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产业是指传播各类信息、知识的传媒实体部分所构成的产业群,它是生产、传播各种以文字、图形、艺术、语言、影像、声音、数码、符号等形式存在的信息产品以及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的特殊产业,经历了电视——电影——互联网的链式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独特的方式去阐释和改变时下信息交流的传播途径。 电视传媒的发展 从1924年英国物理学家贝尔德发明第一台原始电视机到现如今数字智能电视的蓬勃发展,电视媒体经历了近百年的坎坷历程,一步步完成了声像并茂、色彩兼备以及不受文化、年龄限制的远距离传送等功能。与报刊、杂志等纸质平面媒体相比,电视媒体自身拥有较为显著的功能优势,它兼容戏剧、绘画、建筑、文学、电影、音乐等各方面不同空间和时间之所长,在对信息进行处理时通过电子编辑这一现代化手段,对这些形态各异的艺术重新加工和再创造,从而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形式更加灵活、新颖独特,表现力更加丰富、生动有趣,不仅如此,电视媒体所展现出的惟妙惟肖、形象逼真、声色俱佳的画面在很大程度上给受众带来了身临其境的感觉,增强了他们的现场感和参与感。 比起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单一维度的信息传播模式,电视媒体所表现出的强大兼容性让人眼前一亮,其丰富多彩的传播内容和形式在传媒行业占据了一席之地。 第一,单从传播符码上来看,电视媒体集图片、文字、声音等这些具体、可观、可感的试听符码于一身,经过精心缜密的艺术再设计,将他们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并直接作用于广大受众,能够很大程度上刺激受众的各种感知器官,从而使他们达到视觉、声觉以及触觉的多重享受,以致于更加容易接受电视媒体所传递的信息。第二,在传播内容与形式上来看,电视具有最宽宏的质量,可以把各种传播媒介和文化艺术门类中的作品有选择地融汇在屏幕上。第三,从传播通道来看,电视具有最强的传播力和最广的覆盖面。第四,电视媒体能够与受众进行高效的交流沟通,这也是其最显著的功能优势。电视媒体的强大兼容性,能够使声音与画面两者得到巧妙的结合,彼此相得益彰。 自从人类发明了电视,电视确实也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生活。科技水平的逐渐提高,使得电视媒体自身所具有的功能被逐渐放大,以致于受众对它的驾驭显得越来越吃力。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于电视媒体来说也同样是如此。它独特的信息传播优势为人类生活带来了诸多美好,同时它自身所携带的愈加浓烈的商业气息也给大众带来了一些困境。因此,如何更好地发展电视传媒,始终是社会学家和电视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 电影传媒的发展 在电视媒体出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还一度受到社会大众的藐视和排挤。电影作为这个时代传媒行业的龙头老大,始终捍卫着自己的霸主地位。当时的电视媒体被认为是不入流的二等产品,所谓的“声容并茂”、“画面清晰”、“形象逼真“在人们眼里是虚张声势,实质上不过是无线电的一种可视形式罢了。况且,早期的电视传媒技术不成熟,失误频频不断。因此,人们常常将早期的电视媒体看作是技术与艺术的蹩脚组合。若将电视与电影放在一起进行比较,那么电视人往往会被人们形容成普通的技术人员,而电影人则是被大家誉为伟大的艺术家。大众对两者的评价可以说是大相径庭。毫无疑问,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电视媒体显然是不被大众所看好的,电影媒体才是众人哄抢的香饽饽。 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影以高新科技作为自己战胜电视媒体的筹码,电影媒体人不惜花重金来为影片造势,试图通过打造亦真亦幻的画面效果来吸引受众眼球。例如好莱坞获奖作品,他们最显著的共同点便是高产高出。电影媒体人常常会在电影与商业之间画上等号。在他们看来,高投资就意味着影片的高质量,而只有在影片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影片才会受到大众的一致认可和喜爱。好莱坞电影擅长以高新科技为艺术亮点,把观众带向与客观世界截然不同的梦幻仙境,这种由电影所营造出来的虚幻意境是大众现实生活中所无法触及的。因此,当受众第一时间接触到此类场景时,他们的视觉、听觉乃至全身的各个感官器官都会受到强烈的刺激而显得格外兴奋。 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电影媒体人开始实行经济和技术的捆绑式发展,与电视媒体合作,从而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例如,通过电视媒体对即将上映的电影进行宣传,有利于电影票房的增加。而同时电影的放映又为电视媒体带来一定的收视率和关注度,成为电视媒体盈利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摄像录影、有线电视的出现,使得电视媒体对电影的需求更加渴望。在美国,电影业界发现:将影片出售对象锁定为电视台所获得的利润要远远大于在剧场里的电影票卖价所得的利润。事实上,早在1986年全年卖掉和出租的影片录像带的收入,就已经超过了电影院的票房收入。今天,我们经常听到“影视圈”、“影视明星”、“影视技术”等词汇,其实就是电影和电视的综合体。从此,电影与电视成为关系亲密的战略联盟伙伴。 网络传媒的发展 信息时代以互联网为主导的网络传媒正在以自己的方式解构现代传媒产业。信息时代的到来为互联网占据传媒产业一席之地提供了可能。在当前情势背景下,传媒有了新的内涵,即“信息”与“意义”相分离。信息的表达量是社会大众所关注的焦点。同时,信息传递的速度、传播者与受众者之间的无界性互动交流等成为人们进一步的追求。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传媒以自己丰富的传媒形式不断满足了用户的各种需求。网络传媒不仅速度之快,更有良好的用户体验。与此同时,信息在物理表现形式上也不再拘泥于各种传媒载体,信息的存在形式更多依附于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于是网络传媒便与各种传统媒体共同分享信息。再者,网络传媒对信息的传播形式有了更进一步地解读。以往的电视、电影、报刊等传统媒体都是单向性的传播者,而微博、网络电台等网络媒体具有较强的双向互动性,因此使受众能够更好地进行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