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朱德熙(1961)曾经对“的”的性质和功用做过开创性的研究,提出过一系列极具创意的观点。自朱文以来已发表了许多相关的研究成果①。不过,本文不拟对“的”的性质、功能进行探讨。我们关注的只是使用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副词状语的标记选择。 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语法书和教科书,都清一色认定“的”是定语的标记,“地”是状语的标记。然而,这种对“的”“地”的硬性规定,其实是缺乏事实依据的,至少与当前的汉语实际严重不符②。就以副词状语为例,总体而言,副词充当状语无标记是常态,但也可以附加标记;所附标记以“地”为主,但也可以附加“的”。而且,就标记功用来讲,尽管所附标记可以不同,但状中结构关系大多基本不变,通常只是表达功效略有差异而已。 0.2按照一般的语法常识,副词是唯状加词,“的”是定语标记,两者互不相涉。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大量带“的”的副词状语呢?这正是我们想要深入探究的。本文首先辨析“副词+的”状语的四种不同性质,然后探讨三大类副词带“的”做状语的理据与特色,进而揭示三类“副词+的”状语的表达效果及句法特点,最后还从本质与规范的角度略加阐释。 0.3本文例句选自北大语料库(简称“北库”)和人民网、百度网等,统一标明出处。 一“副+的”状语的用法与性质 1.1毋庸讳言,副词加“的”充当状语,其实是个相当宽泛的语言现象,内部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在研究其性质、动因、效用之前,须要先厘清其类别。细分起来,当代文本中出现的“副词+的”状语,实际上存在着四种不同的用法:混用、当用、选用和习用。 1.2混用与当用。所谓混用,就是指“的”与“地”的发音基本一致,加上历史上存在过不分的情况而少数用法又确实难分,所以,有些“副词+的”状语,很可能本来就是说话人在书写、打字过程中随意混用的结果,甚至是一些不求甚解的错误用法。请看实例:
同样是感叹程度之深,前句先用“多么的”再用“多么地”,后句先用“何等的”再用“何等地”;除了作者或编辑的随意之外,在句法与表达方面恐怕不会有什么原因。再比如:
同一个作者,为什么有时用“的”,有时用“地”,也看不出明显的用意。再进一步观察:
前两个“不由de”用了“地”,后一个却用了“的”③。显然,这一类“的”和“地”的使用,也看不出有什么明确的追求,可能的解释还是写作或打字时的随意混用而已。 总之,尽管当代汉语中确实存在大量的“副词+的”充当状语,而且也确实存在值得探究的语言规律,但由于字词的历史积淀、词性的模糊理解、使用的不求甚解,同样也存在着相当一些“副词+的”状语,可能并没有什么值得探究的理由,这是不能也无须回避的④。 所谓当用,就是应当使用,是指一部分副词修饰的谓词充当了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在这种分布与搭配中,相应的副词通过附加“的”的方式,可以增加其修饰性和描述性,甚至可以由状语转化为定语,使得该副词能更协调地修饰充当动宾或介宾的谓词。例如: (6)一位盲人运动员在留言簿上写道:“我一走进餐厅,便
。这里服务员对我们的照顾,可以说是无法用词语来形容!”(北库《人民日报》1994年) (7)可每次碰壁以后,在她筋疲力尽之余,这个大商业区
。(德莱赛《嘉莉妹妹》,裘柱常译) 这两个“副+的”都是修饰谓词性宾语的,“的”的作用是使得整个述宾结构在分布与标记之间更加和谐。不过,这些“副+的”究竟是成分内状语还是成分内定语,迄今存在着不同认识。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充当宾语的“温暖、高不可攀”等究竟是陈述性的还是指称化了,仅仅根据副词后加“的”还是“地”来认定此类成分是定语还是状语,显然是不科学的。从句法功能看,既然“温暖”等都能受程度副词修饰,而且“感到、显得”都是可以带谓宾的动词,那么,这些谓宾的副词修饰语,即使带了“的”也应该是状语。也就是说,副词“万分、越发”的成分内状语的身份是不会因为带了“的”而发生改变的。请对照: (8)当这些不图干大事,却一心想做大官的人在看到马伟明的事迹后,他们应该
吧?《将军院士咋“对当官不感兴趣”?》,人民网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