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劳动力市场新兴的用人方式,从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来看,近年来劳务派遣公司数量和劳务派遣开票金额均有大幅增长。但由于劳务派遣业务营业税属于差额征收,与开票金额相比劳务派遣公司税负极低,一些不法劳务派遣公司就与需要票据列支费用的企业相勾结,通过开具虚假劳务派遣发票达到让企业税前列支费用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劳务派遣公司也通过收取所谓的开票服务费取得高额不法所得。 上述虚假劳务派遣开票行为,实际在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注销、开票形式内容和业务操作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特征: 一是关联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和注销比较频繁。由于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更要受到刑事处罚,有问题的劳务派遣公司往往会成立并开具一定量发票后就立即予以注销,相关人员再另行开设新的劳务派遣公司。在公司设立和注销过程中可以发现以下特征:1.劳务派遣公司成立就有大量开票业务,但又往往在业务正常时突然注销;2.原公司股东或法人代表很快开设新的劳务派遣公司,且主要客户保持不变;3.原经营地址成立新的劳务派遣公司,虽然名义上股东和法人代表不同,但主要客户保持不变。二是虚假劳务派遣发票其开票形式内容由于和真实业务有所不同,总会同时或部分存在以下特征:1.开票金额会出现整数,而真实业务由于对劳务人员考核等因素一般不会出现整数情况;2.企业不是每月开具劳务派遣发票,而真实业务需要按月支付劳务报酬;3.企业每月开具发票,但相邻月份开票金额增减变化幅度较大,往往是企业根据自身效益情况调整开票金额;4.劳务派遣发票中未单列社保部分金额,而缴纳社保是劳务派遣的必备条件;5.劳务派遣发票中单列有社保部分金额,但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并未缴纳社保(可以与地税征管数据中社保征收数据核对)。三是劳务派遣公司和受票单位无法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在现场核查时,以下特征点可以帮助识别虚假劳务派遣业务:1.劳务派遣公司不能提供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劳务派遣人员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劳务派遣公司也未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购买商业工伤保险;2.劳务派遣公司不能提供与用工单位(受票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3.员工工资通过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清单存在代签或笔迹相似情况;4.劳务派遣公司同期不同用工单位间存在劳务派遣人员重复情况;5.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很少,派遣员工月工资均在3500元以下;6.用工单位不能提供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完成工作量等与实际发放工资相关资料信息,也无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的。 通过上述相关特征对税收征管数据进行分析识别和对劳务派遣公司和受票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可以有针对性地在海量数据中发现疑点和确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