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国审计报告的种类和特点 目前,联合国审计报告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长式审计报告、简式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其主要特点有: (一)分类管理,按需采用。长式审计报告是最正式和全面的报告,联合国审计委员会最终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报告即为这类形式。它包括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和反映被审计单位在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简式审计报告是长式报告的一种简化,在没有发现较大的管理问题时采用,仅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是这种形式。管理意见书是主送给被审计单位的,比如儿基会的各个国家办。由于国家办层面没有财务报表,它仅仅反映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种报告各具特色,审计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大会的要求和主送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报告形式。 (二)格式规范,提纲挈领。无论哪一种报告,按照《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均有其规范的格式。如长式审计报告,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出具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第二部分是报告的正式内容,包括审计概况、被审计单位情况,以往审计建议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管理层的披露等,第三部分是各类指标执行情况和财务报表等附件。 联合国审计报告的篇幅往往有几十页之多,但每份报告之前都会有一个“摘要”,概括反映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等,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能使报告使用者迅速抓住关键内容。 (三)内容全面,建议具体。审计报告全面反映了各个业务领域存在的问题,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编制、现金转移、项目管理、采购与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技术等。在指出每个问题之后,紧接着便提出审计建议。 联合国监管机构十分重视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表现在:一是自2011年起,审计建议的执行率成为对各机构负责人的九大考核指标之一,各机构有专门部门开展定期跟踪;二是对外部审计师来说,无论现场审计阶段或报告阶段,对以往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都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因此,被审计单位非常关注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 二、联合国审计报告的撰写要求 联合国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报告体现专业性,在撰写上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问题的表述遵循“5个W”原则。审计报告中对每一个问题的描述,逻辑上都要达到“5个W”,即“5个什么”原则。即第一层说明应该怎么样(法规和标准),第二层说明有什么发现(审计发现的问题),第三层说明原因是什么(管理层的解释),第四层说明影响了什么(存在的风险),第五层说明用什么解决(审计建议)。这个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就要全面把握问题,并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 (二)文字表达要专业化、标准化。审计报告是一个高度概括的集成体,文字表述要求“清楚、简洁、严谨”。如对基本情况的描述,都有标准化的格式;对具体问题的描述,则是满足“5个W”后的精炼表述。因此,审计人员被要求在撰写审计报告之前,大量阅读历年来的审计报告,学会使用最规范和最简练的语言。 (三)审计建议需经对方管理层的确认。联合国监管机构希望审计建议能真正改善各机构的管理水平,因此要求审计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审计人员在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沟通每一个审计问题时,要一并讨论审计建议的可行性,并获得对方的书面确认。 (四)对类似问题,审计标准和审计建议要一致。例如在对待儿基会各个国家办之间类似的问题时,审计组长要确保审计标准和审计建议的一致性,即用一把尺子度量、用一个方式处理,以避免各个审计组之间处理类似的问题却各说各话的情况。 三、审计报告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为了提高审计报告质量,联合国审计采用“过程控制、分层复核”的多级复核制度。审计现场阶段,由审计组内部、北京联审办公室负责复核审计底稿;审计报告阶段,由北京联审办公室、外部审计主任(组成审计委员会三个国家的审计代表)等审核审计报告。不同阶段复核的重点不同。 审计组内部的复核,是在向被审计单位递交审计发现备忘录(即取证单)之前,由组长负责汇总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往北京联审办公室;北京联审办公室的复核,是由专任的复核员对每一份取证单进行审核,无论时差,都要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这个阶段,主要检查证据的充分性、事实表述的清楚性、问题定性的准确性。复核后的取证单才能递交给被审计单位进行签证。 审计组回到北京后,需在一个星期内提交报告初稿,并由北京联审办公室的专家进行复核,主要检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是否按方案实施,问题的表述是否清晰,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外部审计主任的复核则重点关注审计目标是否完成、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审计结论是否准确等。 在多层次的复核与修改下,审计报告逐渐展现出专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