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宾状语句的句法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熊仲儒,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E-mail:zhongruxiong163@163.com(安徽 芜湖 241000)。

原文出处:
现代外语

内容提要:

指宾状语句不违反控制理论,其状语在受宾语成分统制的补足语位置或附加语位置参与合并,后因引进该补足语的达成范畴没有语音实现为“得”而发生移位或因允准附加语的动词移位而发生移位。经验证据是指宾状语句可以变换为“把”字句或“有”字句。实现为补足语的状态形容词表示宾语的结果状态,实现为附加语的状态形容词表示动作的方式,这使得指宾状语不只有[+结果性]特征。指宾状语句中扩展达成范畴的为致使范畴或存在范畴,这使得其主语为致事或存在者,而不一定具有[+有意]特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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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宾状语句是一种句法结构与语义结构的错配现象,即某一状态形容词明明是状语,却在语义上跟宾语发生关联的句子。吕叔湘(1979:60)与朱德熙(1985:53)很早就提到该现象,如“圆圆的排成一个圈儿”与“酽酽的沏一杯茶”。朱德熙(1985:53)说:“从结构上说,‘圆圆的’‘酽酽的’是状语,是修饰后头的动词的,可是意义上却是跟动词的宾语(圈儿、茶)相联系的。”这种间接成分之间的语义关联大致有两种处理,一是定语前置分析,一是语义指向分析。定语前置的问题是状态形容词在做定语与做状语时语义不同(张国宪2005),语义指向分析的问题是状态形容词的论元Pro(一种空范畴)得不到先行词(被指向成分)的成分统制。为了使Pro得到成分统制,本文将把状态形容词的投射处理为受宾语成分统制的补足语(补语)或附加语(状语),然后探讨其移位作状语的动因,并由此解释指宾状语句的句法行为与语义表现。

      2.控制理论

      在生成语法中,谓词会进行句法投射。在继续投射中,如果接受的不是限定形式的时制范畴(T(ense)的扩展,其主语论元就只能采用空范畴PRO①形式,否则既通不过格理论的检验,也通不过题元准则的限制。PRO与其先行词的关系受控制理论的限制。比如说:

      

      Larson(1991)认为控制理论要遵守最短距离原则(Minimal Distance Principle),即谓词的非限定性补足语选择其功能性复杂体中成分统制它的最近的名词短语作控制语。功能性复杂体(functional complex)是指谓词所决定的题元角色全部兑现的结构域②。(la)中的“raw”语义指向“meat”,“raw”的论元PRO需要受“meat”成分统制;(1b)中的“angry”语义指向“John”,“angry”的论元PRO也需要受“John”成分统制。Rezac(2010:504)指出另一空范畴pro也必须受论元位置(A-position)上成分统制它的成分的约束。实际上,凡在句内获得解读的空范畴都必须受到先行词的成分统制,如trace、PRO、pro等空范畴,因为这些空范畴相当于语义学中被λ提取的语义变量(variable)。

      Huang(1989)、Huang et al.(2009:84-91)将汉语中的不受词汇核心管辖的空范畴形式的论元标记作Pro,并要求Pro也受控制理论限制。如:

      

      (2a)中“气喘吁吁”指向“他”,“他”也是“走”的论元。为遵守题元准则,Huang et al.(2009:84)假定“气喘吁吁”的主语论元为Pro,如(2a’)所示。(2b)中“我”既是“气”的宾语,又是“不想写信”的主语,在汉语学界有把“我”分析为兼语的,Huang et al.(2009:86)认为不能如此分析,否则会违反题元准则,因为兼语说会使得“我”获得两种题元角色。为遵守题元准则,Huang et al.(2009:86)假定“不想写信了”的主语论元为Pro,如(2b’)所示。

      Huang et al.(2009:45)认为Pro要遵守控制理论,即受先行词的成分统制,否则会导致推导崩溃。比如说:

      

      (3a)中的“生吃”是复合词,受词汇完整性原则的限制,其中“生”不能进行句法投射,而只能是整个复合词进行句法投射。也就是说,(3a)中的“生”没有Pro论元。(3b)与(3c)中的“生”是词,它会投射出Pro论元,两者的先行词都是“蔬菜”。(3)中的对立跟控制理论有关:(3b)违反控制理论,其中的先行词“蔬菜”不能成分统制Pro;(3c)遵守控制理论,其中的先行词“蔬菜”可以成分统制Pro;(3a)无所谓违反或遵守控制理论(Huang et al.2009:44-46)。

      指宾状语句指的是状语指向宾语现象,这里特指由状态形容词充当的状语。在汉语学界,对此种现象有两种描述方式,一是定语前置,一是语义指向。定语前置说很直观,有些状态形容词也确实可以跟宾语构成更复杂的名词短语,如(4a’)与(4b’):

      (4)a.他热热的喝了一杯茶。

      a’.他喝了一杯热热的茶。

      b.桌子上热热的放着一杯茶。

      b’.桌子上放着一杯热热的茶。

      但问题是状语位置的状态形容词(5a)与定语位置的状态形容词(5b)并无直接关联,如:

      (5)a.黑黑的染了头发。

      b.染了黑黑的头发。(卢建2003:103)

      (5a)中的“头发”原来是什么颜色并不清楚,其中“黑黑”是头发的非固有属性,是“染”的结果;(5b)中“黑黑”表示“头发”的固有颜色,至于染成什么颜色是不知道的。张国宪(2005:21-25)的研究也表明定语与状语存在一系列的差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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