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于文献资料,量词“步、石、斗、升、参”的传统训释有误,其集中反映在大型辞书的收词和释义上(如《汉语大词典》[1]、《汉语大字典》[2]、《辞源》[3]、《辞海》[4]等)。虽然有人曾涉及相关问题,但是辨析不够深入,也不系统。本文以出土文献为新材料,对量词“步、石、斗、升、参”进行全面梳理。我们认为,“步”除了是长度单位量词外,还是面积单位量词,为“亩”的下一级单位,义为“平方步”,该意义从先秦一直使用至近代;表示容量单位的量词“石、斗、升”至少在汉代有“大石”与“小石”、“大斗”与“小斗”、“大升”与“小升”之分,且同级单位的大小比率均为5∶3;“参”在秦汉时期除了是重量单位量词外,还是容量单位量词,1参为
小斗。下面逐一进行辨正。 一、“步”意义辨正 《说文·步部》:“步,行也。”常用作长度单位量词,一直使用至今。从现有包括出土新材料等文献来看,“步”还可以用作面积单位量词,并且历代都在使用。但是,人们往往忽略了这一用法,如代表当前词汇意义训释最高水平的大型辞书《汉语大词典·止部》(卷五P.332)、《汉语大字典·止部》(P.1541)、《辞海》(P.207)、《辞源·止部》(P.1820)的词条“步”都没有这一义项。 从出土文献来看,“步”至少在秦汉、三国及隋唐时期,都可既用作长度单位量词,又用作面积单位量词。以下举例说明: 《岳麓书院所藏秦简·数书》是秦代数学文献,其中面积单位量词“步”的用例多达近两百例,在此仅举两例:①
《张家山汉简·算数书》是西汉的数学文献,“步”用作面积单位量词的用例多达数十例,以下仅举两例: (3)《算数书》68:“税田廿四
,八
一斗,租三斗。今误券三斗一升,问几何
一斗。”[6]141 简文意为:要交税的田的面积为24平方步,每8平方步交税1斗,共需交租3斗。现在凭据误写作共交3斗1升。问:(这样算成了)多少平方步收租1斗? (4)《算数书》96-97:“田一亩租之十
一斗,凡租二石四斗。今误券二石五斗,欲益耎其
数,问益耎几何?曰:九
五分步三而一斗。”[6]145 简文意为:有1亩田,10平方步收租1斗,共租2石4斗。现在凭据误写作共租2石5斗,如果缩减(收租1斗的)步数,问:应缩减为多少平方步?答:
平方步1斗。(1亩=240平方步,1石=10斗,数据计算刚好相符。) 除以上的简帛数学文献以外,简帛其它文献中的面积单位“步”也有不少,为节省篇幅,以下仅举几例其它汉简的用例。《居延汉简》和《居延新简》是两汉文献,其中的面积单位“步”用例如: (5)《居延汉简》303.17:“守望亭北平第九十三町,广三步,长七步,积廿一
。”[7]第七册229 (6)《居延新简》57.78:“广七千一步,从(纵)二千七十步,积十四万七千
。”[7]第十一册87 《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河堤简》属东汉简,其中面积单位量词“步”的用例也很多,如: (7)《河堤简》200:“南乡南坸堤,凡十八里百七十步,积五万五千六百五十
。
(率)广十步,积五万五千七百
,畸多,实五十。”[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