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不断拓展和完善。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隶属的人事管理部门的不同,可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审计机关开展的外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审计机关从事的外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覆盖度、规范性和严肃性,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却相对滞后、薄弱。以江苏移动公司为例,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相对领先和取得较好业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 一、江苏移动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1.内部审计双重管理模式。江苏移动公司审计部接受总部和本公司的双重管理,也即双重任务下达、双重绩效考核、双重工作汇报、双重人员调用,各公司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日常行政管理。这种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在国有企业中较为常见。 双重管理的优势在于:①审计部门对省公司的业务较为熟悉,能迅速介入核心问题;②内部审计工作易于取得省公司领导的支持。 这种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是:①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受到一定制约。在对下属分公司常规项目的审计中独立性有一定的保障,但在地市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地市分公司负责人与内部审计是同等行政级别,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独立性难以保障。②省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受集团公司临时和统一项目的影响,主动性会受到一定限制。③内部审计部门双重考核压力较大。 2.省公司设立审计机构,地市公司不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江苏移动公司只在省公司层级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市县分公司没有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目前大部分地市没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只有××市分公司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内部审计小组由计划财务部牵头,由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市场经营部、集团客户部、工程维护部、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组成。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精简,带来审计成本投入的节约;②内部审计的管理层级少,不存在信息传递时滞和能力层级差异,审计执行标准统一。 这种审计机构设置模式的劣势在于:①难以保障审计的独立性、人员的稳定性和执业素质的持续提高;②缺少审计制衡点,地市公司营运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③省公司审计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和业务量加大;④审计对象覆盖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保障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效果不理想。 3.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用合作完成方式。江苏移动公司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内部审计人员为主要成员,抽调省公司各专业部门人员和地市公司业务骨干,包括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加。地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一般是7~8人,现场审计时间一般为5天,去掉第一天进点会及最后一天的交换意见和离场安排,实际只有3天有效工作时间。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能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匹配调动相关部门有效资源参与完成审计项目,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节约审计成本;②抽调的各对口业务部门人员专业能力强,熟悉业务运作风险,能快速发现业务运作相关问题。 这种项目组织模式的劣势在于:①目前在审计组人员抽调的标准和职责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抽调的业务部门人员的审计时间受自身工作的影响,有时难以保证。②审计组人员素质、结构及审计时间安排很难达到高质量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需求,难以做到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客观、公正、全面评价。 二、江苏移动公司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1.审计介入滞后,不利于领导干部履责风险控制。江苏移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目前还主要是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监督滞后领导干部履职风险发生的时点,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效用大打折扣。在领导干部履责的事中,没有及时介入,去发现重大战略策略、政策贯彻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偏离和风险。 2.审计评价过多关注常规财务、成本、业务问题,关注战略发展需求的内容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电信企业经营管理者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甚至粉饰财务报表,造成会计数据失真,导致评价不够全面和客观,不能满足对领导干部决策力、执行力、监督力的深度考察要求,审计范围难以触及企业发展实质问题,难以为用人决策提供实质性的信息。 3.经济责任评价体系:未做到与战略发展目标的有效匹配。对经营绩效的评价,需要依靠一套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目前评价指标更多关注短期收益和利润,较少考虑驱动企业中长期效益的指标。或即使有中长期效益指标,但因升迁利益导向驱动,这些软约束指标也难以发挥促使领导关注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作用。 4.未能借用有效的工具、方法完善审计评价体系。省公司审计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没有具体的评价方法和工具可循,对于怎么选择指标,选择什么指标,由于审计人员个体经验素质的差异,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工具和评价办法指引,最终会导致评价指标选择存在较大差异,审计评价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公信力。