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体俗、正、典三分的历史见证:风、雅、颂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胜利,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北京语言大学汉语研究中心(北京 100083)。

原文出处:
语文研究

内容提要:

在近年的语体研究中,通俗、正式、庄典三个范畴被看做是用语言来确定和调节人类直接交际关系的最基本的手段。文章认为,当把这种语体理论用于历史语言的研究时,可以发现先秦《诗经》中的风、雅、颂,恰好可以作为共时语体俗、正、典三分体系的历史见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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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代语言中二元对立的语体机制

      在近年来的研究中,语体指的是语言在直接交际中的两组二元对立的交际功能:正式与非正式、庄典与通俗。前者如接见外宾与跟同学聊天的不同,后者如祭神祀祖与跟邻居闲谈的不同。正式与非正式的功能和区别早已为人所熟知,然而庄典(=庄重典雅≠正式)的独立还没有被广泛接受。两年前我们提出语体语法基本模式时认为正式与非正式、庄典与通俗,是构成语体系统的两组二元对立的基本范畴,[12,58]其中通俗体、正式体、庄典体三者,是语体藉以彼此区别的三大要素。用图形表示,即:

      

      图1反映的是语体三分的理论体系。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重申。

      首先,正式和通俗是一对儿相对的概念。就是说,任一“正式体”的用语在理论上都是某一特定“正式度”的实现,是相对于与之对立的“非正式度”或“通俗度”而言的。在这个系统里不存在绝对的正式,也没有绝对的非正式。因此“正式”和“通俗”任何时候都是一种“度”。同理,“庄典”和“非庄典”也是相对的,因此才能彼此参照,才有“非常庄典”“很庄典”的不同级差。

      其次,正式与非正式的对立是在共时语言体系(synchronic system)中生成的,而庄典与非庄典的对立则是把古代语言引入共时语言系统后融合运作(process of amalgamation of two tongues)的结果。[77]因此,前者属于共时的语言现象,而后者则是“历时语言的共时化”。举例而言:

      (1)a.正式:厨艺要进行考核。≠非正式:做菜也得考试。

      b.庄典:届时由本校领导给其解释。≠非庄典:到时候儿让头儿跟他说怎么回事。

      上例中,正式和非正式的区别非常清楚,无须饶舌;但其中庄典和非庄典的差异则需特别注意:根据上古句法,例(1)b中的“其”当用“之”。譬如:

      (2)a.令之还师而逆晋寇。(《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二年》)

      b.虢公请器,王予之爵。(《左传·庄公二十一年》)

      上例显示,令之”在周秦时代不作“令其”;“予之爵”在标准的上古汉语中不作“予其爵(=give [*his]a tripod vessel)”。这说明,例(1)b中现代汉语“届时由本校领导给其解释”这句话选用的不是上古而是中古以后的“其”字的用法。[41]101-121这就带来非常值得研究的两个语言学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现代汉语还要用古汉语的词语?

      第二,为什么引用古语还要选择?

      有了庄典语体的理论,这些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庄典语体是用古今语言的差异拉开说者与听者之间的交际距离,其功用在于表示“话语的典雅度”,以此突出说者的文化地位和教育背景,或表达发话者的敬畏心理(如祭神祀祖的场合,见下文)。这是为什么现代汉语还要用古汉语词语的原因。①至于为什么要改变古代语法,那是因为用古语不是为了“复古”,而是为了“适今”(今天语体的需要)。而“引古适今”则既要适合今天的语体,也要适合今天的语法,这是“历时语言的共时化”的“融合(amalgamation)”规律所致。事实上,根据上面的理论,古、今的概念也是相对的,这对共时语言学的研究至关重要。因为汉朝有汉朝的“古”,也有汉朝的“今”。譬如:

      (3)庄典:丕显哉,文王谟!(《尚书·周书·君牙》)

      非庄典:伙颐!涉之为王沉沉者!(《史记·陈涉世家》)

      同是赞颂王者的感叹语,“丕显哉!”在汉朝属于古雅的“庄典体”,而“伙颐!”则是当时的“口语体”,但对于今天的人来说,它们都是千年以上的古语,因此两者均属庄典体。什么时代的作者,用什么时代的语言,表现什么类型的语体,产生什么样的语言效应,对语言学的研究来说,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语体理论告诉我们,研究语言,尤其是古代语言,不能不区分“古”“今”。而区分“古”“今”必须具体到各个时段上的古与今。显然,语体理论为我们研究历史词汇、句法及其使用,为我们研究不同“史段的语感”错综组配的语体效应,增添了一个新的维度和领域,它可以直接帮助我们理解古人表达和注释中的语体现象。譬如《周礼·地官司徒·遂人》:“凡治野,以下剂致甿。”郑注云:“变‘民’言‘萌(=甿)’,异外内也。萌犹懵;懵,无知貌也。”根据语体理论,我们可以看出:郑玄的注释意在道破《遂人》改“民”为“萌”的语体转换:“内”近、“外”疏,“异外内”就是“别亲疏”。用称谓的不同来表示关系的远近,这正是“词汇语体”在表达亲疏、远近关系方面的交际作用。为什么用“民”和“甿”有“近”和“疏”的不同效应呢?《新书·大政下》云:“夫民之为言也暝也,萌之为言也盲也。”赵岐《孟子章句·滕文公上》曰:“氓,野人之称。”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二十九说:

      民为兆民、四民之通名,甿、氓字通,并为田野农民之专称,故《说文》训甿为田民。田必在野,故《国策·秦策》高注云:“野民曰甿。”《孟子·滕文公篇》赵注云:“甿,野人之称。”田野必在国外,故此经六遂以外之民称甿。《史记·三王世家·索隐》引《三苍》云:“边人曰甿。”《墨子·尚贤上篇》云:“国中之众,四鄙之萌人。”四鄙即边邑在甸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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