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同事们、朋友们: 在秋高气爽的金色十月里,非常高兴与各位朋友相聚在美丽的南京。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各位嘉宾、各位远道而来出席中美审计研讨会的朋友,以及各位同事和同行表示热烈的欢迎! 去年10月,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发布的《北京宣言》指出,审计机关应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积极发挥审计在推动完善治理中的作用,并为实现全球良治作出应有贡献。为此,我和基恩.多达罗先生商议,建立中美最高审计机关会晤和研讨机制。 女士们,先生们! 金融是经济的缩影,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正常运转是整个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基础。加强金融监管,对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与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最高审计机关对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于保障监管政策的有效和适当、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提高金融运转绩效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们把中美两国最高审计机关首次研讨的主题确定为“金融监管政策绩效审计与评估”,分享各自在金融审计方面的经验,深入交流研讨,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作用,共同维护世界经济和金融安全。下面,我就“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家金融审计”这个话题,与大家作一个交流。 自金融活动出现以来,危机就如影随形。从欧洲早期的“郁金香泡沫”和“南海泡沫”、美国1907年银行危机和1929年大萧条,1973-1975年由石油危机引发的经济金融危机,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到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再到2008年的金融海啸,金融危机就像海浪一样,基本十年左右一个轮回,一波接着一波不断冲击着经济的堤岸。金融资本的天然逐利性、金融市场波动与经济运行周期的高度关联性、银行作为经营信用的机构具有的内在脆弱性以及经济社会日趋多元化发展带来的复杂性,都是导致危机不断爆发的深层次原因。马歇尔计划的主要构建者——金德尔伯格曾经说过:金融危机是反复出现,永不消亡的东西。 从金融业发展和管理的角度看,每一次大型金融危机的爆发,不仅是对各国金融机构的考验,也是对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的全面检验。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动下,各国普遍放松了金融监管,减少或取消了对金融活动的管制,放宽了对各类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范围上的限制,从而释放了金融机构的扩张动力,尤其是表外业务扩张和金融衍生产品爆发性增长带来社会信用的过度创造,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大幅推高了整体杠杆率,埋下了金融危机爆发的隐患。金融衍生工具本是为了规避监管、分散和转移个体风险而创造,但其过度繁荣则又集聚和累积了金融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随着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业务复杂性上升,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发展的问题日渐突出。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监管者关注的主要是金融机构个体层面的风险,没有一个监管者明确承担跨机构检查并以此识别总体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责。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再次反映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偏重于对单一金融机构的监管,而忽视金融系统性风险防范的问题。 我们还要看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创新的推进,金融机构之间的高度互联性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一个显著特征。金融业的高度互联以及金融虚拟化使得风险通过交叉持有的资产直接传递,加剧了风险的传染速度和冲击强度,从而带来和迅速放大全球系统性风险,“蝴蝶效应”和“多米尼诺骨牌效应”更加显著。这也是为什么尽管当前金融监管能力和制度体系的完备程度远远超过20世纪初期,但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范围广、幅度深、持续时间长的重要原因。 女士们,先生们! 从中国的审计实践来看,全球性金融危机过后,中国审计署以维护安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通过对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审计,加强了对金融运行中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露力度,加大了对重大风险点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揭示力度,深化了对金融领域体制机制性问题的研究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更好地发挥了金融审计在揭示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推动实现良好国家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跟踪审计。从审计监督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的绩效这个角度来讲,中国审计署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也是一种绩效审计。从2009年开始,中国审计署连续安排对重点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情况实施跟踪审计,紧紧围绕国家经济、金融决策部署及宏观调控具体措施要求,深入揭示金融机构在贯彻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以及区域发展、支农、节能减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宏观调控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策风险,促进金融机构自觉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中国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时代背景下,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任务,也代表着中国国家审计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二是强化了对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2008年以来,中国审计署陆续对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审计,强化了对金融监管及金融资源配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审计中,以检查金融监管部门预算执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为基础,以检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金融资源配置权力运行情况为主线,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督促相关领导人员以及部门和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是将惩治腐败、打击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般而言,金融领域的违规违法问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社会影响和危害比较严重。金融审计始终将发现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作为重点,发现了贷款诈骗、侵占挪用、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等不同类型的案件线索,有力打击了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财经法纪和金融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