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各地“清欠风暴”行动的开展,许多地方都出台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性措施,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承揽工程项目后向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专项用于应急支付建筑业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审计可以通过对工资保证金的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笔者结合实践认为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应关注以下重点。 一是看制度设计是否存在缺陷漏洞。首先要全面收集各级政府及住建局、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文件制度,并对所收集的制度进行梳理,结合现场实际了解的业务操作情况,绘制流程图,找出制度关键控制点:一看制度的衔接与连续性,本级政府制度与上级政府及部门制度是否一致、部门规定是否与同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度是否一致、单个部门发文是否与多部门联合发文一致等:二看制度对实际业务是否具备指导作用,实际业务中不可避免存在的保证金收取减免情形是否明确规定减免批准权限设置,对紧急情况动用应急保证金情形是否有明确规定,是否对资金增值的运作渠道予以明确等,对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是否明确责任认定及追究等。 二是看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制度执行检查主要通过穿行测试实现,针对制度的关键控制点,选取适当的抽样方法,抽取一定量的样本进行测试。测试收取、退付常规流程,测试程序中的意外情况是否有分级别的适当授权,收取方式是否符合规定,退付的手续是否齐全,退付利息是否正确计算等,保证金增值部分的使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有超范围使用保证金的情况等。多方收集数据、印证数据,看制度执行的效果。通过收集住建部门每年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数据量、涉及的工人人数、涉及的资金总额等情况以及人社局、信访部门涉及建筑业农民工信访事件数量变化等情况,结合实地调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措施收集的信息,分析工资保证金制度产生的社会效益。 三是看征收是否足额。涉及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系统”和工资保证金管理系统及核算工资保证金的财务系统等多个系统的数据时,审计应从三个系统的一致性、数据选择可用性入手,测算工资保证金收取情况。对未征或未足额征收的项目,检查是否有适当的授权审批。 四是从资金运作管理入手,看保证金是否实现保值增值。工资保证金在收取、退付运转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结存资金,对于资金是否专户存储及资金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等情况需要审计进行关注。审计应对照相应文件规定,检查保证金是否按要求专户存储,检查工资保证金账面结存资金是否正确、有无挪作他用、与业务系统数据是否一致,应退保证金是否及时退付施工企业,资金保证增值方式的安全性、效益性是否最大化,有无降低收益的不作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