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人民财产权益和完善国家治理中处于最基础、最重要和最具操作性的地位。国内学者结合本土国情,侧重规范理论研究,讨论了国家审计历史、国家审计本质、国家审计职能、国家审计质量、国家审计体制、国家审计风险和国家审计理论体系等七大理论问题。本文拟系统梳理国内研究成果,以期为国家审计理论研究提供一个清晰的脉络,为指导国家审计实务工作提供依据。 一、国家审计史研究 关于国家审计史,相关文献可分为两类: 一是国家审计史的起源问题。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只有以审计史学研究为基础,也只有对每一理论问题研究首先从历史渊源上加以追溯,方可揭示理论内涵中的本质问题;研究审计史,首先要弄清楚国家审计的历史起源(郭道扬,1996)。刘光业(1985)总结了学术界关于我国审计史起源于西周、春秋和原始社会末期的三种观点,并通过考证史料得出我国审计史起源于商朝时期的结论。张达聪(1992)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提出:审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当政治和经济发展到需要审计为之服务时,审计才会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认为审计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和殷商的观点纯属臆测,西周也不具备产生国家审计的条件,我国政府审计在春秋晚期萌芽,在战国时代形成。秦荣生(1991)基于《周礼》中对宰夫制度的记载坚持认为我国政府审计起源于西周,而吴泽湘(2002)通过分析对宰夫记载的多种文献后得出我国国家审计起源于西周宰夫制度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二是各朝代国家审计制度研究。吴泽湘(2001)分析得出西汉的“御史查计簿”制度根本谈不上是国家审计;夏寒等(2011)评价了唐前期的比部审计制度。学者们依据史料记载研究审计史体现了治学的严谨性。但审计史研究的科学性依赖于丰富的史料及历史学的研究结论。对史料的分析不能仅仅是阅读了某一种史料中只言片语的记载后就妄加推断,要对不同史料中记载的同一事项进行综合分析。若不同史料对同一事项的记载能够相互印证,那么其可信度将大大提高。 二、国家审计本质研究 关于国家审计本质,学者们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一是监督论。国家审计能够发挥经济鉴证和经济监督双重功能,其中经济鉴证是与社会审计共有的功能,经济监督是国家审计特有的功能,由此说明国家审计的本质是经济监督(李德文,2002)。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不是审计本质的改变,而是审计职能的拓展;国家审计的本质仍然是经济监督(时现等,2009)。 二是工具论。李金华(2005)认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宫军(2005)指出,国家审计是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工具,这是对现代国家审计本质的科学表述。高文进和卢景佳(2009)认为,政府审计是政治统治的有效工具。 三是免疫系统论。刘家义审计长2007年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现代国家审计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免疫系统”是对审计本质的重新定位,这种定位基于一种创新性的思维方式(段兴民、赵晓玲,2009)。在“免疫系统”理论新视野下,国家审计应在借鉴免疫系统的自发性和自适应性的基础上,确保其独立性和克制性,完善审计机制,发挥防御、自稳、监督职能和防护性、建设性和调控性等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宋常,2009)。结合公共受托责任的变化来考查国家审计本质的变迁,可以得出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结论(李凯,2009)。杨肃昌和李敬道(2011)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认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中“免疫系统”的实质是一种权力学说的体现。 四是国家治理观。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进一步深化对国家审计本质特征的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审计的发展规律,对于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推动国家审计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刘家义,2012)。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从处理不完全契约下的代理问题的两个理论分支来看,国家审计都应当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谭劲松、宋顺林,2012)。 笔者发现,国家审计本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从监督论、工具论、免疫系统论到国家治理观,体现了学者对国家审计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入。但对审计本质的认识都基于共同的理论基石——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三、国家审计职能研究 1.关于国家审计职能。学者们在肯定经济监督是国家审计基本职能的同时还探索了其他职能,相关文献主要分为三类:①经济和权力监督。桂建平(2004)认为,国家审计具有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职能。国家审计本质性职能恒久不变,但其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大,国家审计职能将被不断发掘和发现,具有发散性和收敛性;我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学者对国家审计职能的研究形成了“单一职能”论和“多职能”论两个分支,其中“单一职能”论学者一般主张国家审计的职能是经济监督(陈太辉,2008)。陈骏和吴青川(2009)基于国家治理视角提出,应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型提供保证;国家审计应强化国家审计的监督功能,推进国家审计的评价功能,提升国家审计的前瞻功能。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现代国家审计具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职能(唐建新等,2008;蔡春等,2009;王世谊、刘颖,2009;左敏,2011),该职能是国家审计公共受托责任的现实拓展(王善平,2012)。③服务国家治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近年来国家审计职能的热门话题,国家审计具有服务国家治理职能(陈英姿,2012;曾稳祥,2012;蔡春等,2012),是国家审计职能研究的最新成果。国家审计应该通过自己的审计行为,促使政府有效履行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