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夏天,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和她的团队,以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的预算为样本,对83个中央部门和21个省2013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 从没有部门预算,到编制部门预算,再到向公众公布部门预算,我国用十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这一跨越,取得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大进步。那么,我国目前的政府预算公开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3月7日下午,记者在广东代表团驻地采访了卢馨。 卢馨向记者展示了几张表格,其中分别统计了中央部门2013年预算公开的科目类别、“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1省“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我国政府预算科目设置了四个级别的指标,分别是“类”、“款”、“项”、“目”,一层比一层更细化。卢馨的统计表格显示,大部分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至“款”和“项”,尚无一家中央部门公布到“目”,不能详细了解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卢馨说,我国的预算公开工作的确在进步,但是预算公开尚不规范,不同部门对预算的公布程度也存在着差距,预算科目应进一步细化,否则难以了解政府的钱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 去年4月18日,83个中央部门在同一天公布了本部门2013年预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卢馨同时对中央各部门2013年的“三公”经费和2012年进行了对比:在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情况下,各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普遍低于2012年,但有59个部门2013年的预算数大于2012年预算执行数,占比达73%,同时,预算增加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门中,46%的部门没有公开数额增加的原因与用途。 而对21个省的统计发现,有5个省未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其余16个省只公布了三项经费的总额,对于数据如何得来并无披露,且只有7个省对报告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目前,我国省际之间预算公开的差距十分大。”卢馨说,广东省在预算公开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表编制十分详细,表后还有文字说明具体用途,使公众很容易了解到“三公”经费用到什么地方。 卢馨认为,从部门预算公布的现状来看,我国预算公开的相关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传统的功能预算线条过粗,内容太过笼统,关键信息缺失,同时预算公布的形式和内容不统一、公布的方式也不符合便利原则。卢馨说,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提交给各级人代会审议的预算草案,基本上都只按功能编制、以“类”来列示财政支出的数字,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没有说明支出用途;向社会公布的政府预决算报告也基本一样,公众关心的支出项目公开不够,以至于“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 卢馨建议,应加快修订预算法,整合现有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详细程度、公开的形式与步骤、相关主体的责任以及其他基本要求。她说:“哪些开支应该列为‘三公’经费、记入行政经费,预算公开的具体层级和内容,立法都应明确,比如要求公开到‘项’和‘目’,如此才能达到预算监督的目的。” 卢馨说,要想让预算报告“内行看得清,外行看得懂”,必须改进预算报告方式,细化预算内容,比如公共预算支出要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这才能让人大代表看懂政府的预算报告,才能参与监督。 “预算公开,不仅要公开编制信息,还要逐步公开预算执行、审议、变更、决算、绩效、财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卢馨说。她建议,不如以重大民生支出作为预算全过程公开的突破口,比如公开“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财政支出的分配依据、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