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9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139(2014)06-0101-7 道教对“自然美”的看法和兴趣,很可能是道教美学趣味观点中最有意味、最有特点的部分。这里的“自然美”,指一般美学意义上的、非人为加工创造的审美对象。道家历来讲“原天地之美,达万物之理”,而道教甚至将“自然美”趣味作为修炼的环境条件和要求,道教宗教思想中“出世”一面,也与对于“山林”之美的极力称赞紧密联系,总是号召隐遁山林,对山水林泉有特别强烈的偏好。道教还将古道家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哲理,改造为对于“天地”为代表的自然景物的崇拜和审美化对象,创造了中国古代的“环境美学”,在“风水”和“宫观建筑”两方面贯彻了这种美学理想。道教的这种崇尚“自然美”的趣味,对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影响是极为深刻而广泛的,“山水”诗、画,是其中部分代表,“洞天福地”真形图本来就是道教山水美学理想。这些都是值得认真研究和发掘的文化遗产。 一、“原天地之美”:从道家哲学到道教美学 道教对“自然美”无以复加的重视,是有其哲学、美学的深刻根源的。这根源,来自道家哲学核心(亦美学核心)观点与天地万物及其自律的一致与联系,即“道法自然”的根本原则,也来自后世道教的“长生久视(寿)”、飞升成仙的宗教目的,即向最高的自然“美”——“天地之美”学习的要求。道教对山水、林泉等“自然物”的审美看法,主要还是来自于先秦道家,是道教自觉地将道家美学观加以宗教化的结果。比如,先秦道家从来不把我们今天之所谓“自然物”当作审美对象来讨论,道家庄子笔下的山水、大树、荒原、大漠、草丛、小鸟、青蛙、游鱼等等,首先是他的“寓言”的意象。而这样的“寓言”的意象,无论多么富于文学性、艺术性,其实也还只是他讨论“道”和“道美”的论证逻辑中的形象论据,既不是论题的出发点,也不是结论,从这些意象中我们是不可能直接把握住道家的“自然美学”观点的,我们只能从中得到“类比”、“比喻”那样的形象化启示,而不是哲学、美学的结论。道家那里,更多的情况下是用“天地”这样无可类比的宏伟意象(对美学来说),来议论“道”和“道美”,而“天地”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哲学的抽象,而不是审美的意象。道家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1]。 “原天地之美”,即推究和仿效天地之美,是道家美学朴素的唯物本质论和“自然美”审美论的简练表达,集中体现了道家“美在天然”、“美在无为”的思想,同时,它又给后世道教“道-美”思想的以及所有自然物审美对象化表达以重要的启迪。“天地”之所以“美”,在于它们体现了“道”的“大美”,更在于它们是像“道”一样永存不坏的。在道家著述里,“原天地之美”与“达万物之理”,都是对于“道”所代表的“真”(“理”)和“美”的哲学论证,而不是关于人与“天地”和“万物”的审美关系的美学阐述。“天地”之“美”根源在于其对“道”之“至美”的展现,“万物”之“理”的根源也在于其对“道”之“至理”的展示。 道教对山水、林泉之“自然美”的看重,从魏晋时代就已成风,并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自然审美思想和山水艺术的发展。在道教看来,修道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人与道合”,得到长生成仙的大幸福、大快乐。所以,道教将道家庄子的“天地之美”说,解释为“天地”之“道”就是不生不灭、永世长存,“天地”之“美”也是其不生不灭、永世长存。而“原”,就是追寻和使用“天地”所蕴涵的“无为”、“不作”的特点和规律,就是按“天地”的自然规律办事,达到“与天地同久”的“至美”境界的意思。成玄英注庄时,就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人天不二”观点:“夫人伦万物,莫不自然,爱及自然,是以人天不二,万物混同。”[2] 成玄英“人天不二”的思想,一方面是他追求“重玄至道之乡”的体现,一方面,也是其天人感应、天人相通思想的反映。他认为人天之间是相互感应的,并具体描述了天人相通的诸多方面。他注解庄子的上述一段话说: 天地之行者,谓春夏先,秋冬后,四时行也。夫天地虽大,尚有尊卑,况在人伦,而无先后。是以圣人象二仪之造化,观四序之自然,故能笃君臣之大义,正父子之要道也。[3] 虽然他这里将“天地”、“四时”的“美”与“法”,类比为人世间的“人伦”的君臣“大义”和父子“要道”,显出“儒”“道”糅合的特点,也有些勉强。但他认为自然界如同人类社会一样,有自己的管理机构,说“天官,谓日月星辰,能照四方,纲维万物,故称官也。地官,谓金木水火土,能维持动植,运载群品,亦称官也。阴阳二气,春夏秋冬,各有司存,如藏府也。咸得随任,无不称适,何违造化,更立官府也”。[4]这就明显是在按照宗教的神学式的逻辑在谈论人与天道的关系了,这也正好反映了道教是怎样转换道家“道”、“美”观为自己的宗教美学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