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以来台湾佛教的“祖国化”历程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彬彬,武汉大学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姚彬彬,男,山东龙口人,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博士后。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日据时期的台湾佛教受到日本殖民者的控制,被迫接受“皇国一体”等日本佛教思想。光复以来,台湾佛教在大陆赴台僧侣的主导下,开启了“祖国化”的发展历程,其内容体现在恢复传统汉传佛教制度、建设人间佛教的种种努力上。“四大道场”兴起后,台湾人间佛教思潮又出现了与“中国化佛教”禅宗合流的现象。台湾佛教的“祖国化”发展历程延续至今,由此亦可见“台湾佛教主体性”一类说法的片面之处。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1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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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9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4)03-0001-06

       光复以前的台湾佛教,在构成上多元并存。从民众的信仰形态上来讲,流行“神佛不分”的佛教,也就是与闽台地区民间神话中的妈祖、大道公,乃至道教神灵玉皇、吕祖、关公等神灵混淆不分的“香火经忏”型信仰形态。从居士群体来讲,则盛行“斋教”。斋教的来源是清代输入台湾的一支秘密宗教,主要分为先天、龙华、金幢三派,其形成与白莲教和罗教有关,并糅合儒家与道教的部分思想,由在家修行者传袭,提倡吃素,称其神职人员为菜姑、菜公,民间称之为“在家佛教”。1895年后,台湾被日本帝国主义殖民,在宗教政策上,日据台湾“总督府”选择了扶植在台湾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佛教为统治和宣传工具,输入以“王法为本,镇护国家”为标榜的日本佛教理念,企图使台湾佛教走向“日本化”。

       1915年,斋教徒余清芳所发起的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西来庵”事件被镇压,使日本当局认识到管控佛教的重要性。1916年,在当局的指使下,台北斋教徒林普易和陈太空倡议成立“台湾佛教青年会”,该会在日本曹洞宗大石坚童的主持下起草了会则章程。其中称:“恭诵明治天皇教育敕语所云,国之治乱兴废,在宗教与教育之适否,观于日俄、日德两大役,咸奏成功,谓非宗教教育适宜,焉能有此忠君爱国之精神乎。”①在日本佛教界的掌控下,该会以“皇国一体”思想为标榜,此后台湾斋教的多数分支逐渐纳入了日本佛教曹洞宗的系统中。1922年,在日本统治者扶植下,“南瀛佛教会”成立,历任该会会长者,皆日本当局在台的社寺课长、内部局长和文教局长。该会宗旨以向台湾人民宣传日本佛教理念与殖民思想为目的,涉及的内容有:神社宗教问题、皇国精神、日本佛教史、净土真宗(日本)概论、皇国的国体、兴禅护国等。②同时,日本当局大量派遣僧侣赴日本接受培训和教育,让他们回台后主动配合当局推动的台湾佛教之“日本化”。——日据时期的台湾佛教,不仅在思想上受到殖民统治的毒害,在传统的戒律问题上,也逐渐被默许娶妻食肉的日本佛教所同化。鉴于佛教在台湾岛内民众信仰中的重要性,1945年台湾光复至国民党政府迁台后,如何使台湾佛教脱离殖民色彩,重建祖国大陆佛教的正统地位,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近些年来,岛内某些学者提出了一类“台湾佛教主体性”的论调。有学者指出:“近些年来台湾佛教界特别强调台湾本土化意识和台湾佛教主体性。……一些人刻意追求与大陆佛教相区别、相疏离的台湾本土佛教的主体性。这或许可以称之为‘去大陆化’,‘去大陆化’实质就是‘去中国化’。”③这类“台湾佛教主体性”的说法中,特别强调日据时期日本佛教对当代台湾佛教的影响,将其重要性抬高到至少与祖国汉传佛教并列的程度,而我们梳理和回顾战后台湾佛教逐渐深入的“祖国化”历程,则可发现这类说法是与史实相悖的。

