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结构变迁的经济学分析  

——以官—民二重结构的动态博弈为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兰日旭,男,福建武平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政治经济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史,北京 100081;张琥,男,山东青岛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国际经济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博弈论,北京 100081

原文出处: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秦汉以来,通过官僚阶层去世袭化、其他社会阶层去大工商化措施,中国社会结构逐渐由先秦以经济实力为依托充分、自由发展向官—民二重结构简约化转变。在相对封闭、缺乏周边国家竞争的背景下,官—民结构的变迁就成为秦汉至晚清期间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主要格局。官—民之间的合作与不合作动态博弈尽管存在多个均衡,但在多数时间均衡解的显示路径上,官—民双方选择合作。官—民博弈之所以不断出现不合作下的朝代更替,很大程度上是超越“官逼民反”的逻辑,受制于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赋税悖论。新朝代尽管对社会结构更替的因素进行某些有针对性地修正,但只要经济基础仍以农业为主的条件没有发生改变,那么官不管如何改进与民的战略,也难以克服特定时间、某些意外性大规模支出引致的赋税悖论,就可能断送官—民博弈中的合作均衡。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549(2014)04-0072-08

      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变迁从形式上看存在一个王朝循环更替、周而复始的现象。这给研究者产生一种错觉,有了“中国没有自己的历史”(黑格尔,1999)[1]的论断,以至中国古代社会的演变不得不假借西方近代社会的崛起来把中国看成是一个停滞不前的社会(史景迁,1997)[2]。“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循环往复,缺乏内部动力突破传统框架,只有经过19世纪中叶西方冲击之后,才发生剧变,向近代社会演变”(柯文,2005)[3]。“停滞论”、“冲击—反应论”等观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研究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缩影,左右研究者探索中国历史的一个工具。为此,柯文(2005)[3]提出把中国问题“从置于中国史境中……着手研究。”“加州学派”的兴起,才对晚清以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重新定位,“1800年以前是一个多元的世界,没有一个经济中心,西方并没有任何明显、完全为西方自己独有的内生优势;只有19世纪欧洲工业化充分发展以后,一个占支配地位的欧洲中心才具有了实际意义。”(彭慕兰,2003)[4],才基本否定了中国古代经济“停滞论”的说法,并获得麦迪森(2007)[5]对中国历史上经济总量估计数值的证实。国内,日益丰硕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等方面研究成果也佐证了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更替并非西方“冲击”后的想象。

      这些研究虽然不断充实、还原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演变,但并没有真正解决中国朝代周而复始的变动规律,反而陷入一治一乱的陷阱之中,“大屠杀,人口少,土地问题无事。休养生息,土地兼并开始。土地问题紧张,限田运动纷起。限田运动失败,农民暴动勃起。”(侯家驹,2010)[6]人地关系的变更引发朝代更替,然而方行(2004)[7]指出“人类社会越是发展,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种因素相互联系日益广泛。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日益错综复杂,这都会导致事物发展的偶然性增强,而必然性因之减弱。土地兼并的发展趋势就是这样。如果两千多年都唱一个老调子,那肯定是不合适的。”显然,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朝代更替还有更深的社会经济因素。梁漱溟(1990A)[8]从文化角度点出了一治一乱而无革命的原因;郭艳茹(2008)[9]用内生交易费用假说解释明清王朝循环的案例;张杰(1998)[10]从制度演变的视角进行了系统解读;周溯源(2010)[11]则对王朝动乱衰亡的体制因素进行了探索。他们的研究拓宽了中国古代社会结构演变的视角,但没有把朝代更替的动态演变过程及其制度背后的社会结构与经济因素之间的互动作更深入分析。本文从中国古代社会官—民二重结构的形成入手,深入分析官—民二重结构之间合作与不合作博弈内涵及其动态变迁所引发的社会结构变化,以此揭示中国社会结构循环波动的动因,为当前社会结构的改进提供借鉴。

      二、从先秦多重结构到二重结构转变

      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变迁经历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汉武帝之前,中国社会阶层曾得到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形成以经济力量为权衡的多阶层社会结构。西周时期,“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集。八曰臣妾,聚敛疏材。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春秋时期,社会阶层获得空前发育,以经济实力为依托的社会阶层迅速膨胀。他们不但社会地位得到提升,而且还出现与国君分庭抗礼、干预国政的行为。“《史记·货殖列传》中的富商大贾及《游侠列传》中的民间社区领袖都不是一般农业社会所能出现。如果循此方向开展,中国的经济基础未尝不可能以城市生产业为主体,此后历史将可能完全不同。”(许倬云,1998)[12]在经济史研究者中,更有以战国为中国重商主义、秦汉初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说法(侯家驹,2010)[6]。从中可以看到以经济实力提升为形式的社会阶层发展程度,竞争性约束在社会阶层的形成、部落国家的发展中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以至有向“市民阶层”发展的趋势;国家层面则受国王的分封而形成一个由众多封臣组成、职位世袭的贵族集团。封臣与国王之间尽管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强制关系,但众多的封臣则存在竞争而往往会约束自身行为以尊奉国王。封臣为了增强自身实力,会不断推动封地内的经济发展,由此也加快了以经济实力为要件的社会阶层构建。

      然而,春秋战国大规模兼并战争,分封制受到巨大打击,“整个贵族阶层也差不多崩解了,社会不再是贵族与非贵族对称,而是官与民对称。”(何怀宏,1996)[13]秦统一中国后建立的中央集权体制,皇帝开始在官僚阶层实行去世袭化。去世袭化就是渐趋废除了分封家臣、家臣职位可以世袭的制度,而代之以俸禄制为基础的官僚阶层。“在各地方分设官职以掌兵、刑、钱、谷等事,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毛泽东,1991)[14]。西汉初曾一度恢复分封,但受封国势力膨胀影响王朝的稳定而很快遭遇削蕃令等战略约束、化解。之后,国与家合而为一,皇帝对任何事情都有最后的决定权,各级官员是否持有异议,除了抗议、辞职、参劾、夸大上天不详等方式外,别无他途,由此实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目标。

      与此同时,原来充满竞争的经济格局也出现了根本变化,由前期相对自由向重农抑商等政策转化,导致社会阶层全面、自由发展局面的中断,竞争因素基本消失。货殖、游侠等社会中间阶层,因官办化政策而渐趋瓦解。秦初,“徙天下富豪于咸阳十二万户”,“上农除末”。西汉初年,“高祖仍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而困辱之。”孝惠、高后时,尽管放松对商人的压制,“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周天游,2007)[15];汉武帝即位之后,通过“告缗、算缗”、平准均输、盐铁专卖等官办化措施,基本荡平了建立在经济实力基础上的社会中间阶层。《汉书》之后不但不再出现多阶层性列传,而且正如《汉书》作者班固在“叙传”中指出“四民食力,罔有兼业。大不淫侈,细不匮乏。盖均无贫,遵王之法。靡法靡度,民肆其诈。逼上并下,荒殖其货。侯服玉食,败俗伤化”(周天游,2007)[15]。商人等作为社会阶层的消弭,在正史的记载中也缺失了,有关经济活动仅仅以《食货志》(仅仅是一些经济史料,而非货殖等人物传)等加以替代。即使这样,在《后汉书》等史书中还没有《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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