行付费;如果审计对象是生态产品生产者,是否如期收到补偿并积极生产更多生态产品等。

      4.国家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和使用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审计要关注这些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在加快落后产能技术的淘汰更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促进作用。

      (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健全情况。审计要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健全情况,是否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监管职责,是否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的用途管制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制;是否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管新机制;是否做到区域联防联控;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监管者是否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等。

      2.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情况。审计要监督是否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将国土空间划分为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是否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将国土空间分为生存生态安全和聚居环境安全两大环境功能,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统一;对某一具体区域,是否按照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开发和优化开发的要求,实行不同的政绩考核评价标准;是否严格保护耕地,防止任意变更土地用途;是否对水域、林地、海域、滩涂等生态空间建立用途管制,防止土地指标用完后,任意开发山地、林地、湿地湖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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