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刘家义审计长提出了“国家审计应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论断,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议题迅速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关注热点。腐败治理一向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其治理效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非常重视腐败治理,发动了全面的“反腐战争”,志在惩治公共权力运行中的“老虎”和“苍蝇”,许多位居要职的高官在反腐斗争中纷纷落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从“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高度打击腐败,“加强监督和审计”。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要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些重要方针政策的出台对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中的功能予以充分肯定,提升了对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系统框架中的功能定位,也促进了学界对我国国家审计功能发挥的制度基础与运行条件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研究国家审计如何在腐败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仅仅通过闭门造车是不够的,我们应该通过比较研究,汲取其他国家腐败治理中国家审计发挥功能的经验。匈牙利原属社会主义阵营,也与中国一样曾参照苏联模式实行过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亦面临严重的腐败问题(尤其是在2000年至2010年这段时期)。随着国家审计在匈牙利腐败治理中作用的日渐显著,其腐败治理取得了自九十年代以来的最大成效,匈牙利国家审计署形成了其特有的腐败治理模式。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审计仍着重于事后的腐败探测时,匈牙利审计署已经致力于对腐败风险的事前评估,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预防腐败行为。匈牙利审计署先后启动了多个反腐项目,采取调查和试点审计等方式,识别政府公共服务的高风险领域,并设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腐败风险评估方法,旨在从根本上弥补腐败控制中的漏洞,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有效运行。这一做法已经为许多国家所效仿。因此,研究匈牙利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中的功能,分析其成功经验,对具有相似历史背景又同样面临严重腐败问题的我国具有十分重要借鉴意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匈牙利现为多党议会民主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与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截然不同。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某些实践经验在我国并不适用。因此,在学习其经验的同时,应当尤其注意不能机械照搬其做法,而应当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汲取能够为我所用的经验,同时继续发扬我国审计体制所独有的优点,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我国国家审计充分发挥其腐败治理功能。正因为如此,本文仅针对适合我国借鉴的部分展开讨论。 二、文献综述 综观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从理论分析的角度研究其他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中作用原理及表现的文献非常有限。关于匈牙利国家审计的研究主要是介绍其具体实践或廉政体系发展现状等内容。2009年
Kovács在第20届联合国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中发表论文,指明了匈牙利审计署参与腐败治理的可能性,介绍了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中采取的一系列举措。2012年,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发表研究报告《2011匈牙利的腐败风险》,采用定量方法对匈牙利廉政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在腐败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分析。 其他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最高审计机构在腐败治理中的地位分析。Dye和Stapenhurst在1998年曾指出,作为国家廉政体系的支柱之一的国家审计应当与其他支柱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2006年联合国苏丹特派团总审计师Muhammad在名为“公共部门的道德、廉政与受托责任:通过联合国反腐措施重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特别会议中发表论文,提出审计人员在进行腐败调查时的具体任务,介绍了国家审计审查腐败的工作流程,以及最高审计机关如何加强其在腐败治理中的作用。 近年来,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中的功能。谢志华和陶玉侠认为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不能与司法系统的法律监督相交叠,而应当有其自身特殊的角色。彭华彰等对国家审计推进腐败治理的路径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国家审计所面临的阻碍其充分发挥腐败治理功能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认为国家审计可通过其威慑作用预防腐败,但并未提到腐败风险评估对腐败的预防作用。同时彭华彰等还提出审计人员应当依靠自律来构建廉政文化氛围,却并未提到信息沟通在这方面的功能。安徽省审计学会课题组明确提出了国家审计与反腐斗争的关系:反腐是国家审计的职责要求,国家审计是反腐体系的组成部分。秦荣生从国家审计与政府等五对责任关系的角度对国家审计的职责进行了界定,提出要防止腐败行为就必须加强国家审计对公共权力的监督。这一观点得到了宋常等学者的肯定。由此可见,学术界对其他国家的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中发挥功能的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尚有空白,正因为如此,对匈牙利国家审计进行相关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