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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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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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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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全国两会,生态环境保护再次引起代表、委员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就带来了《关于对雾霾天气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这样一份提案。

      马玉红说,去年以来,我国雾霾天气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持续时间越来越长、影响的地区越来越广。从雾霾形成的原因看,有自然气候的客观因素,但工业废气、燃煤排放、车辆尾气、扬尘、农作物焚烧等因素是产生雾霾和加剧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雾霾形成原因复杂,开展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很有必要。

      “作为国家治理工具,审计部门有义务也有能力将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马玉红建议,审计部门要不断扩大审计范围,将环境指标纳入各地区、部门和单位经济成果考核体系;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重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这样,既能体现审计监督的职能,又能有效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宗旨。

      马玉红认为,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创设离任环境审计体系模式和执行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工作,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其所辖地区、部门的环境质量指标(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等)、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减排指数,选择在其上任时与离任时的指标进行对比,将相关情况纳入评价体系中,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对于国家环境专项治理资金,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踪,加大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力度,构建权威的环境审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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