       一、恢复汉传佛教制度:以“大仙寺传戒”为标志

       1947年5月,“中国佛教会”于南京召开会议,将台湾的佛教组织重新纳入会中,成立“台湾佛教分会”。日本殖民者撤出台湾后,其原有的佛教寺院和相关产业,大多被国民政府以敌产的名义查封或没收。光复后的几年间,日据时期有不小影响的台籍僧侣若善慧(1881—1945)、真常(1900—1946)、本圆(1883—1947)等相继离世,而此期间大陆僧侣因战乱陆续来台,逐渐获得了台湾佛教的领导权。日本佛教的影响迅速萎缩。

       不过,就当时台湾本地的僧侣状况而言,仍存在类似日本佛教的“僧俗不分”现象,如东初法师(1908-1977)在《了解台湾佛教的线索》一文中指出的:“台湾全省出家众能够受佛制净戒的,比丘中百分之十,比丘尼中百分不及一。故从根本律仪说,台湾许多出家众不能目为比丘僧或比丘尼。他们忽视律仪教育的原因,不能不说是受日本佛教的影响。”④作为亲历者的台籍僧侣通妙(后还俗名吴老择),亦谓:“从日本占据台湾以后,台湾佛教受日本真宗的影响很深,娶妻食肉,也可以住持寺庙,称为僧宝。受人礼拜皈依;因此,僧俗混杂,造成僧格的普遍低落。这种现象,自台湾光复以来才有逐渐改正的情绪,但这种陋习还是很普遍。”⑤面临这类状况,岛内的爱国僧侣深感痛心疾首,呼吁改变,有人提出:“台湾不但领土光复了,而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也全部光复了。然而我们看今日台湾的佛教是怎样呢?今日台湾佛教的一切制度,还是同日据时代没有什么差别,丝毫没有中国化,换句话说,就是台湾的佛教尚未光复。”⑥因此,利用汉传佛教的重新发展来恢复传统,借以淘汰不合格的日据时期的僧侣,成为受到国民党政府支持的整顿台湾佛教的重要手段。“曾在日治时期受日本佛教深刻影响的台湾本土佛教僧尼或斋教徒,被迫必须接受其所谓‘去日本化佛教’的再教育或相关的改造运动。”⑦1953年,台南白河大仙寺举行的大规模传戒活动,则是台湾佛教整体重新“祖国化”的转折点。

       此次传戒由台湾的“中国佛教会”发起,由该会实际上的主事者白圣法师(1904—1989)主导,传戒由开参法师任得戒阿阇黎、智光法师任说戒师、太沧法师任羯磨师、道源法师任教授师,证莲、南亭、慧峰、煮云等法师任尊证师。白圣法师任开堂、戒德法师任陪堂。广慈、净念、浩霖等法师分任引礼、引赞、纠察。求戒者有比丘40人、比丘尼132人、沙弥3人、沙弥尼1人、在家菩萨戒82人、五戒197人。此次传戒活动中,白圣法师从恢复汉传佛教的传统角度,定下了七条戒坛规矩:(一)必须舍家离俗,具足僧像,方可受比丘大戒。(二)出家者,不得穿俗装,如无信服,限三日内做成,否则退受居士戒。(三)无论出家在家,须一律投拜僧宝为师,方许受戒;如有拜在家人为师者,须速改之,否则一律不准受戒。(四)凡受居士戒者,绝对不准收徒。(五)不准寄戒,⑧(寄戒)一律取消。(六)异道前来受戒者,必须宣誓改邪归正。(七)自受戒日起,绝对禁止烟、酒、茹荤。⑨这七条规矩严格分别僧俗,强调僧人对佛教的绝对主导。就僧人必须穿着僧服、禁烟酒荤食等规定,以及必须以僧人为师、居士不可收徒等要求来看,无疑是着意彻底清除日本佛教残留的“僧俗不分”佛教制度的影响。此次传戒后所举行的同类活动,皆延续了上述规则。大仙寺传戒最具标志性意义的一点是从此宣布,以后佛教界的传戒(也就是取得僧人资格)的活动,必须由“中国佛教会”决定和主持,这一惯例持续到“解严”后。从该会20世纪50-60年代的会刊《中国佛教》的“重要公文”栏目上可以得知,此一时期该会因传戒等各项公务与“内政部”往来电文非常频繁,在国民党当局的支持下实现了对台湾佛教界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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