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物价研究:以江淮地区为中心

作 者:
陈磊 

作者简介:
陈磊,上海社科院历史所副研究员。上海 200235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论文首先简单概述唐前后期的米价和粮价变化,指出物价变化的极端值和涨落的时间段,对于不同时间内物价的变化作了详尽的分析,而且针对唐代前后期引起物价变化的不同原因分别作了论述。文章区分了物价的极端值和稳定时期的物价,并从大量唐人笔记中尽力勾勒出唐代后期的日常生活费用以及物价情况。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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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1;F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2)04-0051-14

      隋唐时期的物价变化是个重要而且有趣的问题,但是相关研究很大程度上受到材料的限制。官修史书记载的几乎全是米价和绢价、盐价,大量物价资料散见于唐人笔记,诗文中也有不少讨论物价变化的内容。全汉昇在上世纪40年代末发表的《唐代物价的变动》一文主要运用官方史书中留下的物价材料,从物品供给与货币供给两方面来探讨唐代物价的变动。他将唐代物价变动分为3个物价下落时期(贞观麟德时期、开天时期、两税法实施后)和4个物价上涨时期(唐初、武周时期、安史乱后、唐末),文章讨论的主要为米价,兼及部分绢价材料。虽然后来的研究者大多并不完全采用他的分期以及关于物价涨落的原因的讨论,但是全汉昇已大致勾勒出清晰的唐代米价的变化线索。①

      史书记载的大多是谷粟绢帛的价钱,又以灾荒年的记载多,平时的记载少;地域则多集中在关中尤其是京师。但很明显的,物价变动受到当时当地的气候、农业收成、灾害情况的极大影响,而隋唐时期疆域广阔,地域差异在农业上表现得尤为明显,长安、洛阳因天灾而物价上升并不能代表江淮地区的物价也上升。而如玄宗年间屡屡提到的“天下”普遍的物价状况则也应当包括了江淮地区。以往最为人注意的是物价中的极端价格,比如特殊时期的米价(极高或极低)、奢侈品价格等内容,相对稳定平常的物价往往为人忽视。本文在论述中会特别留意这一点。除了米绢价格之外,唐人笔记中有大量的关于物价的记载,本文也希望能够通过细心爬梳对于唐代日常生活涉及的物价有所发明。

      作为对照,在讨论唐代物价之前,先简单看一下南朝以来的物价变动。

      南朝时由于江淮地区是主要的统治中心,相关的物价记载要多一些,但大多是灾荒年份的物价。东晋成帝年间(325-342)最高达到过“米斗万钱”,当时的余姚、会稽一带曾经“米斗直五百”。②宋大明八年前后(463-464),建康及东部地区因为旱灾米价升高,斗米数百,建康也大致斗米百余钱。③梁天监中(502-519)在建康、会稽一带,因为连年灾荒,米价达到斗米数千。④当然这里的米价都是在灾荒或战乱中的记载,斗米上万或数千应该都是很罕见的特例,而梁代的记载说斗米数百也已经是灾年特价,那么平常状态下斗米当在数十钱到百钱上下,建康由于是首都的缘故会更加低一些。而王仲荦考证的梁陈钱布比价基本为五六百钱一匹,偶尔有400钱一匹。则布帛和米的比价大约从5、6倍到10倍左右。

      而在南朝后期,大约一个成年人维持每日最低的供给是“脱粟三升”,是较粗糙的粮食,则每月最少需要9斗左右的米以维生。如果以每斗米低于100钱的价格计算,则每月用在粮食方面的钱财不会超过900钱。实际上的花费可能比这个数字还要低。而上了年纪的人每月消耗的粮食可能只有一半左右。⑤

      据《通典·食货典》的记载,南朝后期梁陈时的建康和三吴地区是用钱作为主要流通货币的,当然除了城市及附近地区,相当多的地方应该也是钱和谷帛并用的。

      一 米价和绢价的变化概述

      隋589年统一南方之后,具体的物价记载很少,⑥有关江淮地区的物价几乎没有。炀帝后期由于长年征战,耕种失时,大量田地荒芜;农业人口被征用离开土地以及战争中大量死亡;还有许多的耕牛被用作运输军粮的工具,加上天灾,《隋书》和《通鉴》中都有相当多的记载当时谷价上涨的史料。这些影响在北方尤其明显,特别是山东、河北一带,后来的农民起义也先在这里爆发。江淮地区虽然远离征战,但是也同样被卷入大业以来的一系列徭役、兵役和军粮运输中,所以势必也会受到影响。虽然没有直接记录当地的物价情况,但是大业七年(611)山东、河北一带斗米数百钱,到隋义宁元年(616),洛阳由于处于战乱中,斗米3 000钱。湖北一带米斛万钱,即1斗米1000钱。江淮地区不在战乱的中心地带,因此米价似乎不至于高到这种地步,但比平时应当有所增长。

      武德初年,长安的谷价一直居高不下,因为谷价高的缘故,下令禁止关中屠酤。这样的状况一直延续到贞观初年,两《唐书》和《通鉴》都记载其时斗米值匹绢,《贞观政要》更指出尤其是在关中、河东、河南和陇右等地区米价居高不下。⑦从贞观三、四(629-630)年开始,米价忽然开始下降,全汉昇指出从此时到高宗麟德三年(666),一共38年的时间物价下落并保持稳定。

      贞观三年(629),米斗3、4钱。(《新唐书》卷51《食货一》)

      贞观四年(630),米斗4、5钱。(同上)一说米斗3钱。(《新唐书》卷97《魏征传》)一说米斗不过3、4钱。(《通鉴》卷193)

      贞观五、六年(631、632)以后至十一年(637),1匹绢得十余石粟,即1斗粟相当于2/5尺的绢。(《旧唐书》卷74《马周传》)

      贞观八、九年(634、635)以后,米斗4、5钱。(《通典》卷7)

      贞观十五年(641),米斗2钱。(同上)长安斗粟3、4钱。(《通鉴》卷169)⑧

      永徽五年(654),洛阳粟米斗2·5钱,秔米斗11钱。(《通鉴》卷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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