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利范式及其批评者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思伟,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长江师范学院,讲师,北京 100048

原文出处: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芬利范式是近40年来古代经济史研究的正统模式,它强调从社会结构而非经济本身研究古代经济。芬利范式对古代经济史研究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一方面,采用了科学的研究方法,抓住了古希腊罗马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认识到古代经济在诸多方面有别于现代经济;另一方面,拓展了古代经济史研究范畴,将关注视线从传统的经济史、政治史转向乡村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研究。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芬利范式受到严峻的挑战。首先,范式与史料不尽吻合;其次,过于强调社会身份和社会关系对古代经济的决定作用,忽视了经济本身所具有的规律性;最后,忽视文化视角下经济的特定意义。研究古代经济史应既注重经济结构又注重经济实绩。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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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3)03-0163-10

      自19世纪末以来,经济史一直是古代历史研究的重要论题之一。然而,近年来人们关注的中心似乎突然发生了转移。社会史、文化史、宗教史取代经济史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要论题。原因之一在于,研究领域的拓展和深入使经济史的地位有所下降;但更重要的是古代经济史的研究方法未能有根本创新,所有观点与结论似乎都无法走出某些模式的固定框架。对于这种现象,英国学者惠特克曾感叹说:“旷日持久的争论令人不胜其烦,继续研究似乎已无任何重要意义可言。”[1]22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学者也曾围绕古代经济属性展开激烈论争,大致形成了“原始派”与“现代派”两个派别[2]99-100。与国外学界情况类似,国内学者的观点似仍难跳出“原始派”与“现代派”的二分范畴,争论的中心仍未摆脱西方史学界所设定的基本框架。

      近40年来,西方古代经济史研究中最具影响力的无疑是从韦伯(M.Weber)——哈斯布鲁克(J.Hasebroek)——波兰尼(K.Polany.)所传承的,由芬利(M.Finley)集其大成的,强调从社会制度、社会关系及个人社会地位的角度分析古代经济的研究模式。因芬利是该研究模式的主要代表及集大成者,所以西方古史学界一般将其称为“芬利范式”。自20世纪70年代该范式初步确立以来,很快成为西方古代经济史研究新的正统模式,并持续至今。然而,随着对芬利所设定各命题研究的深入和细化,芬利的结论也受到强烈的质疑和严峻的挑战。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芬利范式”大有被颠覆之势。对于芬利的研究模式,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的最新进展,国内学者似乎尚未予以充分关注[3][4]。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准备从三个方面讨论“芬利范式”。

      一、芬利范式

      自20世纪中叶以来,为克服史料庞杂的局限性,研究模式成为备受史学研究者尤其是古史研究者推崇的方法。所谓研究模式就是通过对复杂现实的简化,达到揭示各组成部分逻辑关系目的的研究方法[5]191。研究模式对于古史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霍普金斯曾进行过生动的比喻:“如同一盒拼图游戏板,研究模式类似于全图轮廓,而遗存的古代史料为我们提供一张张拼板。”[5]192换言之,从某种程度上讲,合理的模式可使古史研究更具概括性,有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古代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

      近40年来,对古希腊罗马经济史研究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以芬利研究模式为代表的研究模式。该模式的基本观点萌生于19世纪末。韦伯、布彻尔等人在比较古今经济的异同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产生的过程中提出,古希腊罗马经济从根本上异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应属于封闭的家庭经济范畴。随后,哈斯布鲁克接受了韦伯的观点,尝试从制度、社会结构等非经济因素分析古代经济。波兰尼提出前资本主义经济“嵌入”社会关系与政治制度中。然而,20世纪50年代之前,他们的观点并未受到太多的重视[4]。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芬利提出的一系列观点从根本上改变了古代经济研究的面貌。芬利研究模式的提出一方面源于他丰富的生活经历与复杂的学术背景,同时也是他对当时盛行的以罗斯托夫采夫和弗兰克等为代表的古史现代派思想强烈质疑及回应。他认为古代经济绝非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具有自身独特性。为此,他以社会学和人类学理论为基础,力图构建一种新的研究模式,以阐明古代经济的独有特征。自1951年出版《古代雅典土地与信用研究》以来,芬利对古代经济模式及其产生根源、工商业在城邦中的地位、古代人的经济意识及经济分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经过一系列精心准备,1973年芬利出版了《古代经济》,全面阐释其古代经济史观。《古代经济》出版后,他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法,并对古代社会结构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1985年,在《古代经济》第二版的“余论”及专门讨论古史研究方法的《古代历史:证据与模式》中,芬利完整地阐释了他的古代社会经济史观[6]177-207。经后继者大力提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该研究模式已成为西方古代经济史研究的一种“范式”[7]10和新的正统[8]ix。

      《古代经济》是“芬利范式”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但全书并未按照现代经济学著作惯常的体例展开。在界定古代经济概念及古代的时空观念后,芬利从社会秩序与社会地位、主奴关系、地主与农民、城市与乡村、国家与经济等古代社会的主要关系入手,分析古代经济。虽然在其作品中并没有专门论及生产、消费和分配,但从字里行间,仍能窥见他对古代经济的总体认识。

      就经济属性与经济意识而言,芬利认为古代经济本质上有别于现代市场经济。它不但规模更小、水平低下,最重要的是它不是一个独立范畴,生产、分配、消费不由供求关系决定,不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而是一种“嵌入式经济”(embedded economy),所有经济行为皆受控于家庭、宗教和社会观念等复杂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社会习俗;虽然古人也“种植稼穑、贸易赢利、加工产品、挖山掘矿、征收赋税、铸钱造币、亏损破产”,但这些经济行为不过是公民维持生计及维系和提升社会政治地位的手段,人们普遍缺乏赢利和扩大再生产的思想意识;公民的职责不是生产劳动,而是参加城邦的宗教、政治、军事生活,追求社会地位。换言之,古代经济研究对象不应是经济本身,而应是决定经济的社会结构。

      就生产而言,农业是古代经济最主要的生产部门,也是公民应当从事的正当职业之一;土地是公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收入是公民财富的主要来源;虽然也存在手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生产活动,但城市是政治、宗教中心和消费中心,而非生产中心;手工业、商业及服务业被视为有碍个人心智发展的“低贱职业”(banausic work),不被公民接受,也不能由公民经营,所以这些职业多由处于城邦边缘化的外邦人或奴隶占据;古代社会没有显著的技术进步,人们缺乏扩大再生产的意识,所以整个古代(从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后500年)经济没有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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