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时代强音

——从第六届“文化企业30强”看促进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作者简介:
课题组组长:范周;执笔:蒋多、谢文

原文出处:
光明日报

内容提要:

本届“文化企业30强”不仅反映出我国骨干文化企业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在下行压力逐步增大的宏观经济形势面前,骨干文化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正在迎来破茧化蝶的蜕变与飞跃,揭示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新任务。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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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以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连续六届发布中国“文化企业30强”,累计已有69家文化企业入选。本届30强企业包括文化艺术类4家、出版发行类10家、广播影视类8家、文化科技类5家,其他类3家。本届“文化企业30强”不仅直接反映了我国骨干文化企业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而且清晰地折射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变化,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在下行压力逐步增大的宏观经济形势面前,在文化体制改革日益进入深水区的时期,骨干文化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正在迎来破茧化蝶的蜕变与飞跃。

       30强反映出骨干文化企业在总体规模和综合实力方面再上新台阶

       1.主要财务指标实现突破性增长,企业发展保持了相对稳定和持续竞争优势

       本届“文化企业30强”主营收入总和为2451亿元,净资产为2076亿元,净利润达到316亿元,均创历史新高,分别比上届增长了20%、16%和38%。其中,净资产首次突破2000亿元,净利润首次突破300亿元,反映“文化企业30强”的总体规模和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上届“文化企业30强”中有23家企业在本届继续入选,占总数的76.7%,且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分别比上年增长13%、19%,表明绝大多数企业发展保持了稳定,具备持续竞争优势。

       2.国有文化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稳固,民营文化企业入选数量有所增加,多种所有制主体共生发展的市场格局形成

       本届“文化企业30强”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有21家,占总数的70%,主营收入和净资产占入选企业主营收入和净资产总和的80%左右。这体现了国有文化企业在发展文化产业和繁荣文化市场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特别是在产业链短板和区域平衡重点领域以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有文化企业肩负着引领和担当的责任。民营企业在本届文化企业30强中达到了9家,占总数的30%,为历届最高,其中3家为首次入选,反映民营文化企业正逐步成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图1 六届文化企业30强的主营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单位:亿元)

      

       图2 六届文化企业30强的业态分布情况(单位:家)

      

       图3 六届文化企业30强的所有制构成情况(单位:家)

      

       3.传统业态继续发挥骨干作用,新兴业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文化科技企业表现出抢眼实力

       作为传统文化业态的主体,出版发行类和广播影视类是本届“文化企业30强”推荐认定数量最多的类别,分别为10家和8家,占企业总数的3/5,同时也是集团化企业最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达到了12家,占集团化企业总数的70%,这充分表明出版发行业和广播影视业是推动文化企业整体发展的骨干力量。另外,今年由文化科技类和其他类构成的新兴业态类别入选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分别为5家和3家,其中文化科技类企业的利润率超过了40%,为各类别最高,反映出文化科技融合创新正在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显现出前所未有的竞争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4.“走出去”步伐趋于快速稳健,更多文化企业开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

       本届“文化企业30强”首次增加企业出口评价指标。从统计情况看,30强企业在出口方面大多表现优异,而且在资源整合、渠道拓展、模式创新乃至资本运作领域还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其中,出版发行类10家入选企业全部属于“走出去”的排头兵,覆盖了从图书成品出口、版权输出、内容联合生产、印刷业务投资、实体书店建设到电子商务网站运营以及共建产业园区等诸多方面。以网络文化、动漫游戏、主题公园等为主体的新兴业态类企业“走出去”势头最为活跃,其中6家企业具有长期稳定的出口业务,占这一类别企业总数的75%。入选企业正趋向于在全球配置创意、生产、运营、人才,嵌入全球文化产业价值链战略环节和高端位置,“走出去”正在由传统单一的产品服务“走出去”向实体化平台化“走出去”转变。

       5.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模式,肩负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

       本届入选30强的文化企业普遍坚持正确的文化立场和文化追求,牢牢把握政策导向和市场主流需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企业品牌和产品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社会效益的最优化。特别是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一批国字号中央级文化企业,在重大题材内容创作和精品生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历史文化遗严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青少年文化教育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肩负起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并通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的运营,实现了文化企业整体价值的最大化,最终引导整个文化市场良性、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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