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财政存量资金审计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洪标,广东省审计厅财政金融审计处;李坤,广东省审计厅财政金融审计处

原文出处:
广东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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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下半年以来,审计署重点对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至2014年3月底,这些地方财政存量资金共计7673亿元,其中有指定用途的4 802亿元(占62.58%)……有2051.39亿元(占26.74%)由于原定项目完成或取消、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已无法按原用途使用”。此外,不少地方审计机关也陆续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笔者结合有关审计情况以及对财政存量资金的一些认识,尝试对存量资金的审计作初步探讨。

      存量资金审计的必要性

      去年以来,中央三番五次提出各级财政要加大预算执行进度、压缩结转结余、激活存量资金: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后的整改工作,研究激活财政存量资金;10月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他又提出要深挖存量资金潜力,通过自查和审计督促盘活沉淀资金。今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总理再次强调要用改革的办法推动用好有限的增量资金,把闲置的存量资金清理出来,盘活用好。国家审计署在《关于2014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地方各级审计机关都要持续关注财政存量增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情况,分析原因,提出促进盘活的审计建议”。

      应该说,对于滞留在各级财政账户里“睡大觉”的存量资金,总理是心里有数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而通过审计监督促进盘活存量资金,总理也是寄予了厚望。

      事实上,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在当前“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下,既有利于运用有限的财政资金促进转型升级,拉动内需,缓解民生,又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级财政改进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效果性,并以此倒逼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速。

      作为国家治理监督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摸查,了解和掌握财政预算执行效果、结余结转规模和存量资金结构情况,提出加快执行、盘活存量的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理财和决策提供有关参考信息,责无旁贷。

      审计对象的范围界定

      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指那些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仍然留存在财政账户的财政资金,通俗点讲就是“趴在账上睡大觉”的资金,具体包括预算指标安排后未能按计划执行或没有执行完毕而占用财政资金计划形成的结余结转、账上已列支而实际未拨付资金、为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资金、以权责发生制等“账务核算手段”留存的财政资金等。

      审计实践中,一般将财政存量资金简单定义为结存在各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尚未拨付使用的财政资金。可分为:

      (一)预算净结余。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受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包含本级财政结余资金和预算单位结余资金。

      (二)预算结转类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在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包含本级财政结转资金和预算单位结转资金。

      (三)各类财政专户结存资金。是指尚未纳入年度预算、滞留在财政专户资金(包括原预算外核算财政专户结余),以及从预算列支后转入支出专户,尚未支出的财政性资金。

      (四)其他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权责发生制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预算周转金、收回财政周转金,以及已收缴暂未列收、已列支暂未实际支出的暂存款等。

      

      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般来说,存量资金审计要通过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两个层次的审计摸查,才能全面搞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揭示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建议。

      (一)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参见附表)

      1.对本级财政部门的审计

      应重点关注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1)预算净结余规模。通过分析年度财政决算报表,掌握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末净结余(社保基金结余单独掌握)。根据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预算指标账等资料,核实年末净结余规模。

      (2)预算结转资金规模。根据财政决算报表、结转项目台账、预算指标账、总预算会计等资料,掌握年底累计结转金额。同时可设计有关表格请财政各具体业务部门填报,将有关报表、台账、指标账与填报的报表进行比对分析。

      (3)财政专户结存资金规模。在摸清各类财政收入类专户、支出类专户的基础上,可以从三方面核实有关情况。一是核查未在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各类财政专户性质和资金结存规模,分清专户中核算的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等无需纳入预算管理资金;二是关注从各项预算列支后转入财政专户尚未实际拨付的财政资金;三是注意检查执收部门违规设置收入过渡户滞留非税收入的情况;四是分清财政专户中存放的财政代管资金和各类融资资金。

      (4)其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根据总预算会计核算资料,核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预算周转金、收回财政周转金等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在暂存款、暂付款等往来科目中核算的虚列支出、应计未计收入等形成的存量资金规模,及借出用于无预算支出且预计无法收回的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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