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T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重工业企业,其拥有A和B两家子公司。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背景下,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于2012年第一次开展各类专项内部审计,填补了监督部门的漏项。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内部审计部门在立项和编制方案时做了充分的准备,审计范围确定为T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个主要控股子公司A和B,并将内部审计的重点确定为该公司往来账款及会计信息真实性审计;通过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充分的现场实施和认真分析复核,出具了内部专项审计报告,反映的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审计评价客观明晰,审计建议切实可行,促进了该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也锻炼了内部审计队伍,提高了监督水平。本文主要阐述T股份有限公司应付账款内部审计案例。 二、审计方法 我们查阅了凭证、账簿、供应商询证函、采购合同、应付票据台账及相关资料,询问仓库保管员入库情况等,以确认应付账款发生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在审计过程中通过以下审计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形成的审计意见。 (一)核对 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进行复核,并且与会计报表数、总账数,明细账的合计数进行核对,达到账账、账表相符。 (二)分析性程序 1.对本期期未应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 2.分析、复核各应付账款明细账账户余额的增减及本期发生额变动情况,确定重点审计的账户。 3.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相关部门做出解释,判断企业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 4.应付账款对存货,主营业务成本和流动负债的比率,并与以前期间对比分析,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评价应付账款整体合理性。 5.了解应付账款惯例以及收回货物的平均天数,并分析应付账款的账龄;查明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的应付账款不符合应付账款性质,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再支付。 (三)函证 进行函证时,选择较大金额的债权人以及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的供应商的债权人作为函证对象,并且对函证的过程进行控制,要求债权人直接回函。对未回函的,应再次函证。经过多次函证仍存在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比如:可以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同时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四)查找未入账账款 为了防止企业低估负债,应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故意漏记应付账款行为,例如:结合存货的监盘,检查被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货到单未到”即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注意购货发票的日期,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五)检查是否存在借方金额 若检查后,应付账款存在借方余额,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建议企业作重分类调整。 (六)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账 若检查后,发现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是否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项目,相关依据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七)检查披露是否恰当 一般来说,“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过程中财务部反映供应商回函未区分T公司和A子公司金额,故本次审计母公司、A子公司的应付账款金额合并进行对账。 在对T公司、A和B子公司的审计中,发现了若干问题,以下对三者的应付账款情况分别进行分析。 (一)T公司 1.相关部门对预付账款疏于管理 经抽查,截止审计日,设备部和采购供应部,均存在超过一年,甚至已达两年的未开票的预付账款,存在因供应商未开增票导致未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资金风险。 2.相关部门对采购货物疏于管理 审计过程中发现有的请购单日期与采购订单日期不一致,采购订单上无单价、金额;截止到审计日,ERP系统请购单未关闭、采购订单未审核。经核实,设备部设备、备件的请购与采购工作均由设备部承担,且不办理入库手续,无人跟催供应商开票,导致预付账款货物是否到货无法核实;并且还存在销售部在无采购计划的情况下,通知采购供应部采购,导致到货后长期闲置,设备部购入设备、备件未能有效管控。 3.会计科目串户 存在应计入会计科目“应付账款”,财务错误计入会计科目“应收账款”,截止审计日未进行账务调整。 4.未能核实费用发生真实性 经对2012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设备维修费进行抽查,抽查设备维修费30万元,凭证后均未附车间维修报告书,未能核实设备维修费的真实性。 (二)A公司 1.询证金额与账载金额存在不符 截止审计日,根据供应商发来的询证函汇总合计,70%的供应商询证金额与我公司账载金额不符,不符金额为60万元,占此次对账账载金额约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