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诗、礼中的琴乐试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方晨,湖南娄底人,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回顾儒家文献中的古代乐仪,禘祭宗庙之乐常以琴瑟合奏,以其“声之轻清者”,合咏歌之声。由这一历史场景,结合周秦制度与礼俗,在举行祭祀时演奏古琴,最初并非单纯被看作艺术审美的对象,而是人们缅怀先人、与祖先神灵进行沟通的媒介,所奏乐曲有着娱神的功能。中古以降,伴随着古代祭祀活动中一系列仪式化过程,虽然“礼治”与“乐教”作为一种政治主张或理想,其现实影响已十分有限,但从礼、乐自身的发展历程来看,儒家所提倡的礼乐观念却成为人们理解、评价艺术审美活动的基本立场。体现在琴学领域,由祭祀之乐到教化之乐,从人们赋予琴乐的文化内涵,探讨古琴的音乐美学与发展历程,其在不同时代、以不同方式演绎着古人丰富的精神世界以及人们对生命意义的理解。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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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4)03-0093-05

       古琴的起源,早见于上古时期的神话记载。在礼乐文明语境下,儒家所存经典文献有关先秦社会的叙述中涉及琴乐的内容屡见不鲜。然而,在这一历史时期,琴乐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与民众精神世界的复杂联系,因文献与实物证据的种种局限,尚难形成具体意见。本文拟从以上两种问题着眼:一方面关注特定的历史场景,例如宗庙祭祀,结合制度与礼俗,探讨琴乐的社会功能和角色。特别会留意其在祭祀活动中的使用情况及其宗法等级制度中所具有的象征意义等,并期望据此线索,对礼乐文明形成一种形象认识。另一方面,在既有研讨的基础之上,综合各类文字材料,重点考察特定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于上述主题的理解与阐释。

       一、“琴瑟以咏”:略论先秦乐仪中的古琴

       探讨古代礼典的实行,沈文倬曾指出:“音乐演奏以‘诗’为乐章。诗、乐结合便成为各种礼典的组成部份。邵懿辰说:‘乐本无经也,乐之原在《诗》三百篇之中,乐之用在《礼》十七篇之中。’(《礼经通论》)论证乐无书本,邵说确不可易。但从礼、诗、乐三者的相互关系上看,举行礼典需要诗、乐组成的音乐配合。”①举行礼典时既是由多件乐器合奏,又包涵了歌舞内容,因此,对于演奏形式、规模都有着完整而谨严的规定②。检视礼书,《礼仪》所记迎送宾客、燕饮、祭祀、射礼等均有奏乐,《礼记·乐论》详细论述了乐与礼的关系,《周礼·春官·宗伯》所述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大师、小师、瞽蒙、磬师、钟师、笙师、镈师、韎师、旄人、龠章、鞮鞻氏、典庸器、司干则是有关乐舞制度的内容。

       回顾古代礼典中音乐演奏的过程,升歌是所有乐仪的基本环节,歌咏内容是《诗》的《雅》、《颂》。《仪礼》中《乡饮酒礼》、《燕礼》、《乡射礼》、《大射礼》均有乐工歌诗的记载,所述伴奏乐器却只有瑟,并不包括琴。对此,参照《尚书》、《礼记》的内容,学者们有着不同理解。《尚书·虞书·益稷》述舜命夔典乐之事:“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③针对乡饮酒、燕礼升歌所行之乐,清代学者盛世佐谓:

       此篇所记与《虞书》异者三:堂上有瑟无琴,一也;磬以石为之,又在堂下,二也;堂下之乐无管鼗诸器,而以笙为主,三也。之三者,或因虞周异制,或因天子宗庙与大夫士相饮隆杀不同。至其上下迭奏之法,则古今一辙,家国同揆也。④

       黄以周则从古代乐制着眼,申论郑注:“郑意以虞书所言,即周大司乐乐九变之礼,是降神之乐也……周之升歌,亦当有琴。燕、射诸礼,堂上有瑟无琴,盖诸侯待大夫,礼杀而下就也。”⑤

       这里,盛、黄二人提出由于奏乐场合的差异,以致《仪礼》所记与《虞书》不同,故“堂上有瑟无琴”,是值得留意的。论及燕、射诸礼之性质,胡培翬《仪礼正义》引郑玄《三礼目录》:

       乡饮酒礼第四。郑目录云:“诸侯之乡大夫,三年大比,献贤者、能者于其君,以礼宾之,与之饮酒。于五礼属嘉礼。”

       乡射礼第五。郑目录云:“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之礼。谓之乡者,州乡之属。乡大夫或在焉,不改其礼。射礼于五礼属嘉礼。”

       燕礼第六。郑目录云:“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礼。燕礼于五礼属嘉礼。”

       大射仪第七。郑目录云:“名曰大射者,诸侯将有祭祀之事,与其群臣射,以观其礼。数中者得与于祭,不数中者不得与于祭。大射仪于五礼属嘉礼。”⑥

       “嘉礼”,属吉、凶、军、宾、嘉五礼之一,清人秦蕙田著《五礼通考》,书其凡例:“五礼之名肇自《虞书》,五礼之目著于《周官》。《大宗伯》曰:‘吉、凶、军、宾、嘉。’小宗伯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等。”⑦检《周礼·大宗伯》:

       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⑧

       由这段记载可以明确,嘉礼主要包括饮宴、婚冠、节庆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目的在于和合社会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民众情感,即如今日于社会公众假日和重要节日举行的大型庆典活动。

       《虞书》所述祭祀仪式中合奏的音乐,于五礼则属吉礼。《周礼·大宗伯》谓: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副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⑧

       吉礼即是对古代大型祭祀活动中所行礼典的统称,需要祭祀的对象有天神、地祗、人鬼之分,这与燕饮、纳宾一类庆典礼仪存在本质区别。具体到舜举行的祭典,疏引马融说认为“此是舜除瞽叟之丧,祭宗庙之乐”⑨,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以《仪礼经传通解》所引《尚书大传》注此句则以此谓“升歌清庙之乐”,并云“庙升歌者,歌先人之功烈德泽也”⑩,则论者均以《虞书》所述为禘祭宗庙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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