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属转喻与汉语的句法和语篇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秀芳,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汉语学习

内容提要:

汉语中存在一种使用比较普遍的转喻模式:用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比如用“他”来转指“他的X”;或者用被领有者来转指整个领属结构,比如用“手”来转指“X的手”。这种转喻模式称之为“领属转喻”。这种领属转喻的出现受语篇制约,不出现的成分与话语中的话题同指。领属转喻在汉语的语篇中出现频率很高,说明汉语的句法高度依赖于语篇。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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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属转喻的定义及分类

      转喻(metonymy)是基于相关性以A事物指称与A相关的B事物的一种思维方式,在语言中普遍存在。(Lakoff & Johnson 1980)

      “领属转喻”是以领属关系为基础发生的转喻,可以分为两个小类:以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和以被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这其实都是以部分转指整体的转喻。领属转喻在汉语中的使用极为普遍。本文将考察领属转喻这一转喻类型在汉语中的表现,通过与其他语言的对比来揭示领属转喻在汉语句法和语篇中的作用,并探讨汉语中语篇对句法的制约。

      二、以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的领属转喻

      2.1主语涉及领属转喻的特殊“是”字句

      以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的领属转喻造成了汉语中特殊的“是”字句。在说明汉语的主语和谓语的语法意义时,赵元任(1968)曾提过一个著名的例子,“他是一个日本女人”,这个表面上逻辑不通的句子,根据赵元任对实际话语的记录,在语境中实际指的是“他的佣人是一个日本女人”。我们认为,这样的例子仅就孤立的句子来看似乎是语义上无法预测的、是奇怪的,但如果将视野扩大到语篇,根据汉语语篇的构建特点,再结合人类普遍的认知机制,这样的表面上“奇怪”的句子就一点也不奇怪,其语义完全可以得到合乎规律的解释。“他是一个日本女人”中的“他”在不同的语境中也可以解读为“他的太太”“他的女朋友”“他的老板”“他的研究生”等,其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可以是开放的。这是因为,“他”在“他是一个日本女人”这样的句子中是一种转喻用法,转指“他的X”这一领属结构,而X的具体所指由语境决定,与语境中的话题所指相同。这种转喻就属于以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的转喻。比如,当谈论的话题是每个人家中的佣人时,“他是一个日本女人”可以出现在“张三家的佣人是个印度女人,李四家的佣人是个菲律宾女人……”这样的语境中而自然地表示“他家的佣人是个日本女人”。这类表面上不合逻辑的句子实际上是领属转喻的认知机制在汉语语篇中运作的结果,在句法层面看来似乎无规律,但放到语篇层面就是有规律的了。

      “他是一个日本女人”与其完整形式“他的(佣人、太太、女朋友、……)是个日本女人”在表达效果上有什么不同呢?“他是一个日本女人”突显了“他”这个领有者,其实在叙述他的佣人或太太、女朋友等是什么人时,“他”也被叙述了,因为这些与“他”有关系的人的情况也属于他的情况的一部分。使用领属转喻,领有者成为前景,而被领有者则被背景化。

      “他是一个日本女人”这类主语涉及以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的转喻的句子之所以能被汉语的句法所允许,与汉语作为孤立语的特点密切相关:汉语没有表示语法特征,如性、数、格等的形态变化。“他是一个日本女人”这样的句子在形态比较丰富的语言中是无法成立的。

      2.2涉及领属转喻的比较结构

      汉语中的比较结构也经常涉及这类以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的领属转喻。具体来讲,在口语中,比较句的基准部分经常出现这类转喻。例如:

      ①他的房子大。(义为“他的房子比我的房子大”)

      ②他的朋友多。(义为“他的朋友比我的朋友多”)

      ③他的经验少。

      ④我(的铅笔)比你(的)尖。(转引自赵元任1968)

      这样的比较句,主语中出现其比较的事物,即该主语的定中结构的中心语,同时也是句子的话题。在用“比”引进的比较基准部分,中心词由于与话题所指相同而没有出现,领有者转指整个领属结构,如例①中“我”转指“我的房子”。如果要比较的项目在语境中是明确的,这一项目也可以在句子中不出现,如例④。

      当比较基准中出现领属转喻时,要比较的项目(即被领有者)则被背景化,领有者被突显。虽然具体比较的是被领有者,但实际说明的是领有者的情况。比如例①,虽然比较的是房子,但实际上也是对“他”和“我”的某种情况(生活条件、经济状况)的比较,因而使用领属转喻的表达突显了对领有者的比较。

      以上比较句在口语中很常见,也很自然,甚至有些句子如果不采用领属转喻的方式反而显得不自然。在基准部分如果出现“X的Y”的完整形式,把领有者与被领有者都说出来,如说成“他的房子比我的房子大”“他的朋友比我的朋友多”,就会显得笨拙。如果采用“X的”形式,也会比只采用X来得不自然,如口语中说“他的朋友比我多”的比例就远远高于“他的朋友比我的多”这样的形式。

      但是当句子有可能出现歧义、引起误解时,比较的基础部分就必须用完整的形式。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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