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向纵深领域推进,教育活动逐渐摆脱长期以来的“授—受”模式而转向对人的身心全面发展的关注,这一符合教育本性的转向极大地影响了教育理论的发展路径和功能定位,教育理论的功能被重新认识,以往那种置教育理论的职能以规范、设定教育活动的路径和方式的说教式观点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质疑。这一方面说明教育理论在教育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对它的认识还存在着争议,有必要加以探讨。 一、以行动为导向的教育理论 所谓行动,通常的界定是“为实现某种意图而进行活动”[1],其中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它区别于本能行为,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第二,它具有积极主动的探究特性。由于它与人的发展和自身本质力量的展现密切相关,在对其进行讨论的过程中,其内涵和价值不断被拓展。韦伯认为,行动就是互动或被称为社会行动。[2]而哈贝马斯用“合目的的理性行为”来指包括生产、劳动、科技活动在内的行动,认为它们具有工具性、目的性和策略性,交往活动是说明人类社会历史的不可还原的要素。[3]此外,帕森斯区分了行为和行动,认为一切行动都是行为,但行为未必是行动,行为成为行动要有一定的条件。无论个人的社会行动或社会的社会行动,都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有系统的。[4]作为人类特有的活动方式,行动是有目的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活动,行动的内容可以是多方面和多样化的,但其方式却是人与人的交流和相互影响。在对行动和沟通交流之间的内在关联的讨论上,阿伦特做了非常具有开拓性和启发性的工作。 能够对人的发展产生影响的事物不可尽数,从主观目的的角度,影响可以被分为两类:有明确目的性的影响和无目的性或目的性不强的影响,其中只有人自身才能产生有明确目的性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对人的发展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事物难以取代的,尤其是目的性明确、主观意愿强烈的影响,在人的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非一般意义的影响所能比拟。在人的所有活动方式中,能够发挥这种影响的方式只能是行动。阿伦特提出:“行动是唯一无需事或物的中介而直接在人与人之间展开的活动”[5],“行动的人能够揭示他们的自我,或者更具体地说,实际上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揭示自我,是与他人一起,为了他人而进行活动和交谈(行动)。”[6]在阿伦特那里,行动被赋予了很高的人文价值,是唯一可以在无需其他中介帮助下人与人之间得以直面相对并能揭示自我的活动,其对人发展的影响是无以取代的。在其认识中,构成行动的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需要有能够“聚集在一起分享言行的民众”[7],这是传播思想、宣传自己的主张并达成目标的基本条件;二是有试图把民众聚集起来并对他们的言行产生影响的愿望;三是能够以自己的言行对民众产生影响,使他们的言行发生变化。在此,阿伦特给行动赋予了具有反映类本质的功能的内涵,并特别提出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是通过直面相对、以相互间的言行为媒介的认识。 生命的特性在于永远处于实现之中。依生命哲学的观点,能够促进人的发展的影响力量一定是与生命的特性相适应,能够触及人的内心深处,且随着生命历程历久弥香之物,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对此,古典教育理论有很到位的揭示,其深刻挖掘了教育是人与人直面相对、用言行给人的身心发展以影响的活动的特质,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孔子的“愤启悱发”思想和苏格拉底法。以往,在诠释“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时,通常把重心放在当学习者进入“愤”、“悱”的状态后,教师如何对其进行及时到位的点拨、使之得以豁然开朗上。这里忽视了一个关键环节,即何以使学习者进入“愤”和“悱”的状态?这是运用启发式方法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逼近教育原点的追问。“愤”和“悱”是学习者在某种特定的氛围中为了应对外在刺激而做出的具有积极倾向的、主动的反应,它是教育活动得以卓有成效地展开的关键。在学习活动中,如果没有创设特定的情境使学习者融入其中,其内心就难以被激发到“愤”和“悱”的状态。“愤”和“悱”是人与人之间敞开心扉,积极的、充满探究性的交流和沟通状态,对教育活动来说,如果人的精神没有被激励到“愤”和“悱”的状态,何以去“启”和“发”?因此,“愤启悱发”思想的最有价值之处在于其包含着要通过积极的沟通和交流活动去创建能够激发人进入“愤”和“悱”状态的情境的深刻内涵,它所关注的不仅仅是知识的获得和对问题的推理与思考,更强调只有通过活动和交流才能生成的情意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的独特作用。在此,该思想深刻地触及了教育的本质,揭示了教育是有目的的以行动的方式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活动的内涵,说明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在特定情境中实现的,如果没有积极的行动,就没有办法去创设情境,“愤启悱发”的状态也就无从谈起。苏格拉底法更是用人与人直面相对、通过相互砥砺产生影响的活动方式。他以自身的言行诠释了行动的价值和内涵,核心是“鼓励普通人在对话性的环境中进行反思”,在参与合作式思考中得到积极体验。因此,“苏格拉底对话法是一种特别适合培养学习者推理和探究能力的方法”[8],它能够帮助人“达到丰富和充实生活的目的”[9]。苏格拉底作为自己信念殉道的哲人,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践行自己的主张,成为积极的行动者,以致黑格尔说:“我们佩服他有一种道德上的独立性,他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坚持不屈,既不变其操守,也不承认自己认为公正的东西是不公正的。他因此冒着被处死的危险。”[10]总之,在古典教育理论中,教育是具有浓郁价值属性的社会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为了达到影响人身心发展的目的,关键是要通过“我”言行的改变实现对他人的影响,以致使其也随之发生期待中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