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全国政协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吕新华在回答记者关于雾霾的问题时表示,空气污染是目前最大的民生问题。 2013年10月份,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北京市4年内将投入7600亿元用于源头控制减排工程、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工程等;上海市环保投入将保持在全市GDP的3%…… 对于如此庞大的环保资金投入,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以真正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性,这是我国将面临的挑战之一。 环境警察执法中 2014年地方两会纷纷把环保治理列为关注焦点,很多省份的环保资金投入计划都比往年要高很多,预计2014年各地雾霾和生态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将出现新高潮。 环保资金投入包括环境治理以及环保科研、技术研发等相关专项投入,如果缺乏有效监管,这些资金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记者从审计署近3年发布的环保相关领域资金审计公告中发现,相关部门或企业蚕食环保资金现象严重。 对此,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雪认为,要进一步关注环境合规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尤其是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审计的作用之一是监督,即像警察一样对各种秩序进行监督,可以用‘环境警察’来概括。环境审计的另一个作用是评价,像军师一样从整体上把握一个地区环境治理的实际效果,对环境绩效进行评价,指导下一步的治理重点,可以用‘环境军师’来概括。”李雪说。 然而,我国环境审计研究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比较完善的环境审计准则体系。 因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财会系主任彭浪建议,一方面,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的企业环境保护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建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编制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并将其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并对外披露,同时建立健全环境审计体系。 而对于审计后的执行效果,李雪建议开展跟踪审计,即不仅需要对环境会计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价,还需要在审计之后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效果进行跟踪调查,确保审计的有效性。 目前,上海市黄浦区已从减少排放、控制源头、环保建设三个方面开展环保审计。在源头管理方面,上海市黄浦区结合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建设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减尘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记者了解到,个别部门或企业对环保监督有抵触情绪,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赋予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行政处罚权,增强审计的权威性。 期待环境审计变革 对于环境审计的涵义,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房巧玲建议要前瞻性地理解。“一般意义上来说,环境审计关注的是与环境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果将当前会计和审计行业的外部大环境与全社会对生态问题的关注联系起来考虑的话,传统审计理论与实务必须全方位关注各类交易或事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关注所有交易或事项的环境维度,进而过渡到真正意义上的环境审计或生态审计。因此,未来的环境审计应该从全新的视角来理解,整个理论或实务体系甚至有可能产生基础性的变革。” 以现行交易中的“费用”为例,从经济活动的视角来看,按照一般规定,花出去的经济性支出才算费用,但其实,未来很多不确定事项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也应该予以考量,因为这可能导致未来潜在的环境费用。 同样,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收益”,并不应仅仅指经济收益,而是应该把环境收益也纳入进来。例如对于雾霾的治理,虽然短期内可能看不到直接的经济收益,但是因此而带来的居民医药支出的减少也可以纳入收益的考量范围。 而对于这些收益和费用的量化技术问题,房巧玲说:“技术上是可以找到解决途径的,比如借鉴环境经济学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生态效益计量的模型等。” 李雪认为,环境审计是进行环境管理的有力工具之一,尽快研究出适合环境审计这一新兴领域的审计模式、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等,应是下一步学术和实务界共同努力的方向。 可借鉴国际经验 实际上,我国审计部门从成立初期就开始了对环境审计的探索,经过近30年的发展,这种探索和实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单一走向了多元化。 目前,我国已先后在环境保护资金、生态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开展了环境审计工作。 但同时,我国的环境审计事业发展尚不成熟,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审计相比,在审计的广度、深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目前,我国环境审计尚存在环境绩效审计发展相对滞后、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不完善、理论研究有待提升、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彭浪说。 西方国家在环境审计理论与实践方面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如美国、荷兰等。美国审计总署早在1978年就设立了自然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司,内设环境资金审计处和环境绩效审计处,每年向国会提交环境审计报告30余份。另外,美国进行环境审计的依据比较完善,比如1980年的《议会的综合环境的反应、补偿与责任法案》、1986年的《优先补偿基金与重新授权法案》及1990年的《净化大气环境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