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拟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
”在叙述性语篇中的分布与功能,兼及“
”。下面对有关“
”的研究做一简单综述。 关于“
”,朱德熙(1982)、吕叔湘(1980)认为,“
”表示新情况的出现,或肯定事态出现了变化或即将出现变化;刘勋宁(1988、1990)则进一步强调“
”带有申明的语气,其意义是申明一个新的事态。M.van den Berg & Wu Guo认为,“
”标记共同基础中的高峰情景(peak situation),是动态语篇中话主调整听说双方大脑共同接收模式的标记(转引自杨素英等2009),王洪君等(2009)将其通俗理解为“提示出现新情况”。以上学者对“
”语法意义的理解本质上是一致的。另外,吕文华(1992)、王光全、柳英绿(2006)、王洪君(2009)等还进一步揭示了“
”使用的语用条件:吕文华(1992)认为“
”句具有信息提示的语用功能;王光全、柳英绿(2006)认为,“
”主要用于报事范畴,信息具有现场性;王洪君等(2009)也发现,“
”的使用具有高层的语体限制,话主主观上是否要拉近与受话的距离决定了他是否使用“
”,即“
”主要用于主观近距交互式语体。 以上这些学者的研究,让我们越来越清楚地了解“
”的语法意义以及语体使用上的限制。本文所关心的是,在一个“主观近距交互式”的叙述性语篇中,“
”“申明新事态、新情况、变化”等语法意义究竟表现为什么样的语篇分布与功能。 关于“
”的语篇功能,Li & Thompson(1981)认为,“
”在语篇中标志着“结束陈述”;张武昌(1986)、屈承熹(2006)等认为,“
”用于表示一个“篇章单位的结束”;赵立江(1997)认为,“
”标记话语单位的结束,并将话语单位界定为话题链、段落或更长单位。以上三位学者的研究表述不同,但研究结论本质上是一致的,即“
”表示语篇中一个“单位”的结束。对此,金立鑫、邵菁(2010)提出过质疑,但未深入分析。谭傲霜(1999)则认为“
”除了结束陈述以外,也可以用于“段落开始”,“表现一个新的主题的开始”,“
”句起到“承前启后,保证篇章上下文前后连续的作用”。不过,无论是结束一个“单位”,还是开启一个“单位”,这些关于“
”的语篇分布与功能的研究,都没有很好地揭示“
”的语法意义与语篇功能间的内在联系。本文拟对此做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