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公告,公布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不断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挪用和骗取的工程资金达93.7亿元,还查出4.75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 2万名审计人员投入保障房审计 近日,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了3.35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以及27.25万户家庭。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审计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审查和揭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保障性住房被挪用或违规销售等问题,共查出475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较2012年的3.89万套有大幅下降。 审计查出保障房五大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在此次审计中,部分地方和单位在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房分配管理、工程用地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二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安置住房;三是部分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四是一些保障性住房被违规销售或挪作他用;五是一些项目或单位存在未经审批占用农用地、违规获取或处置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问题。
引人关注的是,审计发现共有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资金78.29亿元,另有38个单位和个人套取骗取资金15.41亿元,被挪用、套取骗取的资金总和达到93.7亿元。 个别单位借拆迁安置之机谋利 在分析15.41亿元资金被套取骗取问题的产生原因时,上述负责人提到,国家出台政策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扩大债券融资等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但个别单位和个人编造虚假资料申请资金,或借拆迁安置之机谋取利益,加之相关部门审批上存在疏漏,政策执行不够严格,致使资金被套取骗取。 已追回被挪用资金41.67亿元 审计署有关部门表示,审计署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已分别按照各自的审计范围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相关单位纠正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工作、加大资金筹集管理力度、严格保障房分配管理和建设执法监管等建议。对严重违纪违规和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处理。 审计署表示,至2014年5月底,有关地方和单位已追回被骗取、挪用资金41.67亿元,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2.9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1712.81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65万套,补办了22个项目482亩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724项。 1.挪用安居工程资金 概况: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29亿元。 案例:审计报告共列出16个挪用安居工程资金的典型案例,其中挪用金额最大的为河北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挪用资金达到19.21亿元。仅这一家单位挪用的资金量就占到总挪用资金的约四分之一。 审计公告披露,石家庄地产集团公司将挪用的安居工程资金用于支付土地整治费用,增加集团注册资本金等支出,目前资金已经归还。 而挪用金额排名第二的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项目贷款6亿元对外借出,目前仍在整改中。 2.骗取资金和违规分配 概况: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片区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5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不规范,违规分配安置住房933套、发放改造安置资金1291.84万元。 案例:河南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这一问题涉及金额最大的单位,该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棚户区改造规划、虚估投资额等,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发行债券9亿元,其中7.77亿元实际用于旅游开发、对外出借和投资等。目前,该公司已归还5000万元,其他正在整改中。 在审计公告披露的违规分配安置住房的典型案例中,辽宁丹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今年保障房审计公告中唯一被点名的政府部门,该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帮助4户家庭违规获取8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目前这一问题仍然在整改过程中。 3.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概况: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 案例: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的这一问题最为突出,由于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该地区共有812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