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J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14)5-0110-08 在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意象是一个核心范畴,是审美活动的结晶。我们生活中被形容为“美”的感性形象,就是美学意义上的意象。其中的象,包括物象、事象及其背景作为实象,也包括主体创造性的拟象,特别是在实象基础上想象力所创构的虚象,虚实结合,共同组成了与主体情意交融的象的整体。而意,主要指主体的情意,包括情、理和情理统一,包括情感和意蕴。意与象两相交融,创构成审美的意象,即“美”。在审美意象即“美”的界定中,作为美学研究的本体对象的“美”是名词,而不是形容词或副词。美是意象,是主客、物我交融的成果。因此,审美活动的过程就是意象创构的过程。 审美活动就是意象创构的活动,审美活动的过程就是意象创构的过程。意象的创构不仅仅属于艺术作品的创造,整个审美活动都是一种意象创构的活动。美就是主体在审美过程中情景交融所创构的意象,它是在审美活动过程中动态地生成的,体现了主体的能动创造。在客观的物象、事象及其背景的基础上,主体通过主体的感知、动情的愉悦和想象力等能动创构诸方面创构审美意象。 审美意象由物象、事象及其背景感发情意而创构。赏心悦目的物象、事象及其背景具有潜在的审美价值,作为触媒激发主体情意的感动,使主体通过想象力加以创构。物象、事象及其背景作为客观元素,诉诸感官,是意象创构的前提,是审美活动的基础。它们通过“观”“取”等方式被主体感受为眼中之象,即表象。这些表象中包括主体能动的拟象等,共同与主体的情意相融合而创构意象。其中的拟象,乃是意象创构中的重要内容。《周易·系辞上》:“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①可见,审美活动的过程不仅指器物和艺术创造,也包括拟象。拟象是意象之象的基础,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由感觉和体验,到拟象表情达意,其中也包括主体想象的“象外之象”。《韩非子·解老》:“意想者皆谓之象。”②它们与物象、事象及其背景虚实结合,以实象为基础,又不过于胶着于物象、事象及其背景,以其特有的吸引力作为主体审美活动的动力,再进入心中,由物我交融,而创构为心中之象。例如作为自然物象的月亮是纯客观的,而作为意象的月亮,则经过了主体体验的创构。其中的物象、事象及其背景不仅仅是思绪的触媒,还是主体情思的还魂之体,两者交融为一,缺一不可。葛应秋《制义文笺》:“有象而无意,谓之傀儡形,似象非其象也。有意而无象,何以使人读之愉惋悲愤,精神沦痛。”③说明情意与象在审美活动和艺术作品中是相互依存的。 在意象的创构中,物象、事象及其背景作为感性直观的鲜活、生动的形象,具有激发主体的潜能。意象的创构中有同情和默会,情与景,意与象猝然相遇,而主体在被激发后作出了能动的、动情的反应。其中的物象、事象及其背景大体是固定的,而主观的意识是丰富、多变的,两者之间有着丰富融合的可能性。其中意与象无论如何整合,即使神合,妙合无垠,也多少都体现了主体通过象外之象和想象力的创构而融为一体。正因如此,审美意象是具有活力的,具有丰富的创造潜能。当然,创造性依然是有规律可循的,其偶然性、瞬间性的契机及价值依然需要获得科学的揭示。 审美意象作为美的本体,是生成的,不是预成的,是主体能动创构的结果。它不仅在个体审美活动中瞬间生成,而且是社会的,是族类乃至人类在审美活动中历史地生成的,个体的审美活动依托于社会整体。审美意象的社会生成,是物与我翕辟成变的过程。意象的生成过程,在认知中包含着诠释的成分,包含知识和德性的审美对象可以创构成含蕴更为丰富的审美意象。审美意象本身是一种现象,一种合情合理的现象。自然形式和社会内容相融合,使审美与道德、认知的成分融合在一起。因此,审美意象大都不可能是纯粹的,而是丰富多彩的。 审美意象诞生的过程,是主体以象达意、以象交流、因象而获得感性愉悦的过程。主体在意象的创构中起着主导作用,无论是情不自禁,还是不由自主,都只是主体受到外在物象、事象及其背景感发的精神状态,而主体从耳目感官到心中的情意状态,都反映了主体在意识和潜意识层面的能动作用。同时,意象的创构还包含着主体在感知基础上的情感体验,由主体的感兴、感发激活心灵的体验。物我交融,物象、事象及其背景经主体感悟与情意融为一体。因此,意象创构的过程是通过主体积极能动的作用而生成的过程。 首先,审美活动中,审美意象乃是主体由物象、事象的感发,触物起情,感悟通神,体物得神而创构的。审美活动的过程作为意象创构的过程,其中包含了“观”和“取”的过程。在审美活动中,主体对外在物象和事象先由观而取,再进行意象创构。意象创构中体现了主体对物象的选择与创造,重视生命的体验。主体即景而取象,景色对心灵有触动,意象创构中伴发着感受,物象、事象与耳目和心相融相浃。这个过程始终以物象感发和悦耳悦目为基础,由应目而会心,感发心灵,进入创造,起到“疏瀹五藏(脏)、澡雪精神”④的作用。同时,不仅艺术创造有取象,把取象作为再造之象的基础,整个审美活动也有取象。其中主体无论是感物动情、触景生情,还是托物言情,都是由触物起情而创构意象的。晋代郭璞《注山海经序》认为神话“游魂灵怪,触象而构”,以情思去择象,与象猝然相遇,创构出神话意象,以“曲尽幽情”⑤,其他类型的艺术意象也是如此。在审美活动中,主体感同身受,全身心受到感发。主体对深深契合于主体心情和心境的物象、事象及其背景有着高度的共鸣。在意象的创构中,主体的体验是一种全身心的体验。审美意象体现了物我统一,其感性形态由物象、事象及其环境藉心灵而得以创构。主体对物象、事象及其背景生意的贯通,应目之中有感知,会心之中有体验,既类万物之情,又通神明之德,使得主体的生命精神与宇宙的生命精神融合为一。主体对外在物象由感而通,“神会意得”⑥,使物我融为一体,进而进入意象创构的状态。审美意象的创构依托于审美关系,在审美活动中实现创构。审美意象不在物质属性,而在物象与主体身心的感悟、互动中,而审美关系只是审美意象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审美活动中的主体应当是身心合一的主体。审美活动作为自由自觉的精神活动,通过主体的全身心与物象、事象及其背景的契合,实现主体的创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